十大兒時偶像樂團

人會一直變,有時候會變得不認識自己了.
像聽音樂的品味就是這麼一回事.
小時候聽的時候你會以為你一輩子都會愛這首歌.
但是幾年後,居然慢慢開始走味了.
直到有一天你整理唱片時才突然重新想起他們曾在你
心中佔有的地位.
回憶還是有的,也不能說不再喜歡聽,只是以前那種巨大的感覺不見了.
十大”以前愛得要死如今想來年少輕狂不禁莞爾”之樂團/藝人
1. Marillion / Fish
80年代新前衛搖滾代表名團,封面華麗隱喻複雜,
歌詞寫得看不懂,完全符合年少輕狂的條件.
愛歌:fugazi, Childhoods End?

2. Asia
也是80年代新前衛搖滾, 由70年代多位前衛搖滾大將
所組成的超級樂團. 他們的專輯標題都是a開頭,a結尾.
現在聽起來明明就是流行搖滾嘛.
愛歌:Heat of the Moment, Only Time Will Tell

2. Mike Oldfield
天才樂手,一個人搞定所樂器和錄音.
愛歌:Moonlight Shadow, Arrival

3. Cyndi Lauper
瘋女人一枚.
愛歌:Girls Just Want to have Fun

4. Kate Bush
文藝瘋女人.不過我還是蒐了她好幾張黑膠作為年少偶像的紀念.
愛歌:Wuthering Heights, Running up That Hill ,….

5. Alan Parsons Project
我幾乎蒐了他們的全套. 剛好從我對APP失去興趣開始,
他們就只靠精選輯吃飯了.
愛歌:Eye in the Sky, Days Are Numbers

6. Pink Floyd
是的,他們是大師哩, 可是現在聽總覺得太沈重了.
尤其是[The Wall],講實話我一點都不想再從頭到尾聽一次.
愛歌:One of These Days, Us and Them

(以下開始是湊數)
7. Man at Work
1982年的澳洲紅團,好幾首歌登上第一名,有一個薩克斯風手.
現在聽覺得很土.
愛歌:Who can it be now, downunder

8. A Flock of Seagulls
新浪潮泡泡糖.
愛歌:I Ran, Wishing

9. Culture Club
同上.
愛歌:Karma Chameleon, Do You Really Want to Hurt Me

10. (這裡應該填一個80年代的hair metal團,但為數眾多,寫不完)

* 圖片來源:”All Music Guide”:http://www.allmusic.com
—-
“Childhood’s End?” – Marillion
And it was morning.
And I found myself mourning,
for a childhood that I thought had disappeared.
I looked out the window,
And I saw a magpie in the rainbow, the rain had gone
I’m not alone, I turned to the mirror,
I saw you, the child, that once loved.
The child before they broke his heart,
Our heart, the heart that I believed was lost.
Hey you, surprised? More than surprised,
to find the answers to the questions,
Were always in your own eyes.
Do you realize that you give it on back to her?
But that would only be retraced in all the problems that you ever knew,
So untrue.
For she’s got to carry on with her life,
And still the child,
‘Cos the only thing misplaced was direction
And I found direction.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Cos’ you are my childhood friend.
Cos’ you are my childhood friend.
Oh lead me on.
Hey you, you’ve survived.
Now you’ve arrived,
to be reborn in the shadow of the magpie.
Now you realize, that you’ve got to get out of here.
You’ve found the leading light of destiny,
burning in the ashes of your memory.
You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You’d resigned yourself to die a broken rebel,
But that was looking backward.
Now you’ve found the light.
You, the child that once loved,
The child before they broke his heart.
The heart, the heart that I believed was lost
Hey you, you’ve survived.
Now you’ve arrived,
to be reborn in the shadow of the magpie.
Now you realize, that you’ve got to get out of here.
You’ve found the leading light of destiny,
burning in the ashes of your memory.
You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You’d resigned yourself to die a broken rebel,
But that was looking backward.
Now you’ve found the light.
You, the child that once loved,
The child before they broke his heart.
The heart, the heart that I believed was lost
So it’s me I see, I can do anything.
I’m still the child.
‘Cos the only thing misplaced was direction, and I found direction.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I am your childhood friend.
Oh.. lead me on.

大牌DJ

dj.jpg
二○○二年下半年的台北舞場可說是巨星滿天飛,自七月開始,從John00Fleming、Steve Lawler、Goldie、Paul Oakenfold、Paul van Dyk,一直到跨年舞會的Sasha,這年恐怕是”世界排名前一百大DJ”:http://www.dotmusic.com/news/November2002/news27067.asp來台演出最密集的一年。
所謂排名前一百大,指的是英國DJ專業雜誌”<DJ>”:http://www.djmag.com/所作的年度讀者票選。這項票選自一九九三年開始第一次舉辦,到去年為止是第八屆。二○○二年的總票數達三萬八千多張,投票者來自全球六十五個國家,以傳真、郵寄和網路參與投票。這項至今已成為全球舞場指標的票選,在娛樂產業中是十分罕見的現象,好比說,我們就沒聽說過有年度「全球一百大搖滾樂團票選」或「全球一百大電影女星票選」,就算有,也不會像DJ票選一樣,成為舞客津津樂道的話題,甚至影響DJ的身價。事實上,登上排行榜的DJ,尤其是前十名,身價會立刻暴漲,作一場的價錢喊到百萬台幣(不含機票和食宿)也不算離譜。
但是這份名單真的代表了DJ的功力嗎?我想未必。當然啦,Paul van Dyk、Sasha這種出道十多年的老手,一定比小舞場的菜鳥DJ高強不知幾凡,不過他們兩人–分別位居第二名和第四名–卻未必有高下之分,單就技術上來說,甚至和百名外的DJ相比可能也不分軒輊,就算有差,一般人大概聽不出來。那就像三萬元的床頭音響和三十萬元的高級音響聽起來一定不同,但三十萬的音響和五十萬的音響相較,除非你有敏銳的金耳朵(擁有這種天賦應該算是一種不幸),否則根本不知道多花的二十萬差在哪。說穿了,要在排行榜佔上風,名氣比功力重要得多。像在二○○○年的票選中,曾作過多首經典電子舞曲的樂手BT榮登第七十名,問題是–BT從來沒幹過DJ!顯然是他在電子舞曲界的名氣把他捧上前一百名。
這樣講起來,DJ排行榜好像是國王的新衣,人云亦云的騙局。其實也別那麼認真,無論如何,舞會就是舞會,熱熱鬧鬧快快樂樂最重要,大家像朝拜教宗一樣把舞廳塞爆,大牌DJ在萬眾注目之下登場,舞客齊聲歡呼,又是一個精彩難忘的夜晚。百大DJ排行榜存在的理由,有很大部份是要讓舞客起哄。Sasha跨年舞會門票的價錢足以去兩場一般舞會,要我選,我還是會選Sasha。
* 圖為今年第24名的DJ–Richie Hawtin–也是本人心中的第一名DJ

Lounge 文化

今年台北吹起了一股lounge風。Lounge在這裡有兩種意思:一是指喝酒喝咖啡的地方,二是指一種音樂,兩者強調的都是:「休閒」、「放鬆」、「最in」、「時尚尖端」、...。
雖然Lounge常被說成是「歐洲最新流行」,但並不是新鮮的東西,它指的是高級時尚酒吧,供社會名流飲酒作樂兼社交調情,古已有之,並不稀奇。最大的差別大概是其中放的音樂,也就是lounge music,台灣譯為”「沙發音樂」”:http://www.books.com.tw/CD/activity/Lounge/advance.htm。至於什麼是lounge music,如果你不想被drum ‘n’ bass、soul house、trip hop、ambient、nu jazz、downtempo、...等等名詞搞昏頭的話,簡單地說:lounge music是指適合在lounge裡放的音樂。廢話,但實情即如此。Lounge既然是講究「休閒」、「放鬆」、「最in」、「時尚尖端」、...,那裡頭放的音樂當然也要符合這些要求。
因為lounge music是指一種氣氛和品味而非音樂型式,所以很少會有一首歌被歸為lounge。但若把許多曲子集合在一起,只要挑得對,就可能呈現出lounge的味道。所謂「lounge的味道」並不難懂,只要看看那些號稱lounge music的CD封面長什麼樣子就八九不離十了。這類CD封面內容十分一致,絕少例外:
一、 身材火辣、衣著入時的美女。我們第一個聯想到的是時裝走秀的音樂,性感挑逗。另一個訊息是,這種音樂必須符合都會女郎的口味,軟甜如綿花糖。
二、 一張沙發,或放著好幾張沙發的室內空間,而且沙發通常空著沒人坐。表示這種音樂舒適柔軟,不痛不癢無殺傷力,人人可得而躺之坐之,讓自己身心深陷於其中。那張沙發就算有人,也一定是撩人美女,請參考上一項。
三、 歐洲都會或海灘落日風景,多半是法國、義大利和西班牙等具有浪漫遐想,又領導時尚的國家,表示這種音樂會讓人有渡假中的錯覺。四、 一尊佛像。這類封面比較少見,表示其中收錄帶有東方異國情調的曲子。
Lounge 文化就是這樣,沒什麼大學問。若要問起這麼簡單的東西為什麼會大流行?我想,大抵是這個超速的時代,每天都有追不完潮流和資訊,都市人渴望「慢下來」,但又慢得心不甘情不願,即使只是休閒,也得要跟上時代。雖然有人嫌這lounge文化太嬌柔造作,無論如何,輕鬆一下又何妨?除了lounge裡的飲料太貴,我沒有別的抱怨。

