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無味經典專輯

好吧,身先士卒….雖然不覺得有多少人會想跟進…..
事先聲明,這只是私人口味問題,不表示我不認同該專輯的價值,
“聽不出味道”也不代表”討厭”, 只是說,我嚐試了很久
但就是沒感覺,甚至會聽到打嗑睡. 或許將來再聽會聽出什麼吧,
不過呢,目前沒什麼力氣再試.
十大”樂評都說經典但我要勇敢說出來我就是覺得味如嚼蠟”專輯
1. Beatles – White Album

2. Radiohead – OK Computer

3. Nirvana – In utero

4. Sex pistols – Never mind the bollocks

5. R.E.M. – Murmur

6. David Bowie – The Rise And Fall Of Ziggy Stardust

7. Talking Heads – 幾乎所有專輯

8. Tom Waits – Rain Dogs

9. Stone Roses – Stone Roses

10. Jeff Buckley – Grace

呵, 就我來說, 我的名單符合以下條件:
1. 音樂雜誌”搖滾史上一百張經典”常客
2. 聽了幾次, 每次都會睡著
3. 有事沒事就想再拿起來試試….聽了頭兩首就想算了…
4. 想賣掉, 可是又覺得,這張是經典耶,留起來以後可能會聽出什麼.
這樣的聆聽經驗一定會讓你對這張專輯留下深刻印象.

十大兒時偶像樂團

人會一直變,有時候會變得不認識自己了.
像聽音樂的品味就是這麼一回事.
小時候聽的時候你會以為你一輩子都會愛這首歌.
但是幾年後,居然慢慢開始走味了.
直到有一天你整理唱片時才突然重新想起他們曾在你
心中佔有的地位.
回憶還是有的,也不能說不再喜歡聽,只是以前那種巨大的感覺不見了.
十大”以前愛得要死如今想來年少輕狂不禁莞爾”之樂團/藝人
1. Marillion / Fish
80年代新前衛搖滾代表名團,封面華麗隱喻複雜,
歌詞寫得看不懂,完全符合年少輕狂的條件.
愛歌:fugazi, Childhoods End?

2. Asia
也是80年代新前衛搖滾, 由70年代多位前衛搖滾大將
所組成的超級樂團. 他們的專輯標題都是a開頭,a結尾.
現在聽起來明明就是流行搖滾嘛.
愛歌:Heat of the Moment, Only Time Will Tell

2. Mike Oldfield
天才樂手,一個人搞定所樂器和錄音.
愛歌:Moonlight Shadow, Arrival

3. Cyndi Lauper
瘋女人一枚.
愛歌:Girls Just Want to have Fun

4. Kate Bush
文藝瘋女人.不過我還是蒐了她好幾張黑膠作為年少偶像的紀念.
愛歌:Wuthering Heights, Running up That Hill ,….

5. Alan Parsons Project
我幾乎蒐了他們的全套. 剛好從我對APP失去興趣開始,
他們就只靠精選輯吃飯了.
愛歌:Eye in the Sky, Days Are Numbers

6. Pink Floyd
是的,他們是大師哩, 可是現在聽總覺得太沈重了.
尤其是[The Wall],講實話我一點都不想再從頭到尾聽一次.
愛歌:One of These Days, Us and Them

(以下開始是湊數)
7. Man at Work
1982年的澳洲紅團,好幾首歌登上第一名,有一個薩克斯風手.
現在聽覺得很土.
愛歌:Who can it be now, downunder

8. A Flock of Seagulls
新浪潮泡泡糖.
愛歌:I Ran, Wishing

9. Culture Club
同上.
愛歌:Karma Chameleon, Do You Really Want to Hurt Me

10. (這裡應該填一個80年代的hair metal團,但為數眾多,寫不完)

