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如萱-《甜蜜生活》

自然捲女主唱魏如萱單飛後在「前衛花園」發表第一張專輯《甜蜜生活》,請來東京樂團「夢的雅朵」團員笛岡俊哉負責製作、編曲、混音,份量之大,差不多應該把他的名字也掛上 CD封面。
夢的雅朵和自然捲都是一男一女的組合,請來笛岡俊哉擔任製作,在音樂上,聽者很難不把「娃娃」與「魏如萱」的差別,視為奇哥與笛岡俊哉的差別。而從其他方面,仍能讀出一些她個人的變化。
自然捲的「娃娃」像是那種被寵壞、愛撒嬌、常在東區逛街的小女孩,有點所謂的公主病,永遠有新的愛情機會,偶爾觀看社會,但觀點總不脫小女孩式的思維。
個人專輯裡的「魏如萱」,像是突然長大了五歲,她開始一個人生活,獨自人旅行,幾乎不談愛情,只談輕飄飄的自已。種種變化讓她走出小女孩的塑膠世界,加入如張懸、陳綺貞等等獨立女性的行列。
把「娃娃」和「魏如萱」都放進引號,是因為覺得她在自然捲與個人專輯分別扮演了,或說是塑造了兩種身份。但無論是「娃娃」還是「魏如萱」,我覺得她還是有些太過輕盈了。

Bloc Party – Flux

Bloc Party 剛於這個月推出新單曲 Flux
我對這種後龐克式的吉他綿延音效加快速電子節奏的曲子全無抗扺能力。
這首曲子的MV 擬諧日本醎蛋超人的場面,但超人們不打怪獸,只是莫名奇妙地爭風吃醋。搞笑風格與我對他們原來多愁善感的印象完全接不上。
但我要說的是,Flux 真是太讚了哈哈。我的年度最佳單曲和最佳 MV。

數位 DJ 的興起 (上)

(以下是寫給「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流通平台」的稿)
dj_scratchin.jpgCD 於80年代問世,並漸漸蠶食唱片市場奪去大片江山之際,有人預言流行數十年的黑膠唱片即將如恐龍般全面滅絕。但歷史從來就不按牌理出牌,快被新科技消滅的黑膠,卻被另一項技科音樂文化救起- 電音舞曲與嘻哈拼貼文化大流行,唱盤成為這類型音樂創作者的必備的「樂器」。90年代末舞曲高峰期的英國,唱盤銷售量甚至高過電吉他。而當人們認為黑膠唱片已成為 DJ 無可取代的媒材時,2000年代中之後,MP3 等數位音訊檔壓縮技術的崛起又嚴重威脅了黑膠唱片的地位。

(上圖:攝於溫哥華,可能是某位 DMC大賽得主之類的) 繼續閱讀 數位 DJ 的興起 (上)

《I Want Your Soul》裡的80年代

對我而言 Armand Van Heldem 算是一種奇特的樂手,他的專輯我會特別喜歡其中的幾首單曲,尤其是主打歌,其他曲子卻不甚喜愛。但這不代表他是膚淺的單曲藝人,Armand Van Heldem的專輯還是會有緊密的結構和要表達什麼的企圖。
例如最近剛發表的《Ghettoblaster》裡,他玩弄起80年代放克舞曲風格。其中的主打〈I Want Your Soul〉,簡直是集80年代舞曲精華之大成。膠塑感的鼓點、過門、「閃亮」到有點刺耳的電子音色、亢奮的黑人女聲等等,如果你經歷過 Prince 、MC Hammer、Rick Astley、少女瑪丹娜等等前浩室舞曲的時代,〈I Want Your Soul〉 應該會勾起你不少回憶。


其實復古向來是 Armand Van Heldem 最愛的玩法,他也曾復過70年代末迪斯可的古(〈U don’t Know Me〉),和80年代初電子新浪潮的古(〈Koochy〉)。不過在老式風格裡,他攪進的現代手法聽來還是十分有趣,最明顯的,像浩室的重貝斯,和Techno式的極微主義。
看完上面那部 MV,注意到了嗎?三分多鐘長的〈I Want Your Soul〉只有四句歌詞,對,就四句,加起來還不到二十個字,而且主旋律翻來覆去就那四小節。Armand Van Heldem 厲害就在這裡,他就是有辦法把一首理應乏味的曲子搞到多采多姿、變化多端。