《搖滾爭霸》(Rockraft) 即時戰略遊戲說明

一、遊戲目的:
從三個搖滾類型中挑選一個種族,依各族特色生產出最多經典唱片,奪得最多死忠樂迷支持,賺最多黃金。最快創造出搖滾傳奇的遊戲者即可得到勝利。
二、發展時代:
a. 地方時代(local era)遊戲一開始的時代。
b. 全國時代(national era)黃金達一千萬,聲望指數達一千之後,即可升級至全國時代。
c. 跨國時代(international era)黃金達十億,聲望指數達十萬之後,即可升級至跨國時代。
三、基本兵種
a. 樂手:樂手是生產唱片的必需兵種。
b. 樂團:樂團由四個樂手組成的部隊,唱片生產速度比樂手快。
c. 死忠樂迷:樂迷購買唱片,聽演唱會,可使你的黃金增加,而死忠樂迷的議論可增加聲望指數。
e. 樂評:樂評由死忠樂迷升級而成,可更快速增加聲望指數。
* 這些兵種會互相影響生產速度,互動關係十分微妙,有時敵對有時友好,等你上手後會慢慢發現他們的關係。
* 壽命:樂團、死忠樂迷有壽命限制,一般樂團和死忠樂迷壽命是十年,而且樂迷有時候會變心,投靠到別的種族去,這就是為什麼你要拼命生產樂團,樂評和吸引死忠樂迷的原因,否則他們的人數會在不知不覺中漸漸減少,你一不小心就會輸給你的對手。
四、種族
在《搖滾爭霸》中,你有三個種族可選擇,他們各有特殊能力和不同的特殊兵種。你要注意利用不同種族的特色來作戰。
a. 古典搖滾族
古典族的優點是樂團和死忠樂迷的壽命都特別長,而且生產樂評的速度特別快。
特殊技能:「吸魂大法」,其他種族的死忠樂迷壽命到一定地步,有部份會自動變成古典搖滾族。
特殊兵種:「搖滾詩人」,生產搖滾詩人可提升聲望指數,也比較容易創造出搖滾傳奇。
b. 金屬族
金屬族的特別容易吸引到死忠樂迷。
特殊技能:「魔音穿腦」,音量特大,吸收樂迷的範圍較他種族廣
特殊兵種:「吉他英雄」,生產出吉他英雄,可增加唱片銷售量和聲望.
c. 龐克族
龐克族什麼都快,生產樂手和唱片的速度快得嚇人,令其他種族都望塵莫及,但壽命特別短,其死忠樂迷也很容易轉變成其他種族。
特殊技能:「三個和弦」,超快速的唱片生長速度。
特殊兵種:「早逝樂手」,這個兵種很特別,創作速度飛快,生產出來沒多久就會自動死亡。不過只要有一個早逝樂手死亡,你的死忠樂迷人數會增加百分之十,唱片銷量也會暫短地增加。
* 注意:你一定要生產出特殊兵種,才能創造出搖滾傳奇,獲得勝利。
五、建築單位:
地方時代
a. 樂吧(live house)– 費用:100; 科技:生產樂手,吸引樂迷,研發表演技術
這是最基本的建築單位,可生產樂手,吸引樂迷,也可賺取黃金,越多樂手、樂迷和黃金都是你升級的基本需求。只要黃金足夠,樂吧不妨多建。
b. 小型錄音室(home studio)– 費用:500; 科技:合併樂手成樂團
有了小型錄音室就可以開始生產唱片,你還可以在這裡將四個樂手合併成一個樂團。
c. 獨立廠牌(label)– 費用:1000; 科技:生產唱片
獨立廠牌可加速唱片和黃金的生產速度,但這些唱片都是DIY或獨立發行,所以生產黃金的速度比較慢。
d. 樂迷誌(fanzine)– 費用:200; 科技:生產樂評
建築樂迷誌所需黃金不多,但你至少要有一千名死忠樂迷、二十個樂團、五十張唱片之後才有資格建築樂迷誌。樂迷誌可生產樂評,也會加速死忠樂迷人數的成長。
e. 大學電台(College Radio)– 費用: 2000 ; 科技:無線放送技術
大學電台可加快樂迷的吸收速度和唱片的銷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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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時代
a.. 表演廳(hall)– 費用:10000; 科技:生產樂手,吸引樂迷,研發大舞台表演技術,live PA技術
表演廳由樂吧升級而成,黃金,樂迷及樂手人數都會加速成長,你下一次命令就可以生產十個樂手,吸引一千名樂迷。
b. 錄音室(studio)– 費用:5000; 科技:研發錄音技術
由小型錄音室升級而成。錄音室成立後,錄音品質更加細緻,較容易創造銷售成績更好的唱片。
c. 唱片公司(record company)– 費用:20000; 科技:生產唱片,研發行銷技術,研發偶像
由獨立廠牌升級而成,可以生產更多唱片,賺更多錢。不過有一點很有趣,當你升級為唱片公司時,死忠樂迷人數和聲望指數會有些許減少,不過沒關係,你得到的會比失去的多。而要不要研發偶像這項科技看你個人決定,偶像的可賺到可觀的黃金,但賺錢的機率是三分之一,而且聲望和死忠樂迷人數都會一定大幅減少。所以,如果你急需大量黃金發展到下個時代,可以研發偶像碰碰運氣。
d. 音樂雜誌(music press)– 費用:15000; 科技:生產樂評,研發音樂名詞,研發經典唱片評分技術,研發排行榜
由樂迷誌升級而成。你會發現,在全國時代裡,音樂雜誌實在太重要,有許多科技都要由音樂雜誌來開發,這些科技術都是升級到下一個時代的必需,也是遊戲致勝關鍵。
e. 商業電台(Commercial Radio)– 費用: 2000; 科技:播放名單編列技術,廣播DJ風格創造技
由大學電台升級而成,除了加快樂迷的吸收速度和唱片的銷售量等功能外,由於可收取廣告費,黃金數量也會增加。
f. 戶外音樂祭(festival)– 費用:50000; 科技:研發招降其他種族樂迷技術,研發搖滾傳奇
只要死忠樂迷達一萬,樂團人數一百,就可以建築音樂祭。雖然這個建築有時效性,通常在一至三天的遊戲時間就會自動消毀,而且所費不貲,但在全國時代,建築音樂祭仍十分重要,你會發現聲望指數、死忠樂迷人數、樂手人數、樂評人數、唱片創作數在一次音樂祭之後都會戲劇性地成長,而你的對手的這些指數反而會減少!運氣好的話,甚至可以增加黃金,這太神奇了!賺錢與否的機率依你的各項指數和一些隨機亂數(如天氣)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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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時代
a. 跨國唱片公司(international record company)– 費用:200000; 科技:研發跨國行銷技術,研發著作權利金收取技術
由唱片公司升級,黃金賺取速度快到不像話。但在剛建築完成時,聲望指數和死忠樂迷人數會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b. 生活風格雜誌(lifestyle magazine)– 費用:150000; 科技:研發樂迷時尚穿著攝影技術,研發各類型音樂一百大挑選技術
由音樂雜誌升級而成,這項建築完成後,樂團、死忠樂迷的壽命會更長。有了生活風格雜誌,樂迷在十年後仍會死忠地買唱片,看老樂團表演,老樂團也就能繼存活。
c. 有線音樂頻道(music channel)– 費用:100000; 科技:研發音樂影片
由商業電台升級而成,有了影像的刺激,唱片鎖售會更好,樂迷人數成直線成長
六、場景
好了,你已大致懂得《搖滾爭霸》的玩法。現在你可以選擇不同的場景進行遊戲,有舊金山、紐約、芝加哥、倫敦、利物浦、曼徹斯特等六個場景可選擇。
本公司未來會開發出資料片,有更多種族和場景地圖可選擇,敬請期待。

Rock is Back! – 車庫搖滾復興?

