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在哥德樂派一文的迴響中提到一個好問題,這裡提出我的看法。
可能是因為我和jessypub的討論,在態度上沒有很認真,只是開開玩笑,沒有表達得很清楚,其實我們是在嘲諷台灣某些青少年流行文化 — 表面上是追上潮流,實際上是與自己文化脈絡無關的消費行為,對這些從西方直接引進的次文化只是片面瞭解,表面照抄,而對該文化的內涵並無深刻的認識。
作者:jeph
再談簡易蔬菜湯
剛開始玩網誌時什麼都想記它一記,曾心血來潮寫了一篇「簡易蔬菜湯」,後來發現這篇貼文的搜尋點閱率意外地高,可能是減肥風潮的關係吧。待在台灣的時間,短短三星期我胖了五公斤(嗚呼,懷念的台灣夜市小吃),回溫哥華後開始實施兩週的蔬果減肥法。溫哥華的秋天冷得要死,決計不可能吃沙拉度日,華人的習慣肚子暖暖和和才算一餐飯。最好的方法還是喝蔬菜湯。
嬉戲(Frisk)已上架
Goya譯的《嬉戲》已經上架囉,在譯這本書的過程中,我是Goya「男性粗俚語彙」的顧問,請大家多多...呃...注意一下。「注意」的意思就是說,你不必急著立刻衝進書店裡買來讀,先看完這篇介紹再考慮要不要讀,要是你真的那麼給面子,二話不說就讀起來,先感謝你了,但若發生噁心吐血或心靈受到嚴重創傷等情事就別怪我沒事先警告。
本書的原文名稱《Frisk》,有「嬉戲」和「搜身」的雙重意義,二種意思都可以用在這本書上。第一章「放浪」讀起來可能會有點抓不住的感覺,因為這章的主角嗑藥嗑得「一片糊模」。到了第二章「緊張」就漸入佳境,你可以開始抓到故事脈絡,慢慢進入作者以意識流寫法蘊釀的情緒中。然後你可能會一口氣讀完接下來的「肢解」、「恍神」,之前詭異又僵持的氣氛終於在「麻木」這章炸開來,血流成河,屍橫遍野,就像後搖滾「大爆炸式」的安排。到了最後一章「狂浪」,先賣個關子,你自己看就知道了。
另外,作者丹尼斯.庫柏曾是美國(以前不錯現在已經遜掉的)音樂雜誌《Spin》的特約作者,根據他的訪談,他最喜歡的樂團是Sebadoh、My Bloody Valentine、Pavement。低傳真(lo-fi)與新迷幻和他的寫法滿搭的,很適合用來作讀他的書時的背景配樂。到了「麻木」那章,可以放些死金屬或黑金屬,工業噪音也可以。或者,GYBE或Mogwai等後搖滾來作配樂也不錯,就像何穎怡大姐說的:「《嬉戲》其實是一本非常蒼涼的書。」
我個人滿喜歡這本書的,是近年來讀過最過癮的小說。
巫路之歌
快閃式網路學運
Karlmax提到採用「快閃族」概念的學運方法,讓我想到韓國的「網路學運」(暫且這麼稱呼)。很少聽過台灣的朋友提到這方面的事情,我是從韓國的朋友那知道的,他說現在韓國學生運動不見得會上街頭,他們更喜歡採取的方式是相約在某一時刻以人海戰術灌爆特定目標網站的留言板或信箱,有時甚至會搞到對方當站,逼迫當局正視抗議的聲音。這種搞法要有效果,前提是民眾與政府的網路使用率都夠發達,韓國在這方面的腳步比台灣快一點。台灣學運是不是也開始要朝這方面走了?
回到蕭瑟溫哥華
昨天從台灣(熱鬧的地獄)回到溫哥華(無聊的天堂)。剛習慣台灣的紛擾,一到溫哥華感覺這裡好像死城似的。
本次戰利品如下:
.一堆書
.鍵盤與滑鼠手腕矽膠護墊
.52倍速燒錄機-燦坤站前店搶來的,才999元,用來取代原來的四倍速機
.USB與1394混合式外接盒-用來裝燒錄機,二千出頭
.無線網卡和AP各一只
回來馬上要作的事:
.修車
.架無線網路
.換系統(我的98系統已經爛了)
佛學與布希亞
日前隨意翻閱丟在公用洗衣房的佛教善書,讀到大乘義章的這句:
凡夫迷實之心,起諸法相,執相施名,依名取相,所取不實,故日妄想
而布希亞的「超級真實」理論是這麼說的
布希亞指出影像意義的游離性與疏離性(alienation)為「擬像」的現象,擬像的形成及演變有四個階段:
第一層:它是某個壯麗真實的投影。
第二層:它遮蓋了壯麗的真實,並異質它的本體。
第三層;它讓這個壯麗的真實化爲烏有。
第四層;它和所謂的真實全然失去關係,它是自身最純粹的擬仿物。
二者相似得讓人嚇一跳,差別在於,布希亞說法中終究有個如假包換的「真實」,佛教則認為一切皆幻象。
或許也算culture shock
離上次回台灣不過十個月的光景,台灣某些小小的變化還是很令我驚訝,像說:
一、 電視新聞真恐怖:住在台灣的朋友可能罵都懶得罵了。有些台的女記者聲調尖細緊張像被性騷擾一樣,這種聲調以前大多出現在綜藝節目整人單元裡的旁白,現在記者也學去了。用這樣的聲調問些:“你害不害怕”,”傷不傷心”之類的問題,的確會讓人又害怕又傷心。新聞裡還有電腦人偶模擬現場,電腦人偶畫得像布袋戲似的。這也算了,前幾天還看到新聞裡像“台灣社會檔案”一樣找人表演模擬現場(像環保人員在pub遭酒客毆打之類的),還搖晃鏡頭,這也算新聞?根本是綜藝嘛!
