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戲(Frisk)已上架

Goya譯的《嬉戲》已經上架囉,在譯這本書的過程中,我是Goya「男性粗俚語彙」的顧問,請大家多多...呃...注意一下。「注意」的意思就是說,你不必急著立刻衝進書店裡買來讀,先看完這篇介紹再考慮要不要讀,要是你真的那麼給面子,二話不說就讀起來,先感謝你了,但若發生噁心吐血或心靈受到嚴重創傷等情事就別怪我沒事先警告。
本書的原文名稱《Frisk》,有「嬉戲」和「搜身」的雙重意義,二種意思都可以用在這本書上。第一章「放浪」讀起來可能會有點抓不住的感覺,因為這章的主角嗑藥嗑得「一片糊模」。到了第二章「緊張」就漸入佳境,你可以開始抓到故事脈絡,慢慢進入作者以意識流寫法蘊釀的情緒中。然後你可能會一口氣讀完接下來的「肢解」、「恍神」,之前詭異又僵持的氣氛終於在「麻木」這章炸開來,血流成河,屍橫遍野,就像後搖滾「大爆炸式」的安排。到了最後一章「狂浪」,先賣個關子,你自己看就知道了。
另外,作者丹尼斯.庫柏曾是美國(以前不錯現在已經遜掉的)音樂雜誌《Spin》的特約作者,根據他的訪談,他最喜歡的樂團是SebadohMy Bloody ValentinePavement。低傳真(lo-fi)與新迷幻和他的寫法滿搭的,很適合用來作讀他的書時的背景配樂。到了「麻木」那章,可以放些死金屬或黑金屬,工業噪音也可以。或者,GYBE或Mogwai等後搖滾來作配樂也不錯,就像何穎怡大姐說的:「《嬉戲》其實是一本非常蒼涼的書。」
我個人滿喜歡這本書的,是近年來讀過最過癮的小說。

“嬉戲(Frisk)已上架” 有 11 則迴響

  1. 記得看過一則新聞,德國發生過類似但不一樣的事件。
    一人刊登廣告徵求拍攝被殺死後吃掉者,有人去應徵,在雙方同意、攝影記錄下先將應徵者的生殖器切下煮熟,兩人分食,然後在一刀切斷應徵者的喉管,肢解,冷凍慢慢吃。
    而後此人再度刊登廣告,又有人應徵時,被警方發現此則廣告十分奇怪,於是盤查後搜出剩下尚未吃完的屍塊。後此人以謀殺罪名被起訴。
    看起來不同的應該是這是「經雙方同意」的行為。不知道,還沒看到書。

  2. 更大的不同是: 一個是真實事件, 一個虛構的小說, 而且虛構中還有虛構 – 這本書的張力就在於”虛構”..:)

  3. 其實我講的是:為什麼這本書會被包括同志、性別在內的團體抗議?
    而不是連小說的初步理論都不知道這種我覺得jeph誤解了的東西。

  4. 其實我講的是: “虛構”和”虛構裡的虛構”就是這本小說刻意要操弄的東西之一….:D
    啊, 你要是讀完或許就會瞭解我的意思啦. 這個關子沒什麼了不得, 但我還是想賣一下.

  5. 慾與殺,爽與死,絕處不逢生:閱讀《嬉戲》的二三事

    文/洪凌 書名:《嬉戲》Frisk 作者:丹尼斯‧庫伯(Dennis Cooper)/鄭慧華 譯 出版:商周 就如同在藍絲絨電影開頭的那只招惹螞蟻垂涎的血生生耳朵,《嬉戲》的主要課題之一是慾望的誤視(m…