「Rock is Back!」
忘記是Q還是Spin還是Rolling Stone還是Mojo的封面是這個標題。不過這句話出現在哪個雜誌上都一樣,差不多就在八九月間,這幾份雜誌的封面人物都是”The Vines”:http://www.thevines.com/、”The Hives”:http://www.hives.nu/、”White Stripes”:http://www.whitestripes.com這些團,觀點都是「Rock is Back!」
在今年美國MTV Award的頒獎典禮上,The Vines和The Hives同台演出。兩個團的表演加在一起不過五分多鐘,但我相信看過的人都會被他們精悍的演出所撼動。這兩個團都是簡單的三件式樂隊,玩的音樂老實說也沒啥特別大的創意, 絕對基本的搖滾樂,沒有花樣,但是他們音樂和表演的能量卻可以讓你的肌肉緊張地彈動起來。
他們很激動,但說不上是憤怒,他們很吵鬧,但說不上是兇猛。
他們要的很簡單,就是party! party! party! 用很簡單的三件式搖滾樂(甚至,White Stripes是只用吉他和鼓的二件式樂隊)讓大家忘情地樂一樂。一言蔽之,這種生猛簡單唯喧鬧歡樂是問的風格叫「車庫搖滾」。比較起來,像Blink 182這類的滑板龐克團還嫌太裝模作樣了
難怪搖滾刊物要興奮地大喊 “rock is back!”
目前車庫搖滾復興能不能說是一個「風潮」或「運動」,還很難講,因為現在抬出來的只有四個團:The Vines、The Hives、”The Strokes”:http://www.thestrokes.com/和White Stripes(瞧!他們連團名都取得簡單到不行),而且分別來自澳洲、瑞典、美國紐約和底特律,不是來自同一個地方,顯然不是同一個地區場景所激發出來的風潮。這跟倫敦和紐約龐克運動風起雲湧與西雅圖grunge熱潮爆發的情形相去甚遠。但是和 post-rock這個跨地域場景的風潮比起來,這四個團顯然得到相當優勢的英美主流媒體和票房的支持。
以我來看,與其說車庫搖滾復興是「風潮」或「運動」,還不如說,某程度上,英美搖滾樂迷和樂評已受夠了最近幾年的嘻哈、電音兩面夾擊,主流樂壇一堆 R&B,去年nu-metal風潮太孩子氣,終於,他們等到了真正的東西(押韻是不小心的,我不是在學王文華)。然後他們會繼續挖掘類似的團,然後,可能會有一票團被重新發現, 它就可能會成為「風潮」或「運動」,了。
無論如何, 這幾個團真的不錯,他們的爆發力可以很直接地挑動觀者的情緒。 若可以看到他們的現場,你更能夠體會到搖滾最原始的生猛力量是怎麼一回事。

流行音樂祭 – 青年啟蒙的文化儀式

流行音樂文化裡的「音樂祭」(festival)一般是指在戶外舉行,有大批樂手/樂團及樂迷群集的音樂會,有時候會連續數日。音樂祭強化了樂迷的身份認同與社群感,維持次文化傳統與創造神話的功能。的確,音樂祭撼人的大場面,臨時的烏托邦,常可震撼青少年樂迷的心靈,產生啟蒙的效果。
出現
現代搖滾音樂祭的最早雛形始於1954年於紐約外海羅德島(Rhode Island)舉辦的 Newport Jazz Festival。這場音樂祭獲得空前的成功後,主辦者George Wein又於1959年創辦Newport Folk Festival。隨後,英國與美國相繼模彷這兩場音樂祭的模式舉辦了類似的音樂活動。由於此類型音樂祭目標鎖定為青少年樂迷,所選擇的音樂通常是最時新的類型。而以音樂為中心的次文化力量,也為音樂祭注入政治及社會意識的內涵。像Newport Folk Festival的誕生,即與當時民權運動的興起有很大的關係。
Woodstock
最常為人提起的音樂祭,首推已成歷史事件的 Woodstock Music and Art Fair。這場音樂祭舉辦於1969年,連續三日,超過四十五萬名觀眾參與,其強烈的光芒甚至掩蓋了早它兩年於加州舉辦的Monterey Pop Festival--史上第一場大型搖滾音樂祭。雖然同樣喊著「愛與和平」的嬉皮口號,前者卻比後者更具神話性格,這主要是時代氣氛與主辦者的運氣所致。於1967年之前,結合解放思潮、迷幻藥物與搖滾樂的嬉皮運動,已逐漸於舊金山成形,音樂、舞蹈與吟詩的大小聚集隨時發生於舊金山各個角落,於1967年夏天達到高潮,後來這段時間被人稱為「愛之夏」。那麼,為什麼最後是由在紐約舉辦的Woodstock音樂祭佔據最崇高的歷史地位?由於當時 Woodstock請來的工作人員太少,無法阻止大批未購票的樂迷湧入場內,人數與售出的門票不成正比,四位主辦者(均不到二十七歲)大賠了一筆,但他們卻靠著後來獲得金像獎的紀錄片《Woodstock》及數不清的現場錄音唱片名利雙收。Woodstock帶給一整個世代的美好回憶促成了反文化運動的合法性,一場和平的革命逐於西方世界展開。
Woodstock音樂祭另兩個較少為人提起的成功原因,是受邀演出者皆為名噪一時的搖滾團,和這場活動「真的很好玩」,這是之前及其後(至少在九○年代前)的音樂祭難以超越的。當我們強調音樂祭的反文化與另類特性時,也不能不注意,此類型音樂祭難以擺脫的商業性格,同時,它骨子裡就是一種以「好玩」、「狂歡」、「逃離現實」為出發點的娛樂活動,這和流行音樂文化本身的特性是完全一樣的。Woodstock 後來於1994年及1999年重新舉辦,但失去了時代的光環,屢屢被指責為「過於商業」。批評者忘了1969年Woodstock的最早構想也是商業活動。但是「商業」是否阻礙了音樂祭啟蒙青少年及散播反文化力量的能力?就Woodstock音樂祭來看,或許我們應該這麼說:商業機制多少削弱了反文化的殺傷力,但反文化仍可能藉著商業機制滲透進主流社會,擴大影響層面。至少,鮮為人知的地下樂團或音樂類型可以藉著這個機會在龐大的樂迷群面前呈現自己。
現代的流行音樂祭
Woodstock後,音樂祭在美國和英國各發展出不同的模式:美國的大規模音樂祭通常一天內結束,巡迴美國各大城市,受邀演出的樂團多半具有特定風格,較著名的,如以女性藝人為主題的 Lilith Fair、以重金屬樂為主題的 Ozzfest;英國音樂祭仍保留最早的模樣,同樣名稱的音樂祭可以連辦數十年,像歷史最悠久的 Glastonbury FestivalReading Festival 都已連辦三十多年,其他大大小小的音樂祭每年也有數十場。音樂祭漸漸成為英國青少年每年夏天必定要參與的文化儀式。
除了此類型的音樂祭外,英國還有免費音樂祭的傳統,Glastonbury Festival的前身即是免費音樂祭。免費音樂祭主辦者是所謂「浪跡者」(travellers),他們是死硬派嬉皮,過著沒有財產沒有家的生活,開著巴士或卡車在全英國流浪。浪跡者排斥現代文明的價值觀,堅持音樂祭應該免費入場。沒有豪華燈光音響和舞台,演出者不是大牌藝人,幾乎全是即席演出,因此也較少為媒體注意。著名的Stonehenge Free Festival、Windsor Free Festival在最高峰時期,曾吸引了數萬名觀眾參與。不過免費音樂祭幾乎都屬於霸佔私人或公家用地的非法聚會,1985年在柴契爾的鐵腕強力驅散下,免費音樂祭與浪跡者幾乎全面消失。
就如電影《猜火車》裡的台詞:「音樂在變,藥也在變」,進入新世紀以後,受結合了快樂丸與電子舞曲的瑞舞(rave)文化之興起影響,音樂祭的形式也有了巨大的轉變──音樂祭不一定是大型搖滾音樂會,也可能是大型舞會。像歷久不衰的Glastonbury Festival同時結合了二者的型式,而德國的Love Parade則是瑞舞音樂祭的代表。若以前個世代的思考方式來看,沒有「愛與和平」之類響亮的口號,也沒有樂手在台上高唱憤怒的抗議歌曲,除了跳舞還是跳舞,除了狂歡還是狂歡的音樂祭,是否失去啟蒙的功能?如同之前所提,音樂祭的啟蒙力量並不來自於口號,而是青年集體叛逃,脫離現實,建立臨時烏托邦的社群感。這份無法言喻的感受比口號更加撼動人心。
台灣的音樂祭
台灣此類型的音樂祭最早是1994至1996年間開辦的「破爛音樂節」、「春天的吶喊」及「野台開唱」等活動。但是台灣的反文化運動至今尚未得到合法性,以致於當主流社會慢慢注意到這類活動時,卻在今年四月發生了所謂「墾丁搖頭音樂會事件」,音樂祭被一股腦冠以「嗑藥」、「縱慾」等等何患無詞的罪名。無論是否被冤枉,是否被誤解,我們可以說,大眾的恐懼與排斥,正足以說明音樂祭顛覆主流價值觀的力量是多麼令人難以忽視。

什麼是「場景」?