二、電腦設備真便宜:真快瘋了,先不提硬碟主機板什麼的,印表機和燒錄器都不到二千,無線網路設備也跌價。倒是我想買一個usb或1394外接盒來裝燒錄器,結果盒子居然比燒錄器貴。想也知道外接盒和燒錄器哪一個比較“高科技”。原來現在“高科技”不值錢啊。
三、電腦設備真有創意:我回台中時,買了一本PCDIY雜誌在車上解悶,裡頭廣告的商品好炫,像姆指碟可以結合mp3 player、錄音筆、原子筆,甚至是web cam。電腦機殼都長得像星際大戰、關鍵報告之類的片子偷出來的道具,機殼前方還有液晶螢幕顯示cpu溫度和電風扇轉速(雖然我不知道這種功能有什用,但真的很炫)。
Ps: 然後在統聯客運上,座位左右兩排的上頭的電視放的是不一樣的片子,聲音可以從椅把上挑選,喇叭就在座椅兩側。電影都是DVD畫質,而且是限級制動作片,像”偷拐搶騙”這類,好看是好看(蓋李奇的片子我都很喜歡),但是,呃...若是抱小孩上車的人,還是想辦法把小孩哄睡吧。
無線寬頻初體驗
昨天買了無線網路卡,然後到麥當勞買了easyup上網帳號,搞了半天硬是上不了線,NB的電池都快用完了。今早再試一次,又是弄了半天,最後終於發現要把「網路橋接器」裡的「無線網路」刪掉,之後就順順順。
好啦,時數快完了,先記到這,改天去試可以免費無線上網的地方。
車禍處理流水帳
今早開車送老婆去牙科拔智齒,拔的過程順利,沒有傳說中鬼哭神號的景象。回家時在路上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快上Granville橋的這段路因為沒有十字路口,通常車速都很快,有個搞不清楚狀況的行人居然站在安全島想過馬路,又有一台搞不清楚狀況的車太過客氣,突然停下來讓行人,然後在這輛車後頭的車也緊急剎車,再後來的我也剎車,只差一點點就撞上了。才剛剛鬆一口氣...「碰!」地後面的車又撞上來了。事情就是這樣。
接下來就是兩方的車開到一旁,對方下車來道歉。他的車似乎只有保險槓凹進去一點,我的車後行李箱蓋蹺起來,保險槓撞出兩個大圓洞,對方的車牌號碼還「印」在上頭。誰的責任似乎很明顯,兩邊交換保險號碼就沮喪又禮貌地各自帶開。
第一次碰過這種事,一時不知如何處理。老天,我們明天就要上飛機回台灣了...。打電話問朋友,她說無論如何,先打電話給卑詩省公營的保險公司ICBC約時間作索賠(claim)。若裁決是對方責任,我們不必負擔任何修理費。
打了電話,對方問了車禍狀況,要我們明天去claim。我們不可能等到明天,老婆爭取到今天下午就claim。
ICBC的claim center像一個大型修車廠。停好車,工作人員來檢查車狀,說要花半個多小時,請我們到休息室等候。休息室佈置得挺舒服,有沙發、電視、和免費咖啡。
工作人員的檢查動作是要確定與車禍有關的損害和理賠金額。最後估出來的金額要近四千加幣(近台幣十萬)。如果是我們的負任,自付額是一千加幣,若是對方的負任,則全數由對方負責。負責的一方明年保費就會漲更高。
不過ICBC還沒得到另一方的claim,要等到兩方都claim,並裁決出最後結果,可能要等一個月。也就是說,若我們馬上就拿著ICBC開的驗傷單去修車的話,修車費還得先自付。我們買了機票就快沒錢了...T_T
還好要回台灣,一個月後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