《嘻哈星球筆記》

去年底台北當代美術館的展覽《赤裸人》,入口的第一件作品〈Meen Erhabe(誰才是恐怖份子?〉是一支以阿拉伯文說唱的嘻哈MV,演唱者是巴勒斯坦嘻哈團Dam,內容指控以色列與美國人才是真正的恐怖份子。
奇怪嗎?直接而強烈的反美樂曲,卻採用了源自美國的流行音樂形式。
《嘻哈星球筆記》這本書告訴你,這種情形一點也不奇怪:「反美主義,基本上,還得透過美國主義來論述。」
與其說是音樂書,這本書不如看成是「全球化與在地化-以嘻哈作為都會反抗策略,現況與展望」,因此它不談所謂「嘻哈四大元素:饒舌、DJ、塗鴉與霹靂舞」,而著重在世界其他地方如何引入、呈現和運用嘻哈作為反抗工具,更仔細來說,它談的是現今弱勢黑人族群的樣貌。
作者派崔克.尼特是英國白人作家,嘻哈迷,為了追尋嘻哈的精髓,他取樣了五個地方:紐約、東京、約翰尼斯堡、開普敦、里約熱內盧。於是這本書讀起來又像是部公路電影,尼特到了一個地方,參與當地的地下嘻哈活動,訪問場景裡的重要人物與不知名的嘻哈迷。
在這篇遊記裡,我們讀到嘻哈如何進入世界某處的都會、如何被主流炒爛掉,但是對於地下場景裡的弱勢族群/邊緣人/貧民來說,嘻哈是少數他們所能掌握的文化武器。
最後一章提到「一個概念或者商品的成功,鮮少是因為大眾媒體的廣告奏效,而是要靠一些關鍵人物的文化資本才會造成廣大的影響力。」因此,作者認為:「嘻哈擁有無可匹敵的聲譽,且被轉化為資本,它擁有難以企及的文化資本。…嘻哈這個舉世最強的品牌,它的智慧財產權卻不屬於大公司。因此,嘻哈必須重新奪回主權。
老實說,這樣的喊話我們並不陌生,搖滾、龐克、瑞舞都曾經可以套進這個句子裡。差別在於嘻哈至今仍是窮人玩得起的東西,而且越是被壓迫的人,越能夠更有力地運用它。
延伸閱讀:

「床上暴動」-台灣有史以來最高能量樂團

小搖與Dizzy昨天到地下社會看「床上暴動」樂團的演出,至少有三個朋友跟我推薦這個樂團,而這次應該是他們的第二次公開表演。
「床上暴動」成員包括:Fish.The(實驗電子樂手)、秋生(666樂團吉他手)、大師兄(1976鼓手)、Mei (瓢蟲樂團吉他兼主唱)、小寶(瓢蟲樂團貝斯手)、小搖(前VARO樂團團員)、 Dizzy(設計師)。去年十二月地下社會第一次演出造成轟動,當天表演影片藉著 Youtube 傳播而更受台北地下樂圈的矚目。
現場看起來果真不得了,「床上暴動」絕對會是繼「濁水溪公社」以來台灣最高能量的樂團。很久沒有看到一場表演會叫人興奮得起雞皮疙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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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phec – 《We will still repeat today》

zephec_wewillstillrepeattoday.jpg聽完 Zephec 的專輯《We will still repeat today》,直覺認為是外國人的作品,但查了資料,發現Zephec是台灣的臥室電子樂手,我有點驚訝到說不出話。
台灣的電子音樂創作,大約是21世紀以後才有比較明顯成長(說是「明顯」,大約也不過一年兩三張),老實說,一直很少聽到我覺得能夠充分表現電子音樂特色的本土作品,習作味重的居多,總覺得好像有一些「眉角」沒有被摸透。很難說誰不對,無論是技術上還是創作概念上,華人電子音樂的確就是在學習階段。
過去台灣的電子樂手作的努力,是試圖用電子音樂詮釋本土音樂,或用本土音樂的元素來搭配,像林強與78bpm,從某方面來說,本地特色可以彌補電子音樂掌控度的不足。
但這張《We will still repeat today》膽子不小,從包裝到音樂本身,完全排除所有可辨識的本土符號,也隱藏了樂手的身分,唯一一首有人聲的曲子用的語言是英文,其他都是純演奏曲,也就是說,Zephec 這張專輯很難討好本地樂迷,或是給外國樂迷任何異國情調的想像空間,它沒有退路,只能真刀真槍去跟國外電子樂手拼。完全只有這樣結果。
Zephec 何許人也?依網路上找來的資料,只知道他曾擔任幾個樂團的鼓手,並且「在2003年FANC所主辦的第二屆『Attention Talent注意!新秀』比賽中,化名ZC贏得了比賽且得到發行專輯的機會,雖� 兵役問題無法順利地發表作品」,沒有其他更詳細的介紹。
這樣一個神秘的傢伙蹦出來就帶來這張音色、曲式、錄音品質都相當成熟的電子音樂專輯,怎麼不令人驚訝?比起之前的台灣電子音樂專輯,《We will still repeat today》最大特色是他透徹瞭解電子音樂的極簡精神,用豐富的音色層次為主角,來表現沈潛的感情與意象,而不只是用旋律、節奏。在電子音樂裡,旋律、節奏基本上常是不斷重覆的 pattern,重點是� 怎麼重覆它卻不會讓聽者無聊。Zephec發現了這個秘密。
雖然《We will still repeat today》不是石破天驚獨具創意的作品,但可以這麼說,這張專輯與我那一大缸子電子音樂的蒐藏放在一塊,它都算及格的,我樂意放進iPod裡一聽再聽。
點這裡試聽 《We will still repeat today》。