最近”樂評人小樹”:http://mychannel.pchome.com.tw/channels/f/u/fuji0812/content.htm對”【迷幻異域】”:http://www.books.com.tw/item/001/0010098548.htm中的「scene」的譯名-「場景」提出質疑,經過email來往討論,小樹指出:「場景一詞,在使用中文的世界並不常出現,反而是有很多詞諸如:流行樂『界』、歌『壇』、那一『夥』人...,之類更多樣的字彙可供使用」。
這裡先要感謝小樹的意見,若非小樹的指點,我還不知道許多讀者不甚瞭解「場景」涵意的事實。「場景」的譯法不是我首創,但個人十分認同這樣譯法。這個字我用得非常習慣,並不覺得是中文裡少用的字,可能是出自一種不當的假設:【秘密基地-台北的音樂版圖】書中已經把「場景」於流行音樂中的意義解釋清楚了。
讀過【秘密基地】的讀者應該會注意到,書中到處充斥了「場景」這個字。是的,【秘密基地】講的不是別的,就是「台北場景」。有人把這本書看成是搖滾文藝青年的回憶錄,有人看成是在地搖滾消費指南,而該書的行銷定位上,也是當成這類的書處理。但實際上,呈現「場景」才是【秘密基地】的主旨,「場景」絕非單指「一夥人」、「壇」或「界」,嚴格來說,也不是「圈子」。「圈子」是一個緊扣的人際關係,「場景」卻是鬆散的人群和他們所在時空與互動。【秘密基地】第二十一頁中附了一個圖,勾勒出一個場景形成的各個元素和互動關係。這張圖的說明文字:「九○年代末台北樂迷的版圖裡,演員增加,舞台變大,連道具也不一樣」 ──無意中點出了「場景」用在電影、舞台劇裡和用在流行音樂裡的味道有多麼接近。
在【秘密基地】一書的前言中:

我們都是「樂迷」,音樂讓我們如此聽話,即使站過去一步、站過去兩步,我們都徘徊在台北音樂場景中,走過同樣的年代,營造共同的場景和記憶。

在這句話裡,除了「場景」之外,我想不到其他適合的字眼。
「場景」作為一種地方文化
雖然「場景」在流行音樂文化研究中是非常重要的專有名詞與概念,但這個字並不是學院派專用的詞。常閱讀英美音樂刊物的人,會發現「場景」頻繁出現於樂手、樂迷的口中。「場景」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和「圈子」、「社群」互相代換的同義字,但也不那麼單純,因為在流行音樂中,「場景」專指非主流音樂文化圈和社群,以及這個文化裡的樂手、樂迷、創作者、表演者,還有他們參與的活動、事件、音樂創作、訊息流通方式、態度、...,在此情形下,「場景」的意義較接近「小眾音樂文化生態」。
像在搖滾樂中,我們常聽到的:西雅圖場景、曼徹斯特場景、格拉斯哥場景、...,日本所謂「澀谷系」也是地方場景。之所以會被稱為「場景」,是因為這幾個地方的非主流音樂創作風氣都已成長到可觀的地步,同時也有自己的特色。地方場景特色的形成,主要是在當地特有環境影響之下,樂手與樂迷形成不同於主流音樂工業的生態。
在此情形下,如果我們把「場景」理解為「圈子」,很容易會以為場景是一批樂手封閉的人際關係網,而忽略了政經環境、樂迷、活動、表演場地、唱片銷售點、唱片廠牌、刊物,也都形塑了這個地方的場景特色。
「場景」作為一種流動文化
另一種情形,某些地方場景,文化能量會旺盛耀眼到外人不得不注目的地步,於是進一步向外擴張,成為全球化的音樂文化場景,像倫敦的龐克、西雅圖的grunge、布隆克斯的嘻哈、芝加哥的浩室、...。關於場景有一點很重要,各個地方場景不是孤絕的島嶼,外來樂手的唱片、表演會進入一個地方場景,音樂刊物、網路也讓異地的樂迷、樂手互相交換資訊、唱片、音樂的意義和意識型態。所以地方場景會受外界影響,也可能影響外界。
大多數時候,地方場景得以向外擴張,除了本身能量夠強之外,也需要各種因素配合,像全國或國際級媒體、唱片工業的引介。當場景向外擴張的時候,也是場景內部最矛盾的時候。為了讓外界注意到一個場景(而不是某幾個樂團或藝人),唱片公司和音樂刊物會試圖區別出場景的音樂類型風格,以突顯其特色。場景裡的樂手和樂迷一方面喜於得到外地注目,另一方面也痛恨外界將其歸類,限制其發展的可能性。場景裡的人都很清楚自己與外地或主流音樂不同的地方,也相信自己無法歸類,不是「一種類型」,不可以簡單的文字或名詞講完。但這種只有裡頭的人才會瞭解的多元和複雜性,卻不利於對外推銷、擴張為全國或國際的市場。市場只希望有一個簡單的消費概念:你是格拉斯哥來的團,最好要像Belle and Sebastian;布里斯托來的團,最好要像Portishead;西雅圖來的團,最好要像Nirvana。如果你是挪威來的金屬團,風格卻像澳洲的 AC/DC,恐怕沒有人要理你,反倒是玩和Emperor一樣的樂風,較有機會輸出到世界各地的金屬樂迷手中。
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地方場景本來是地方特色影響下的小眾文化生態,但流動到國際之後,卻反過來影響了地方特色,甚至成為當地的對外形象。
華人的音樂場景
由以上看來,也難怪在台灣的我們不太容易理解「場景」這個字的意義,雖然英美樂迷用這個字可以十分熟練,不須以上嚕嗦的解釋。最主要的原因是,台灣(或台北)的非注流音樂還沒被外界認識,連在場景裡的人都未必瞭解自己處在什麼樣的生態裡,也不瞭解「場景」如何影響我們音樂聆聽與創作的方式。
不過,當我們把台北、香港、北京三地拿來比較的時候,以「場景」的角度來談時,就很有意思了。
另一個大題目,這裡不多說。

從【爛頭殼】看濁水溪公社

紀錄片工作者吳耀東在數年前曾拍過一部得獎的紀錄片【瑞明樂隊】,紀錄一群抱持另類想法的青年帶著樂器遁入某山區的無人破屋中,過著公社式的生活,他們認為財產不重要,和朋友在一起過著自由的生活,每天玩樂團,才是生命的重心。但是他們的熱情沒有維持很久,團員每天湊在一起卻玩不出什麼結果,沒有目標,加上家庭壓力,團員一個個離去。最後一個鏡頭是,拍攝者找到失蹤已久的某團員,追問:「你還想繼續玩團嗎?」他苦笑不語。 繼續閱讀 從【爛頭殼】看濁水溪公社