* 圖片來源:”All Music Guide”:http://www.allmusic.com
—-
“Childhood’s End?” – Marillion
And it was morning.
And I found myself mourning,
for a childhood that I thought had disappeared.
I looked out the window,
And I saw a magpie in the rainbow, the rain had gone
I’m not alone, I turned to the mirror,
I saw you, the child, that once loved.
The child before they broke his heart,
Our heart, the heart that I believed was lost.
Hey you, surprised? More than surprised,
to find the answers to the questions,
Were always in your own eyes.
Do you realize that you give it on back to her?
But that would only be retraced in all the problems that you ever knew,
So untrue.
For she’s got to carry on with her life,
And still the child,
‘Cos the only thing misplaced was direction
And I found direction.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Cos’ you are my childhood friend.
Cos’ you are my childhood friend.
Oh lead me on.
Hey you, you’ve survived.
Now you’ve arrived,
to be reborn in the shadow of the magpie.
Now you realize, that you’ve got to get out of here.
You’ve found the leading light of destiny,
burning in the ashes of your memory.
You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You’d resigned yourself to die a broken rebel,
But that was looking backward.
Now you’ve found the light.
You, the child that once loved,
The child before they broke his heart.
The heart, the heart that I believed was lost
Hey you, you’ve survived.
Now you’ve arrived,
to be reborn in the shadow of the magpie.
Now you realize, that you’ve got to get out of here.
You’ve found the leading light of destiny,
burning in the ashes of your memory.
You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You’d resigned yourself to die a broken rebel,
But that was looking backward.
Now you’ve found the light.
You, the child that once loved,
The child before they broke his heart.
The heart, the heart that I believed was lost
So it’s me I see, I can do anything.
I’m still the child.
‘Cos the only thing misplaced was direction, and I found direction.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There is no childhood’s end.
I am your childhood friend.
Oh.. lead me on.

大牌DJ

dj.jpg
二○○二年下半年的台北舞場可說是巨星滿天飛,自七月開始,從John00Fleming、Steve Lawler、Goldie、Paul Oakenfold、Paul van Dyk,一直到跨年舞會的Sasha,這年恐怕是”世界排名前一百大DJ”:http://www.dotmusic.com/news/November2002/news27067.asp來台演出最密集的一年。
所謂排名前一百大,指的是英國DJ專業雜誌”<DJ>”:http://www.djmag.com/所作的年度讀者票選。這項票選自一九九三年開始第一次舉辦,到去年為止是第八屆。二○○二年的總票數達三萬八千多張,投票者來自全球六十五個國家,以傳真、郵寄和網路參與投票。這項至今已成為全球舞場指標的票選,在娛樂產業中是十分罕見的現象,好比說,我們就沒聽說過有年度「全球一百大搖滾樂團票選」或「全球一百大電影女星票選」,就算有,也不會像DJ票選一樣,成為舞客津津樂道的話題,甚至影響DJ的身價。事實上,登上排行榜的DJ,尤其是前十名,身價會立刻暴漲,作一場的價錢喊到百萬台幣(不含機票和食宿)也不算離譜。
但是這份名單真的代表了DJ的功力嗎?我想未必。當然啦,Paul van Dyk、Sasha這種出道十多年的老手,一定比小舞場的菜鳥DJ高強不知幾凡,不過他們兩人–分別位居第二名和第四名–卻未必有高下之分,單就技術上來說,甚至和百名外的DJ相比可能也不分軒輊,就算有差,一般人大概聽不出來。那就像三萬元的床頭音響和三十萬元的高級音響聽起來一定不同,但三十萬的音響和五十萬的音響相較,除非你有敏銳的金耳朵(擁有這種天賦應該算是一種不幸),否則根本不知道多花的二十萬差在哪。說穿了,要在排行榜佔上風,名氣比功力重要得多。像在二○○○年的票選中,曾作過多首經典電子舞曲的樂手BT榮登第七十名,問題是–BT從來沒幹過DJ!顯然是他在電子舞曲界的名氣把他捧上前一百名。
這樣講起來,DJ排行榜好像是國王的新衣,人云亦云的騙局。其實也別那麼認真,無論如何,舞會就是舞會,熱熱鬧鬧快快樂樂最重要,大家像朝拜教宗一樣把舞廳塞爆,大牌DJ在萬眾注目之下登場,舞客齊聲歡呼,又是一個精彩難忘的夜晚。百大DJ排行榜存在的理由,有很大部份是要讓舞客起哄。Sasha跨年舞會門票的價錢足以去兩場一般舞會,要我選,我還是會選Sasha。
* 圖為今年第24名的DJ–Richie Hawtin–也是本人心中的第一名DJ