幫樂迷打MP3下載官司的唱片公司

19990607-nettwerk.jpg標題沒寫錯,有家唱片公司非但不反對MP3下載,反而資助因為下載MP3而被RIAA(美國唱片產業協會)控告的樂迷打官司,聲稱願意支付這位樂迷所有的律師費用或敗訴的賠償金。
這家公司是總部位於加拿大溫哥華的 “Nettwerk”:http://www.nettwerk.com/。
2005年, RIAA控告德州的一個普通家庭的一台電腦中儲存了六百首曲子,要求賠償九千美金。被告家庭的女兒寫email 到 Nettwerk抱怨此事,因為該唱片公司旗下藝人MC Lars有一首支持網路下載的歌叫〈Download this Song〉。
Nettwerk 得知這件事後,於2006年1月宣佈支援這位被告打官司,因為他們認為樂迷有權決定如何使用MP3。
Nettwerk 不是作慈善事業,他們認為,完全開放的態度其實有助於唱片產業在資訊時代裡賺錢。控告樂迷,用DRM(數位版權管理)技術限制樂迷只能在少數平台播放音樂,反而會限制音樂事業的發展。
Nettwerk的執行長Terry McBride在聲明稿中說明了”他的主張”:http://www.savethemusicfan.com/index.html:
1. 控告樂迷,會逼樂迷使用唱片公司無法追蹤統計的 P2P軟體,如BT,如此唱片公司就無法掌握市場情報。
2. 大家都在分享音樂,連唱片產業裡的人以前也用卡帶轉錄,為什麼現在拷 MP3不可以?
3. 樂迷利用網路分享音樂,讓這些得不到主流媒體青睞的新人、獨立藝人得以傳播,被更多人聽到。
4. 唱片市場下滑,主因並非來自於P2P或盜版,而是來自於 a)電玩、電影瓜分了越來越多的娛樂市場;b)由於數位音樂不會磨損,因此消費者不再像以前因為唱片磨平了、卡帶發霉了而再度消費;c)消費者只想買專輯中最好的曲子,不要那些濫竽充數的爛歌;d)現今的大盤商只進極少數的暢銷貨,陳列出來的產品太少。
Terry McBride認為,「歌曲」有異於其他的商品,「歌曲」最奇妙的地方是:越多人聽過,它就越有價值。過去使用專輯銷售量來計算藝人的成績是錯的,手機鈴聲、演唱會門票和電視播放授權費都是收入。他呼籲同業放棄對音樂流通的嚴厲管制。
Nettwerk以行動證明他們的主張,將旗下所有音樂的MP3交給eMusic.com銷售,eMusic的最大特點是:沒有DRM,消費者買來後,想轉拷幾次都行,不像iTunes或Napster會限制轉拷次數。
不止如此,相較於主流唱片公司完全掌控藝人,包括版權,他勸旗下藝人不要將版權賣給任何一家主流唱片公司,而要自創廠牌,版權要抓在自己手上。Nettwerk幫他們行銷管理,並不擁有版權。
著名藝人如 Sarah McLachlan 和Barenaked Ladies都曾因銷量下滑而遭主流唱片公司冷凍。Nettwerk原來只是幫他們作經紀,後來開始協助作行銷,結果Sarah McLachlan和Baernaked Ladies 醎魚翻身又紅了一次。
Terry McBride 的鬼點子相當多,有些大膽到傳統唱片公司就算瘋了也不會幹,例如:把樂團整張專輯的Protools(一種音樂製作軟體)檔案開放到該樂團的MySpace頁上,這表示,任何有Protools的樂迷,都可以把這些檔案下載回去,重新混音,衍生出更多創作。
包括協助樂迷打官司也是漂亮的行銷點子:Nettwerk 的主張因膽敢與RIAA唱反調而”密集出現”:http://www.google.com/search?hl=zh-TW&q=riaa+nettwerk&btnG=%E6%90%9C%E5%B0%8B&lr=於新聞媒體,換算成廣告費,恐怕不止 9000美元。
我們不敢指望台灣的唱片公司這麼有種,有些作法對台灣樂迷也未必有效,但起碼,唱片公司應該參考 Nettwerk 對MP3和版權的態度,重新思考唱片產業可能的未來。
關於Terry McBride和Nettwerk,可參考九月號Wired的報導”〈No Suit Required〉”:http://wired.com/wired/archive/14.09/nettwerk.html。
又:Flickr也是在溫哥華創業的,這個城市雖然小,但創意都很大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