DJ @llen與Jeph對談紀錄

註: 這是應”迷幻異域”的出版而邀請DJ @llen一起作的對談 (拿麥克風面對一堆人真是一場惡夢)
「藥物與音樂」之「藥物與搖滾樂」
JEPH: 藥物與音樂的關係一直是很具爭議的話題,對我自己來說,也是如此。其實在譯這本書之前,我並不是很關心藥物與音樂的關係,音樂好聽就好,管它和藥物有沒有關係。翻譯這本書的過程中,我才開始注意藥物什麼和音樂有關係、影響了音樂什麼地方。不知@llen以前有注意這個問題嗎?
@LLEN: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很早就在注意這個問題。【Altered State】這本剛出來的時候,我就去訂了一本,覺得很好看。本來是想自己去譯,但發現它的英文蠻難的,一直都沒做,現在很高興中譯本出來了。我相信這本書出來後,會對台灣舞曲文化和聽音樂的人對這方面的關注會有一定的幫助,因為現在即使大家沒去舞會玩過,也常會聽過這類的報導。其實我常碰到朋友問這類問題,覺得對國內的這種亂象蠻憂心的。但是看了【迷幻異域】這本書之後,就會發現,其實國外也一樣,這是必經的過程,你可以在這本書中看到快樂丸怎麼被濫用,怎麼造成政治的問題。不過我覺得台灣還算蠻幸運的,因為我們不像英國有這麼多人瘋這個東西,有些問題沒有國外嚴重,但我們也有我們自己獨特的問題,等會我們會談到所謂快樂丸或搖頭丸對我們社會所造成的影響。
大麻
JEPH: 我們先從大麻說起,大麻的使用在牙買加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而且我不知道為什麼,在雷鬼樂演唱會(或舞會)中聽眾用大麻就像現在所謂「搖頭舞會」要配「搖頭丸」一樣,它們似乎有點相生的關係。
@LLEN: 大麻是存在得比較久的天然藥物,它跟音樂的關係也比較久遠,除了雷鬼,後來還演變成Dub,Dub是混音師從雷鬼樂中,把其他聲音衰減,但是加重在 bass的部份,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聽說在用大麻時,人會對低音的感覺特別強烈,而且大麻會造成時間和空間感的扭曲,所以被大麻影響的音樂中,我們會聽到它有特別重的迴音,加了像echo、delay的效果,因為這會讓你感受到空間和時間被延遲的感覺,有點像抽了大麻。
LSD
JEPH: 關於LSD,它是什麼時候被發現的?
@LLEN: 那是1943年,瑞士的化學家Hoffman做實驗發現的,他第一次還不小心用到過量,產生一段著名的「腳踏車之旅」....(註:關於這段著名的「腳踏車之旅」可參考以下網頁: http://home.kimo.com.tw/rave_party.tw/lsd.htm )
JEPH: 在美國60年代,有一位作家Ken Kesey,他和朋友開了一輛巴士把LSD傳遍美國,其中Grateful Dead也上了他的巴士,他們後來就開始大推「迷幻搖滾」,鼓勵聽眾在參加他們演唱會時使用LSD。迷幻搖滾有一個特色,就是會把曲子拉得很長。60年代末受LSD影響的樂團很多,這裡不一一介紹,其中比較有名的是Beatles的一首歌”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這曲首子縮寫就是LSD。
@LLEN: 其實Beatles是很早就開始用LSD於創作中,不過”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這首歌縮寫是LSD可能只是一個穿鑿附會的說法,因為Beatles在訪談中否認這樣的關聯。
當時LSD影響的音樂可以分兩個方向,一個方向是在英美,像Beach Boys和Beatles。Beach Boys的[Pet Sound]是最受LSD影響的專輯之一;再來是Beatles,他們從[Rubber Soul]以後,幾乎每一張專輯都受LSD影響。John Lennon曾說,他用過二千多片LSD,他第一次用LSD是被理髮師騙,理髮師在他的水中放LSD,但他馬上就發現LSD可以激發他的創作。另一個方向是在德國,德國受LSD影響的團非常多,單就搖滾樂這方面來說,主要是在電子音樂上,60年代就有很多德國搖滾團在作電子音樂,像 Tangerine Dream,他們那時候就把曲子拉得很長,二十多分鐘,黑膠唱片一面一首歌,然後兩張一套,三張一套,一張專輯只有四首歌,六首歌。
古柯鹼
JEPH: 下面一個要談的是古柯鹼。古柯鹼主要的作用是會提神,讓人充滿自信。以前古柯鹼很貴,只有有錢人才用得起。而樂手使用古柯鹼,主要是因為常要熬夜錄音,他們用古柯鹼來提神,或激發靈感。基本上,受古柯鹼影響的音樂並沒有很明顯的特徵。用古柯鹼的團,大家比較熟的,像Oasis,他們根本就在公開鼓吹使用古柯鹼,不過我們也可以在Oasis那兩兄弟身上看到古柯鹼的後遺症,像自大、暴燥和偏執。
@LLEN: 用古柯鹼的樂團很多,差不多你叫得出名字的大牌搖滾樂團都曾沈迷在古柯鹼中,像Rolling Stone、Aerosmith。有時候,使用古柯鹼的樂手做音樂還是會有一種特色,就是會很亂,沒有章法。像Happy Mondays有一張專輯就是古柯鹼用太多,每首都很亂,都不知道要怎麼結束,所以都用一陣吉他噪音收尾,因為他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搞什麼。
海洛英
JEPH: 接下來談的是海洛英,這是最恐怖的藥物,它可以給人極大的快感,但也可以極快毀掉一個人。它對音樂創作有什麼影響嗎?
@LLEN: 我覺得海洛英對音樂創作沒什麼幫助,只是把人搞到沒辦法做音樂。前面談的其他藥物像大麻、快樂丸或LSD,並不會產生嚴重身體的上癮,只能說可能會產心理的上癮,就是說,一旦不用了,身體影響不會太大,只是心理上可能會覺得喜歡。即使像古柯鹼,比較有意志力的人,大概都可以控制自己不要陷進去。但是海洛英這個東西,是會讓身體上癮的,一碰上人就完了。
會後補充:
中間有聽眾問到強力膠有沒有對音樂造成影響。這方面的資料不多,強力膠對音樂的影響力和影響範圍應該不像上面幾種藥物那麼強烈。我看過一段美國龐克祖師團Ramones的訪談,一位團員說:「我們年輕時交不到女朋友,沒錢買藥只好吸強力膠,所以我們以前唱都是關於交不到女朋友和吸強力膠的歌。」若硬要把強力膠和音樂創作扯上關聯,或許這也算吧….:)
瑞舞文化
現代瑞舞的源頭:迪斯可與北方靈魂
JEPH:大概是八年前,我當兵的時候認識一位同期軍官,我一直覺得他是同志。他在當兵前就很喜歡上舞廳,對各種舞曲類型很熟,包括當時還算前衛的浩室樂和 trance,他曾對我說過一句話:「什麼浩室、trance、techno?其實都是迪斯可。」那時我也沒太注意,但在讀完【迷幻異域】後,突然覺得他這句話很耐人尋味。我們從現代舞曲的源頭-迪斯可講起。很多人會把70年代迪斯可風潮視為一個商業炒作下的產物,但迪斯可並不是這麼簡單的東西,【迷幻異域】的第一章有提到。但為什麼迪斯可在風光幾年後又突然消失?有人認為那是唱片公司發現迪斯可能賣錢,想要大舉介入,但是走錯了方向,他們捧的是迪斯可樂團或藝人,但是在跳舞文化中,DJ才是真正的關鍵人物,唱片公司搞錯了方向,所以後來就崩盤了。在迪斯可時代,有一位紐約的DJ,
@LLEN:其實那時候應該沒什麼人在理Larry Laven,是後來的研究這段歷史的人把他的故事拉出來,那時候
JEPH:我們把時空拉回70年代初的英國,我們對英國的搖滾樂比較清楚,但對那裡的跳舞文化卻完全不瞭解,像所謂「北方靈魂」。英國一直有一群年輕人喜歡聽美國的靈魂樂。在70年代初的「北方靈魂」風潮,「北方靈魂」可以說是英國瑞舞風潮的根源之一,因為這陣風潮是發生在英國北方,所以叫做「北方靈魂」。當時DJ 放的是冷門的美國靈魂樂,舞客喜歡使用當時還是合法藥物的安非他命。在舞客因安非他命而興奮的狀態下,DJ常會加重音樂低音和加快速度。後來因安非他命本身的副作用,出了很多事情,還有警察的掃蕩,北方靈魂風潮就被壓了下去,但也沒消失,而是存活於地下,成為一種次文化,包括次文化族群-Teddy Boys。Teddy Boys喜歡聽靈魂樂,騎速克達,衣著上,喜歡穿連帽式運動衣,現在某些raver的打扮仍可以看到這樣的痕跡。
台灣舞會裡的奇異現象
JEPH:現在在台灣的搖頭場裡,常可以聽到大家在喊「搖咧搖咧搖咧搖」或「左邊左邊左,右邊右邊右」之類的口號。但我們也不用自卑,覺得只有台灣才有這種低級的現象,其實在英國瑞舞運動剛萌芽時,他們也會喊口號,像喊「acieed」、「nutty」或「mental」,聽起來也很低級,不過這種現象比較常發生在藍領階級比較多的舞會裡。
@LLEN: 我在英國也聽過有人喊口號,那是1993年的事情,也聽到有人吹哨子,甚至吹號角,號角的聲音很低沈,聽起來和氣氛也滿配的,但是台灣流行的吹哨子就很刺耳,讓人很討厭。其實像現在台灣流行的玩螢光棒、玩白手套,以前在英國也曾經流行過,現在就不多見了。