Lounge 文化

今年台北吹起了一股lounge風。Lounge在這裡有兩種意思:一是指喝酒喝咖啡的地方,二是指一種音樂,兩者強調的都是:「休閒」、「放鬆」、「最in」、「時尚尖端」、...。
雖然Lounge常被說成是「歐洲最新流行」,但並不是新鮮的東西,它指的是高級時尚酒吧,供社會名流飲酒作樂兼社交調情,古已有之,並不稀奇。最大的差別大概是其中放的音樂,也就是lounge music,台灣譯為”「沙發音樂」”:http://www.books.com.tw/CD/activity/Lounge/advance.htm。至於什麼是lounge music,如果你不想被drum ‘n’ bass、soul house、trip hop、ambient、nu jazz、downtempo、...等等名詞搞昏頭的話,簡單地說:lounge music是指適合在lounge裡放的音樂。廢話,但實情即如此。Lounge既然是講究「休閒」、「放鬆」、「最in」、「時尚尖端」、...,那裡頭放的音樂當然也要符合這些要求。
因為lounge music是指一種氣氛和品味而非音樂型式,所以很少會有一首歌被歸為lounge。但若把許多曲子集合在一起,只要挑得對,就可能呈現出lounge的味道。所謂「lounge的味道」並不難懂,只要看看那些號稱lounge music的CD封面長什麼樣子就八九不離十了。這類CD封面內容十分一致,絕少例外:
一、 身材火辣、衣著入時的美女。我們第一個聯想到的是時裝走秀的音樂,性感挑逗。另一個訊息是,這種音樂必須符合都會女郎的口味,軟甜如綿花糖。
二、 一張沙發,或放著好幾張沙發的室內空間,而且沙發通常空著沒人坐。表示這種音樂舒適柔軟,不痛不癢無殺傷力,人人可得而躺之坐之,讓自己身心深陷於其中。那張沙發就算有人,也一定是撩人美女,請參考上一項。
三、 歐洲都會或海灘落日風景,多半是法國、義大利和西班牙等具有浪漫遐想,又領導時尚的國家,表示這種音樂會讓人有渡假中的錯覺。四、 一尊佛像。這類封面比較少見,表示其中收錄帶有東方異國情調的曲子。
Lounge 文化就是這樣,沒什麼大學問。若要問起這麼簡單的東西為什麼會大流行?我想,大抵是這個超速的時代,每天都有追不完潮流和資訊,都市人渴望「慢下來」,但又慢得心不甘情不願,即使只是休閒,也得要跟上時代。雖然有人嫌這lounge文化太嬌柔造作,無論如何,輕鬆一下又何妨?除了lounge裡的飲料太貴,我沒有別的抱怨。