  6. 支解網友煮來吃 德食人魔今受審
    〔編譯吳直耕╱自由時報綜合一、二日外電報導〕前年三月宰殺網友烹食的德國食人魔麥維斯,三日將在德國中部卡瑟爾的法庭受審。法律專家表示,這是德國司法史上第一起食人魔審判案件。
      現年四十二歲、對吃人甚有興趣的麥維斯(Armin Meiwes),兩年前將一名網友宰殺、支解、烹食,並在犯案的同時自拍錄影帶留存。警方接獲密報後,去年十二月將他逮捕。這項令人震驚的消息傳出後,隨即引起全球媒體爭相報導,案情離奇程度更是超出調查人員的想像,甚至有調查人員因過度震驚被安排接受心理諮商。
      據德通社報導,審判期間將長達十四天,有逾三十名證人及專家出庭作證,法官預計於下月宣判。據報導麥維斯已坦承殺害透過網路認識的被害人布蘭德斯,審判的關鍵在於:被害人是否自願被殺?
      由於吃人在德國並不違法,麥維斯被控「為了性滿足」殺人,以及「打擾死者安寧」,因為他在被害人死後將之支解;最高可處以無期徒刑。但麥維斯的律師辯稱,被害人是自己要求被殺,因此他的客戶只是「在請求下殺人」,最高僅可處以五年有期徒刑。
      調查人員共檢查一萬兩千封電子郵件、逾一千六百張圖片、逾兩百二十顆電腦硬碟及其他與案情直接相關的光碟片和磁碟片。據報導,麥維斯與對吃人有興趣的四百三十名網友保持聯繫。
      報導指出,麥維斯的辯護策略將以被害人是自願被殺和被吃為主軸。德通社表示,麥維斯的律師準備傳喚曾與麥維斯一起分享吃人奇想的四名男性證人:一名教師、廚師、學生和旅館員工。他們將告訴法官:四人都曾在麥維斯「殺戮室」被屠宰場用的吊鉤吊起來,但因為求死的意志不夠堅定,並未被殺。

  7. 受害者獻身 麥維斯:難吃
    編譯吳直耕╱特譯(轉貼自由時報12/3)
      電影「沉默的羔羊」與「人魔」主要場景發生在美國,電影堅強的卡司更是好萊塢一時之選,但令人萬萬想不到的是,電影的現實版竟然發生在德國,主角不是醫生或聯邦調查局幹員,而是兩名電腦工程師。
      在鄰居眼中,麥維斯是一名標準的紳士。但沒想到這名電腦專家的內心竟潛藏如此令人不寒而慄的欲望。
      據英國「獨立報」報導,二○○○年底,時年四十一歲的麥維斯開始實現他從小就渴望進行的一個願望。他以「法蘭基」的暱稱在吃人同好聊天室貼出一則徵人廣告:「徵:體格健壯男子,十八至三十歲之間,願意被屠殺。」麥維斯收到不少回應,但大都是開玩笑的,還有一個人是被嚇跑的。麥維斯將他的「殺戮室」照片寄給這名網友,結果這名網友從此切斷聯繫。
      一直到翌年的二月,麥維斯才找到心靈契合的網友布蘭德斯。布蘭德斯是一名在西門子任職的高薪微晶片工程師。
      與其他網友不同的是,布蘭德斯給麥維斯的回應「認真得要命」。他說:「我將自己獻給你,讓你享用我的身體。不是屠殺,是享用!任何『真正』想這麼做的人,都需要一個『真正的被害人』!」
      麥維斯見狀,立即回應。他們兩人初期的魚雁往返讀起來像是求愛,充滿「挑逗」。布蘭德斯同意二○○一年三月九日來到羅田堡與麥維斯「網聚」。
      根據媒體對麥維斯的專訪,布蘭德斯求死意志堅定。為此,他還特別禁食,以確保腸胃的乾淨。看過自拍錄影帶的警官表示,被害人顯然自願接受宮刑。麥維斯用菜刀割下布氏的「那話兒」時,布氏曾經慘叫。麥維斯替布蘭德斯包紮好傷口後,將「那話兒」切成兩半烹煮分食;麥維斯在專訪中說,「味道難吃至極」。
      麥維斯接著將失血越來越多的布蘭德斯用刀刺死,隨後清洗屍體並進行支解,分成「食用份量大小」的肉塊冰起來,不想吃的就埋起來,還有的部分則是風乾當臘肉。
      後來,麥維斯繼續在網路找更年輕、肉質更嫩的「對象」,並在吃人網站大肆吹捧自己的壯舉,甚至有從倫敦遠道而來的網友親自去「面試」,但都不了了之。二○○一年夏天,一名學生向德國刑事調查局檢舉此事,並於翌日將他逮捕。

  8. 丹尼斯看到那些照片所受到的衝擊,
    應該和初次看完《惡童日記》的感覺是同一種吧…….
    或許《嬉戲》對某些人來說也是個衝擊,
    具破壞力的那種。
    不過如果給予選擇,我還是寧願受這麼一記殘酷的棒喝。

  9. 啟蒙之路

    中正紀念堂的廣場學生靜坐事件,時時牽動著五年級(或說「野百合世代」)許多人的情緒和關注,這幾天看了大家的談論,感覺這種已內化在血液裡的情感,多年來如何形塑和投射了一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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