JEPH:溫哥華也很多人玩螢光棒和白手套,而且華人玩得特別厲害,白人多半只是跳舞。我也看過中年的搖頭客,可以站在那只搖頭而不做其他動作,一搖好幾個小時,我想那一定會搖出問題吧。
@LLEN:我有一次在台灣的舞廳看到一個白人,站在舞池裡不動,後來仔細注意了好久,才發現他的眼皮一直在動,原來他是用眼皮在跳舞。
曼城風潮
JEPH:如果台下有人是搖滾樂聽了十年的樂迷,應該都會知道90年代初的「曼徹斯特風潮」,像Happy Mondays、Stone Roses、Inspiral Carpet等樂團,不過大家對曼城風潮的印象都是這些吉他團,因為那時搖滾刊物介紹曼城風時,都只提這些團,反而很少注意舞曲團,像808 State,還有一家重要的舞廳Hacienda。
@LLEN:還有New Order,New Order是最早把舞曲帶進獨立搖滾的樂團之一,在曼城風佔很重要地位的Hacienda舞廳,是由獨立廠牌Factory開的,而New Order也是Factory的大股東,可見New Order在這個場景的重要性。
JEPH: New Order還有一項重要的突破,就是他們現場表演裡,會使用到以電子鼓預錄好的節奏,現場表演時再播出來。他們在80年代中有一首暢銷曲”Blue Monday”,這首曲子在美國也很紅,所以他們到美國開現場演唱,結果遭到很多評批,因為樂迷認為現場表演怎麼能放預錄好的東西?這樣根本不算現場表演的藝術。但現在,電音流行之後,於現場表演播放預錄好的東西是很平常的事,觀眾也很能接受。在【迷幻異域】第五章中提到一個故事,在1990年時,New Order為英格蘭足球隊參加世界盃足球賽而寫了一首歌”World in Motion”,中間有一句歌詞:「It’s E is for England」,這是很曖昧的一句話,表面意思是:E是England的頭字母,但也可以看成:「快樂丸代表英格蘭」,似乎暗示了他們對快樂丸的看法。
@LLEN:有很多團都會在歌詞,甚至歌名裡就放了他們所喜愛的藥物,最有名的例子像Shamen(Shamen的主要人物Mr C在不久前才來台北表演過),有一首歌叫”Ebeneezer Goode”,其實這首歌名原來是”E is Good”,但是這太明顯了,所以他們把歌名改成很奇怪的字:”Ebeneezer Goode”,但是大家一聽歌詞就知道他們在唱什麼,更扯的是,這首歌居然登上排行榜第一名。後來英國當局才發現這首歌在講快樂丸,然後就把這首歌禁掉了。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我覺得New Order之所以會改名為New Order,有可能是他們被E所啟發,而”Blue Monday”有可能就是描寫週末用了快樂丸後,週一所產生的憂鬱。現在有很多ravers在週末玩回來後,週一也會有這種憂鬱感。
迷幻藥物DMT和LSD
JEPH: Shamen還有一首歌”Re: Evolution”,在這首歌裡,有一個人在講一長串的話,這個人叫泰倫斯.麥肯那(Terrence McKenna),他是人類植物學家,寫了一本書叫[Food of the Gods],他提出一種看法:人類之所以會進化,是受到迷幻植物(像幻菇)的啟發。他在這首名為”再進化”的歌裡闡述這樣的看法。
@LLEN:我對麥肯那的瞭解是他曾提到一種藥物,叫DMT,據他所說,這種藥物的成份是地球上沒有的,可能是來自於外星球。聽說作用時間只有二十分鐘,但用的人會覺得經過了好幾個世紀,會「看到」宇宙從混沌到地球生成,人類出現的過程,用過的人都會堅稱他看過這整個過程。
JEPH:我認識一個朋友說他有用過DMT,說它的效果好像雲霄飛車,給人非常劇烈、非常快速的幻覺。他也說這種藥物現在非常少見了,這位朋友認為DMT的好處是它的作用只有二十分鐘,就算經歷了恐怖的bad trip,頂多只是二十分鐘,不像LSD是十二小時,可能會把人搞成精神病。
@LLEN: DMT這種藥物看起來很危險,但從某方面來看又比較安全,因為再恐怖的幻覺,二十分鐘你就回來了。而像LSD這種東西,進入幻覺後,有些人就回不來了,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我看過一本書,上面提到一個人,他在用了LSD後,在腦袋上鑽了個洞,因為他認為這樣可以讓他「更接近上帝」。正常人會覺得這種想法不可理喻,可是處在那種幻覺的人卻會覺得很有道理。所以,若是沒有在很好的環境,或是有朋友在旁邊照顧,最好不要用LSD,否則你可能會做出無法想像的動作。前陣子報章雜誌提到的「一粒砂」、「搖腳丸」其實就是LSD,但是不要看它很小,劑量非常強,是一般量的好幾倍。我看過有一則報導,說要用「搖腳丸」最好是用一顆溶在水裡,跟幾個好朋友一起分享(笑)。我覺得這樣用也算是比較安全的用法。
JEPH:我看過的一份資料,上面說LSD以前是合法的,心理醫生可以開給病人,但醫生會先衡量你的背景和使用的環境,也就是set and setting,他們要看你是否有精神病的病史,和你的精神狀態是否需要用LSD,等等。否則在不適當的情形之下使用,就可能產生不好的結果。
@LLEN: LSD還有一個特性,叫flashback,就是說,若你曾因用了LSD而產生不好的bad trip,可能在好幾年之後,雖然你沒有再用LSD,之前所經歷的恐怖幻覺會突然跑回來,讓你重新陷入恐怖中。
舞曲類型標籤
浪跡者與不同的瑞舞文化
JEPH:【迷幻異域】中提到一群很有趣的人,Spiral Tribe,他們沒有家,開著大卡車和辦舞會的器材全英國流浪,到處辦免費瑞舞派對。
@LLEN:我覺得書中提到城市龐克族和浪跡者結合的這段故事,寫得非常精采。很多英國瑞舞的現象,我們台灣也看得到,但是浪跡者這部份,台灣完全沒有。像到Goa島這類的地方,你會看到一群浪跡者聚在那,這群年輕人沒有財產,就背著一個包包到處去旅行,他去的地方都有一種特色,基本上他們是現代的嬉皮。
JEPH:像泰國的Koh Phangan(帕岸島)?
@LLEN:我1994年時在那住了一個月,那時帕岸島還沒商業化,感覺還不錯的,有很多嬉皮和ravers,但聽說現在充斥了觀光客,因為這東西紅了,成了流行文化。Ibiza島也是,我去年九月到那,發現到處都是觀光客,沒有我之前在雜誌上看到得那麼美好。
JEPH:我想那是被英國媒體炒作的?
@LLEN:對,我去的時候,那裡大概有六成是英國人,三成是西班牙人,只有一成是像我們這種從其他地方去的人。
JEPH:電子舞曲裡有一個類型叫hardcore,它的特色是聽起來有點低級,髒髒的,但又摻了一些很幼雅的東西,像小朋友講話的聲音,或加了卡通音效。好像說,用了快樂丸之後,人會回到童雅純真時的那種心情,像有些ravers會把自己打扮成像小朋友一樣,好比說咬個奶嘴。我剛開始在瑞舞派對看到這樣的人有點不習慣,一個二十多歲的大人,卻打扮得像個小孩子。
@LLEN:那叫做「candy ravers」,其實世界各地raver的打扮都不一樣,像Goa島的ravers喜歡穿手染的衣服,打扮比較像嬉皮。有些ravers在舞會裡會戴防毒面具、背氧氣筒、穿軍裝,他們是在反映現代人活在這個被核子武器、化學戰的世界所受到威脅。在英國,甚至在不同的club裡,舞客的打扮都會有不同的特色,他們不約而同的打扮成某一種特別的味道。像一個很大的舞會,叫Gatecrasher,去這場舞會的舞客被稱為crasher kids,他們的打扮特色是很有科技感。不同的舞會,不同的音樂,不同的氣氛,就會造成舞客不同的穿著。
舞曲類型標籤
JEPH:下面我們想請@llen介紹一下現在常聽到的舞曲類型。
@LLEN:我想類型沒什麼好強調的,那都只是一些標籤,都是音樂嘛,我們不妨來討論音樂有沒有好壞的問題。我常在網路上看到這樣的爭吵,像有人說hard house是不好的,但又會有人說音樂沒有好壞之分,只有你喜不喜歡的問題,你不喜歡的音樂,那是你的問題,何必去區分好壞?但我覺得,電影有好壞之分,藝術有好壞之分,音樂當然也有好壞的差別,不能說為了顯示你的寬容大度,就說音樂沒有好壞之分,我覺得說不過去。
JEPH:對我來講,我比較喜歡從文化脈絡的角度去理解一種音樂,這樣才不會陷在一堆類型標籤或好壞的爭論裡。像之前提的hardcore,它有它的文化脈絡,或像 breakbeat,breakbeat是從80年代的「霹靂舞」演變過來的。因為早期的迪斯可舞步很單調,有一些愛表現的少年,喜歡專門在一首舞曲過門,鼓點特別激烈的時候,跳一些像特技的動作,後來就有DJ乾脆只放這段過門,整首都是激烈的鼓點,breakbeat影響了後來舞曲的形式。
@LLEN: Breakbeat對後來DJ的技術和舞曲的製作產很大的影響。我們知道,一首歌的breaks(就是過門)只有兩三段,最早的時候,DJ為了配合舞者的需要,用DJ的手法把一首歌的break放完就接下一首歌的break,兩首歌這麼接來接去,只放break,其他地方都不放。這樣下來,就形成後來的 breakbeat。而像hardcore,早期hardcore像The Prodigy的”Charlie”這首歌,是把hip hop(而hip hop又是從funky的break中演變來的)的唱片,本來是33轉,但他們用45轉去放,也就是加快速度,成為這種happy hardcore,而hardcore又演變成後來的jungle和drum & bass。