《搖滾爭霸》(Rockraft) 即時戰略遊戲說明

一、遊戲目的:
從三個搖滾類型中挑選一個種族,依各族特色生產出最多經典唱片,奪得最多死忠樂迷支持,賺最多黃金。最快創造出搖滾傳奇的遊戲者即可得到勝利。
二、發展時代:
a. 地方時代(local era)遊戲一開始的時代。
b. 全國時代(national era)黃金達一千萬,聲望指數達一千之後,即可升級至全國時代。
c. 跨國時代(international era)黃金達十億,聲望指數達十萬之後,即可升級至跨國時代。
三、基本兵種
a. 樂手:樂手是生產唱片的必需兵種。
b. 樂團:樂團由四個樂手組成的部隊,唱片生產速度比樂手快。
c. 死忠樂迷:樂迷購買唱片,聽演唱會,可使你的黃金增加,而死忠樂迷的議論可增加聲望指數。
e. 樂評:樂評由死忠樂迷升級而成,可更快速增加聲望指數。
* 這些兵種會互相影響生產速度,互動關係十分微妙,有時敵對有時友好,等你上手後會慢慢發現他們的關係。
* 壽命:樂團、死忠樂迷有壽命限制,一般樂團和死忠樂迷壽命是十年,而且樂迷有時候會變心,投靠到別的種族去,這就是為什麼你要拼命生產樂團,樂評和吸引死忠樂迷的原因,否則他們的人數會在不知不覺中漸漸減少,你一不小心就會輸給你的對手。
四、種族
在《搖滾爭霸》中,你有三個種族可選擇,他們各有特殊能力和不同的特殊兵種。你要注意利用不同種族的特色來作戰。
a. 古典搖滾族
古典族的優點是樂團和死忠樂迷的壽命都特別長,而且生產樂評的速度特別快。
特殊技能:「吸魂大法」,其他種族的死忠樂迷壽命到一定地步,有部份會自動變成古典搖滾族。
特殊兵種:「搖滾詩人」,生產搖滾詩人可提升聲望指數,也比較容易創造出搖滾傳奇。
b. 金屬族
金屬族的特別容易吸引到死忠樂迷。
特殊技能:「魔音穿腦」,音量特大,吸收樂迷的範圍較他種族廣
特殊兵種:「吉他英雄」,生產出吉他英雄,可增加唱片銷售量和聲望.
c. 龐克族
龐克族什麼都快,生產樂手和唱片的速度快得嚇人,令其他種族都望塵莫及,但壽命特別短,其死忠樂迷也很容易轉變成其他種族。
特殊技能:「三個和弦」,超快速的唱片生長速度。
特殊兵種:「早逝樂手」,這個兵種很特別,創作速度飛快,生產出來沒多久就會自動死亡。不過只要有一個早逝樂手死亡,你的死忠樂迷人數會增加百分之十,唱片銷量也會暫短地增加。
* 注意:你一定要生產出特殊兵種,才能創造出搖滾傳奇,獲得勝利。
五、建築單位:
地方時代
a. 樂吧(live house)– 費用:100; 科技:生產樂手,吸引樂迷,研發表演技術
這是最基本的建築單位,可生產樂手,吸引樂迷,也可賺取黃金,越多樂手、樂迷和黃金都是你升級的基本需求。只要黃金足夠,樂吧不妨多建。
b. 小型錄音室(home studio)– 費用:500; 科技:合併樂手成樂團
有了小型錄音室就可以開始生產唱片,你還可以在這裡將四個樂手合併成一個樂團。
c. 獨立廠牌(label)– 費用:1000; 科技:生產唱片
獨立廠牌可加速唱片和黃金的生產速度,但這些唱片都是DIY或獨立發行,所以生產黃金的速度比較慢。
d. 樂迷誌(fanzine)– 費用:200; 科技:生產樂評
建築樂迷誌所需黃金不多,但你至少要有一千名死忠樂迷、二十個樂團、五十張唱片之後才有資格建築樂迷誌。樂迷誌可生產樂評,也會加速死忠樂迷人數的成長。
e. 大學電台(College Radio)– 費用: 2000 ; 科技:無線放送技術
大學電台可加快樂迷的吸收速度和唱片的銷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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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時代
a.. 表演廳(hall)– 費用:10000; 科技:生產樂手,吸引樂迷,研發大舞台表演技術,live PA技術
表演廳由樂吧升級而成,黃金,樂迷及樂手人數都會加速成長,你下一次命令就可以生產十個樂手,吸引一千名樂迷。
b. 錄音室(studio)– 費用:5000; 科技:研發錄音技術
由小型錄音室升級而成。錄音室成立後,錄音品質更加細緻,較容易創造銷售成績更好的唱片。
c. 唱片公司(record company)– 費用:20000; 科技:生產唱片,研發行銷技術,研發偶像
由獨立廠牌升級而成,可以生產更多唱片,賺更多錢。不過有一點很有趣,當你升級為唱片公司時,死忠樂迷人數和聲望指數會有些許減少,不過沒關係,你得到的會比失去的多。而要不要研發偶像這項科技看你個人決定,偶像的可賺到可觀的黃金,但賺錢的機率是三分之一,而且聲望和死忠樂迷人數都會一定大幅減少。所以,如果你急需大量黃金發展到下個時代,可以研發偶像碰碰運氣。
d. 音樂雜誌(music press)– 費用:15000; 科技:生產樂評,研發音樂名詞,研發經典唱片評分技術,研發排行榜
由樂迷誌升級而成。你會發現,在全國時代裡,音樂雜誌實在太重要,有許多科技都要由音樂雜誌來開發,這些科技術都是升級到下一個時代的必需,也是遊戲致勝關鍵。
e. 商業電台(Commercial Radio)– 費用: 2000; 科技:播放名單編列技術,廣播DJ風格創造技
由大學電台升級而成,除了加快樂迷的吸收速度和唱片的銷售量等功能外,由於可收取廣告費,黃金數量也會增加。
f. 戶外音樂祭(festival)– 費用:50000; 科技:研發招降其他種族樂迷技術,研發搖滾傳奇
只要死忠樂迷達一萬,樂團人數一百,就可以建築音樂祭。雖然這個建築有時效性,通常在一至三天的遊戲時間就會自動消毀,而且所費不貲,但在全國時代,建築音樂祭仍十分重要,你會發現聲望指數、死忠樂迷人數、樂手人數、樂評人數、唱片創作數在一次音樂祭之後都會戲劇性地成長,而你的對手的這些指數反而會減少!運氣好的話,甚至可以增加黃金,這太神奇了!賺錢與否的機率依你的各項指數和一些隨機亂數(如天氣)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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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時代
a. 跨國唱片公司(international record company)– 費用:200000; 科技:研發跨國行銷技術,研發著作權利金收取技術
由唱片公司升級,黃金賺取速度快到不像話。但在剛建築完成時,聲望指數和死忠樂迷人數會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b. 生活風格雜誌(lifestyle magazine)– 費用:150000; 科技:研發樂迷時尚穿著攝影技術,研發各類型音樂一百大挑選技術
由音樂雜誌升級而成,這項建築完成後,樂團、死忠樂迷的壽命會更長。有了生活風格雜誌,樂迷在十年後仍會死忠地買唱片,看老樂團表演,老樂團也就能繼存活。
c. 有線音樂頻道(music channel)– 費用:100000; 科技:研發音樂影片
由商業電台升級而成,有了影像的刺激,唱片鎖售會更好,樂迷人數成直線成長
六、場景
好了,你已大致懂得《搖滾爭霸》的玩法。現在你可以選擇不同的場景進行遊戲,有舊金山、紐約、芝加哥、倫敦、利物浦、曼徹斯特等六個場景可選擇。
本公司未來會開發出資料片,有更多種族和場景地圖可選擇,敬請期待。