JEPH:據我所知,jungle也受雷鬼影響很重是不是?
@LLEN:對,其實90年代初的早期jungle,它和drum & bass最大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regga的bassline,而且有MC,也就是rap,jungle是很黑人的。到了drum & bass就比較白人了。
JEPH:那UK garage呢?我覺得這也是很容易讓人搞迷糊的類型。
@LLEN: Garage基本上就是浩室樂,還有一些靈魂樂、福音、迪斯可的成分在裡面。UK Garage這個字出現過兩次,早期用到這個字,指的就是英國浩室,後來又出現一次,特別用來指2 step garage。
JEPH:這些音樂類型粗分我們都還分得出來,像jungle和trance,我們當然分得出來有什麼不同,但是再去細分下去就很麻煩了。
@LLEN:像trance就有hard trance、dark trance、ambient trance、….其實這都只是一種形容而已,只要多聽一點,你就可以分辦出其中的元素。像有些hard house,你可以說它是techno,而有些techno,你也可以說它是hard house。就好像一條光譜,在白和黑中間,就是會有一些灰色地帶,你很難說那是什麼顏色。可是你在向別人敘述這種音樂時,還是得用到這些標籤,你不能用大家都不懂的語言去形容某些音樂。
JEPH:所以有些基本的標籤還是要搞懂比較好。
台灣的電音環境
所謂「廣嗨」
JEPH: 現在的華語流行歌曲中,有些曲子的詞看起來好像也是在敘述使用藥物的狀態。
@LLEN: 我覺得唱這類曲子的歌星自己可能...或許也試過吧。其實英國也有很多團也是,像Happy Mondays的那個團,他們的團長根本是大毒蟲,上台前先嗑一堆藥,演唱時醜態百出,不過他們也不會擔心讓別人知道。但我們東方人,絕對會想盡辦法不讓別人知道自己有用藥物。
JEPH:我知道台灣某些所謂「搖頭店」會放一些像”不如跳舞”的歌,而且有個名詞,叫「廣嗨」,為什麼會有這種名詞?
@LLEN: 就是「廣東的high歌」(笑)。我是沒去過那種會放廣嗨的店,但是在我放歌的時候,常會有人跑來要點某某廣東歌,我說沒有,他們的表情就好像在說:「沒有?這個DJ怎麼這麼爛啊?」這些香港做的舞曲,基本上還是流行歌的感覺,事實上,這些歌曲作詞、作曲、製作,就是那幾個人,所以不同的歌給不同的人唱,感覺都一樣。
聽眾:這些歌的作曲者大都是雷頌德,要不然就是翻唱韓國歌。
@LLEN:我不太懂為什麼有些人用了藥聽這種歌會覺得high,這種曲子一點加強聽者迷幻經驗的成份都沒有,像trance,techno,它們在聲音、音效的處理上,會作一些延遲或變形,但這種曲子就是做得很直接,一點效果器都沒有用到。
來賓發言
特別來賓-劉軒:我想抱怨一下台灣的音樂文化。我從十九歲第一年回台灣以後,就經常做節目,做DJ,但我一直不太敢多說,不管是我父親,還是經紀人都會告訴我,你做DJ會跟搖頭丸,跟黑社會,跟舞廳不好的現象扯在一起。我很喜歡浩室和迪斯可,但我不是同性戀者,你也別問我為什麼喜歡這種音樂。我放的音樂是deep house,跟大家以為的「搖頭樂」是很不同的。但是很多台灣的青少年和媒體,只要是有「咚咚咚」的音樂就叫它是「搖頭樂」,連開舞廳的老闆,為了要客人來店裡,就覺得反正他們是要來用「搖頭丸」,就專門放那種很快的「搖頭樂」。但若你仔細讀這本書,就會發現,這兩者之間並沒有這麼絕對的關連。我在美國,沒有人叫這種東西是「搖頭丸」,在舊金山的舞廳裡,你也看不到有人會搖頭。這就是一個文化的發展,是不是今天有一個人給你一顆藥,說吃了會搖頭,以後的人吃了就真的會搖頭了。希望大家多想一想,多聽一聽這種音樂,在看過【迷幻異域】之後,就會更瞭解這段歷史和背景,也更會區分這種音樂,然後去告訴你的朋友,這個音樂不是搖頭的,也不是只有吃了搖頭丸才會欣賞的,好音樂就是好音樂。
聽眾1:我覺得從文化層面來看,藥物和音樂的確是有關係,但是就音樂的層面來講,我質疑藥物與音樂的關係,我覺得,究竟是用藥物來幫助我們欣賞音樂?還是用音樂來加強用藥的迷幻作用?就第一種情形來說,用藥來幫欣賞音樂,我覺得沒有必要,因為音樂本身就有讓人high的作用,我們不需要用藥物來幫助我們打開這種感官。而就第二種情形,用音樂來加強用藥的迷幻作用,我覺得這是一種本末倒置的作法。我覺得還是以音樂為主,對藥物來說,我是沒有任何價值判斷在裡面。
@LLEN:沒錯。不過的確有很多人是受藥物的啟發來創作音樂,也有些許多創作者是為使用藥物的人而創作某種形式的音樂。當然,也有很多人是受了藥物的影響之後,才開始聽某些音樂。這種情形已經存在,但在面對音樂的心態上,你講的沒錯。
聽眾2:最近台北的舞廳都是這邊開兩家,然後那邊倒兩家,你認為台北的舞廳還有多大的市場?
@LLEN:這是簡單的供需問題,有需要才會有市場。不過台灣有些開舞廳的老闆,不瞭解這個東西,他們設定模式根本就不對,以為只要砸錢下去,地方夠大,裝潢夠好就可以了,對DJ和音樂都沒有認識。
聽眾2:可是那些放廣嗨的場子就會很賺錢,而標榜放純粹電音或搖得不會那麼兇的場子反而活得不久。
@LLEN:這很自然,通俗的音樂當然最多人聽,但是聽的人越來越多,大家總是會慢慢有進步的。像【迷幻異域】也有提到,曼徹斯特的舞場本來也是很亂,藥物、黑道的問題很嚴重,但是後來慢慢有些專門放特定音樂的小場子反而做得起來。什麼音樂都放的大舞廳反而因為黑道問題太嚴重而關門了。現在台灣的亂象是必經的階段,但我們希望這個階段趕快過去。
聽眾3:我看【迷幻異域】第一章中有提到,說浩室樂原來是波多黎各黑人同性戀者在聽的,可是剛才劉軒又強調「我不是同性戀」,我想問的是,為什麼這種音樂和同性戀有關係?
JEPH:其實是有關係也沒關係,這就是我剛才一直強調的「文化脈絡」。有一群人在一個地方創造出一種音樂,就會有它們的文化特色。好比說龐克族,剛開始這個族群有他們特殊的文化、穿著、語言、態度,也喜歡某種特別的音樂,就是龐克搖滾。而浩室樂最早的時候,的確是同志喜歡的音樂。但是後來這種音樂擴散開了,喜歡的族群就不止是同志。像龐克樂也是一個好例子,現在喜歡聽龐克搖滾的有多少人是剃了龐克頭?有龐克的態度?因為聽的人不止是龐克族。而且像剛才也有提到,有些音樂剛開始的確是使用藥物的人愛聽的,但是等它擴張出去之後,其他文化族群的人也能接受,即使沒使用過藥物的人也會喜歡。也就是說這種音樂脫離了它原屬的文化族群,被更多人接受。像我有一個朋友,她是搖滾迷,前陣子去英國遊學大概一年,回來以後,她也喜歡電音舞曲了,雖然她沒用過快樂丸,但因為英國到處都在放這種音樂,聽久了就喜歡了。
聽眾4:像你們是比較專業的人,但對大多人來說,他們聽音樂沒有包袱,並不想去研究,對音樂的類型也不會太挑剔,而像我們也沒辦法想聽什麼唱片就能找到什麼唱片,所以你覺得在台灣這個電子音樂的環境要怎麼走下去?會走的什麼樣的狀況?
@LLEN:很多黑膠唱片都很難找,即使是像我們做DJ的,也只能上網路訂購。
JEPH:其實這種限制,有時候反而會促成一個地方場景的特色,因為有些資訊找得到,有些資訊找不到,所以有些東西有人做,有些東西沒人做。再以龐克為例子,我記得是90年代以後台灣才開始越來越多團在玩,為什麼?因為龐克在美國成為主流了,這類的資訊越來越容易取得,也有很多代理唱片公司進這類的CD,資訊多了,玩的人就多了。又好像我在溫哥華的舞會,發現當地的DJ很喜歡放黑人味比較重的breakbeat或hard house,為什麼他們不像英國和歐洲,放些優雅的trance?因為北美洲的DJ和舞客本來就比較喜歡breakbeat或hard house,這種唱片也好找,但歐洲那種trance、progressive house的唱片可能就不好找,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又像現在很多歐洲、英國的DJ在世界迴巡登台放歌,他們都有自己的特色,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們手上有其他地方DJ不容易弄到的唱片。所以這個問題也不是只有台灣才有,任何一個地方都會有這樣的情形。
@LLEN:我覺得台灣的問題是,台灣沒有台灣自己風格的電音舞曲。像英國的浩室和美國浩室都會不一樣,而像芝加哥會產生自己風格的浩室,英國Bristol會產生trip hop,台灣就沒有自己特色的舞曲。
JEPH:有啊,廣嗨(笑),但那是香港作的。
聽眾5:其實香港的快歌發展有一二十年了,他們也是有香港自己的表演文化而形成這種快歌。
JEPH:所以香港滿有希望成為未來華人舞曲的重心。