Rock is Back! – 車庫搖滾復興?

「Rock is Back!」
忘記是Q還是Spin還是Rolling Stone還是Mojo的封面是這個標題。不過這句話出現在哪個雜誌上都一樣,差不多就在八九月間,這幾份雜誌的封面人物都是”The Vines”:http://www.thevines.com/、”The Hives”:http://www.hives.nu/、”White Stripes”:http://www.whitestripes.com這些團,觀點都是「Rock is Back!」
在今年美國MTV Award的頒獎典禮上,The Vines和The Hives同台演出。兩個團的表演加在一起不過五分多鐘,但我相信看過的人都會被他們精悍的演出所撼動。這兩個團都是簡單的三件式樂隊,玩的音樂老實說也沒啥特別大的創意, 絕對基本的搖滾樂,沒有花樣,但是他們音樂和表演的能量卻可以讓你的肌肉緊張地彈動起來。
他們很激動,但說不上是憤怒,他們很吵鬧,但說不上是兇猛。
他們要的很簡單,就是party! party! party! 用很簡單的三件式搖滾樂(甚至,White Stripes是只用吉他和鼓的二件式樂隊)讓大家忘情地樂一樂。一言蔽之,這種生猛簡單唯喧鬧歡樂是問的風格叫「車庫搖滾」。比較起來,像Blink 182這類的滑板龐克團還嫌太裝模作樣了
難怪搖滾刊物要興奮地大喊 “rock is back!”
目前車庫搖滾復興能不能說是一個「風潮」或「運動」,還很難講,因為現在抬出來的只有四個團:The Vines、The Hives、”The Strokes”:http://www.thestrokes.com/和White Stripes(瞧!他們連團名都取得簡單到不行),而且分別來自澳洲、瑞典、美國紐約和底特律,不是來自同一個地方,顯然不是同一個地區場景所激發出來的風潮。這跟倫敦和紐約龐克運動風起雲湧與西雅圖grunge熱潮爆發的情形相去甚遠。但是和 post-rock這個跨地域場景的風潮比起來,這四個團顯然得到相當優勢的英美主流媒體和票房的支持。
以我來看,與其說車庫搖滾復興是「風潮」或「運動」,還不如說,某程度上,英美搖滾樂迷和樂評已受夠了最近幾年的嘻哈、電音兩面夾擊,主流樂壇一堆 R&B,去年nu-metal風潮太孩子氣,終於,他們等到了真正的東西(押韻是不小心的,我不是在學王文華)。然後他們會繼續挖掘類似的團,然後,可能會有一票團被重新發現, 它就可能會成為「風潮」或「運動」,了。
無論如何, 這幾個團真的不錯,他們的爆發力可以很直接地挑動觀者的情緒。 若可以看到他們的現場,你更能夠體會到搖滾最原始的生猛力量是怎麼一回事。