【迷幻異域】- 看快樂丸文化如何把英國翻過來

「終於有人紀錄了這十年來的『真實』歷史」這是《猜火車》原著小說作者 Irvin Welsh 對”《迷幻異域》”:http://www.books.com.tw/item/001/0010183690.htm的評語。而這十年的歷史,就像書中所說的,是英國「保守黨執政時期的地下歷史」。
人們迷醉地舞在激烈又高度重覆的電子樂聲中,舞廳一家接一家地開,媒體以「世風日下」的口氣報導舞廳的藥物氾濫和群魔亂舞,議員拿著報紙在議會中故作姿態地質詢,政府則厲聲揚言「掃到底」,於是大隊警察人馬衝進舞廳或戶外瑞舞派對強迫音樂停止,驅散群眾….這些熟悉的場面發生在二千年的台灣,也發生在 1988 年至 1995 年間的英國。也許不是很恰當的比喻,書中走入 90 年代的英國居然十分神似走入 21 世紀的台灣:保守黨長久執政所造成的經濟泡沫被戳破,年輕人在中產階級導向的政策和破敗的經濟中感到前途茫茫,這時候,一個新鮮的東西意外地闖進來-浩室舞曲與藥物結合而成的快樂丸文化。
作者在導言中即開宗明義強調,快樂丸文化之所以能夠滲透到英國各大小城鎮,在社會各階層造成革命性的影響,理由卻是非常簡單-快樂丸文化是絕佳的夜間娛樂,如此而已。但另一方面,它也提供人們無限的可能性。快樂丸文化沒有意識型態,就像小孩手上的一盒彩色筆和一張白紙,人人都可以利用快樂丸文化改造環境以符合自己的需要。也因為如此,這個人人可接近的文化才能夠在短短的十年中,讓英國整個翻了過來,從遊民到中產階級、從音樂到衣著、從街頭商品到法律政治,到處是快樂丸文化的影子!
《迷幻異域》分為八個章節,分別依發生的時間順序及地點,紀錄了快樂丸文化的不同場景,其中包括:快樂丸文化飄洋過海從美國紐約及西班牙伊薇莎島( Ibiza )進入英國的經過、 88 至 89 年間的倫敦戶外豪華瑞舞派對及舞會籌辦者與警察鬥智的經過、地下電台與足球流氓的興衰(快樂丸文化消滅了惡名召彰的英國足球流氓!?)、曼徹斯特風起雲湧、瑞舞文化與政治反對運動的結合、電子舞曲的變化...有趣的故事讀起來十分流暢,彷彿像在看一本小說,而且保證真人實事。書裡以兩種方式敘述快樂丸文化,一種是「個人狀態及環境狀態( set and setting )」,「個人狀態」指藥物使用者的身份、人格、學歷、動機,「環境狀態」指使用藥物時的環境情形,在不同的個人狀態與環境狀態之下,就會產生不同的迷幻之旅( trip )。另一個敘述法是快樂丸文化進程的四個分期:第一階段是蜜月期,無比的幸福感,人們紛紛湧入,第二階段是濫用期,愉悅不如已往,用藥量增加,各種問題接連而來,之後進入低落期,藥物的美好不再,用藥量降少,最後到了重返期,緩和節制地用藥,而使用者和環境都有著不同程度的成長。書中的故事無論是個人經驗還是集體經驗,多半都符合這樣的敘述法。
至於讀者可能最關心的問題:「快樂丸到底對人體有沒有害處?」作者考查了各項報導與學術報告,回答是:「沒有人能確定」,沒有非黑即白的答案-人類對腦部醫學的研究成果遠不及化學與電子科技的發展。無論如何,快樂丸已經全面改變了英國一整個世代,十年下來,英國「舞曲-藥物」的文化儀式不但沒有止息的跡象,反而愈燒愈旺,蔓延到世界各地,甚至回頭攻進快樂丸文化的發源地-美國。
當台灣還在道德恐慌的角度對待快樂丸文化時,不妨看看英國的十年經驗,不管是政府主事的官員、媒體工作者,還是身處其中的舞客與推動者,都應該讀讀這本書,雖然依舊沒有答案,但它可以指引你一個清楚的方向,再不然,就只是當成消遣讀物也是興味十足-就像快樂丸本身一樣。
[迷幻異域]出版前的一點私人心得
我很喜歡迷幻異域這本書,但當初接下這本書的翻譯工作時可不是這麼想,因為這本書是由喜歡用又臭又長的句子來講些硬綁綁的道理的英國人寫的而且充斥著一大堆文化,醫學,藥學,政治名詞,和該死的俚語,就連那些音樂名詞,本來我還算有自信,但第一章譯了一半,才發現隔行如隔山,抱歉,在下不才是聽搖滾的,那些舞曲界的名詞,看起來十分接近火星語。 這還是我頭一次接譯書工作,真倒霉。
但是越是往下翻,越覺得有意思,很像看小說,我深深為其著迷,鑽進一個以往從來不會在意,也懶得理解的世界裡。 開始聽電音舞曲,買電音CD,參加瑞舞派對,認識許多新朋友,買了許多參考書藉,到舊書攤翻找過期的Mixmag,Muzik 雜誌….
一邊翻這本書,也一邊探索書中所敘述的場景。 這已經不單單是項翻譯工作,而是一種全新研究學習,全新的生命體驗。
從表面看起來,這本書講的是藥物文化,跳舞文化,但是那些大量英國社會,政治及青少年次文化的敘述,與我之前以搖滾樂迷角度來理解的英國有著極大的差距。
我假設讀者和我一樣,對多如牛毛的樂風,團體,事件,人名,藥物和俚語感到莫名所以,一頭霧水,因此在翻譯時,寫下大量譯注,解釋那些莫名所以的名詞。
翻譯工作進行的同時,也是”搖頭歪風”在台灣如火如荼快速漫延的時候。透過網路,我發現這快樂丸這玩意,記者不懂,有關單位不明白,連學者和在其中玩樂的舞客也摸不透。 以訛傳訛的說法,錯得離譜的流言,充塞於報紙和網路。 有時看了十分心急,恨不得這本書快快出版。
也還好沒有太快出版,負責審校的何穎怡大姐花了不少心思,細密地潤飾書中粗糙的譯句,在此特別感謝她的協助。
目前看過中譯全文的人還不多,從所得到的評語,相信他們和我一樣,在閱讀中獲得源源不斷的驚奇。
作翻譯的稿酬不高,尤其是這種費力氣的書。 不過我想得到的東西,已在翻譯過程中得到。 心滿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