流行音樂祭 – 青年啟蒙的文化儀式

流行音樂文化裡的「音樂祭」(festival)一般是指在戶外舉行,有大批樂手/樂團及樂迷群集的音樂會,有時候會連續數日。音樂祭強化了樂迷的身份認同與社群感,維持次文化傳統與創造神話的功能。的確,音樂祭撼人的大場面,臨時的烏托邦,常可震撼青少年樂迷的心靈,產生啟蒙的效果。
出現
現代搖滾音樂祭的最早雛形始於1954年於紐約外海羅德島(Rhode Island)舉辦的 Newport Jazz Festival。這場音樂祭獲得空前的成功後,主辦者George Wein又於1959年創辦Newport Folk Festival。隨後,英國與美國相繼模彷這兩場音樂祭的模式舉辦了類似的音樂活動。由於此類型音樂祭目標鎖定為青少年樂迷,所選擇的音樂通常是最時新的類型。而以音樂為中心的次文化力量,也為音樂祭注入政治及社會意識的內涵。像Newport Folk Festival的誕生,即與當時民權運動的興起有很大的關係。
Woodstock
最常為人提起的音樂祭,首推已成歷史事件的 Woodstock Music and Art Fair。這場音樂祭舉辦於1969年,連續三日,超過四十五萬名觀眾參與,其強烈的光芒甚至掩蓋了早它兩年於加州舉辦的Monterey Pop Festival--史上第一場大型搖滾音樂祭。雖然同樣喊著「愛與和平」的嬉皮口號,前者卻比後者更具神話性格,這主要是時代氣氛與主辦者的運氣所致。於1967年之前,結合解放思潮、迷幻藥物與搖滾樂的嬉皮運動,已逐漸於舊金山成形,音樂、舞蹈與吟詩的大小聚集隨時發生於舊金山各個角落,於1967年夏天達到高潮,後來這段時間被人稱為「愛之夏」。那麼,為什麼最後是由在紐約舉辦的Woodstock音樂祭佔據最崇高的歷史地位?由於當時 Woodstock請來的工作人員太少,無法阻止大批未購票的樂迷湧入場內,人數與售出的門票不成正比,四位主辦者(均不到二十七歲)大賠了一筆,但他們卻靠著後來獲得金像獎的紀錄片《Woodstock》及數不清的現場錄音唱片名利雙收。Woodstock帶給一整個世代的美好回憶促成了反文化運動的合法性,一場和平的革命逐於西方世界展開。
Woodstock音樂祭另兩個較少為人提起的成功原因,是受邀演出者皆為名噪一時的搖滾團,和這場活動「真的很好玩」,這是之前及其後(至少在九○年代前)的音樂祭難以超越的。當我們強調音樂祭的反文化與另類特性時,也不能不注意,此類型音樂祭難以擺脫的商業性格,同時,它骨子裡就是一種以「好玩」、「狂歡」、「逃離現實」為出發點的娛樂活動,這和流行音樂文化本身的特性是完全一樣的。Woodstock 後來於1994年及1999年重新舉辦,但失去了時代的光環,屢屢被指責為「過於商業」。批評者忘了1969年Woodstock的最早構想也是商業活動。但是「商業」是否阻礙了音樂祭啟蒙青少年及散播反文化力量的能力?就Woodstock音樂祭來看,或許我們應該這麼說:商業機制多少削弱了反文化的殺傷力,但反文化仍可能藉著商業機制滲透進主流社會,擴大影響層面。至少,鮮為人知的地下樂團或音樂類型可以藉著這個機會在龐大的樂迷群面前呈現自己。
現代的流行音樂祭
Woodstock後,音樂祭在美國和英國各發展出不同的模式:美國的大規模音樂祭通常一天內結束,巡迴美國各大城市,受邀演出的樂團多半具有特定風格,較著名的,如以女性藝人為主題的 Lilith Fair、以重金屬樂為主題的 Ozzfest;英國音樂祭仍保留最早的模樣,同樣名稱的音樂祭可以連辦數十年,像歷史最悠久的 Glastonbury FestivalReading Festival 都已連辦三十多年,其他大大小小的音樂祭每年也有數十場。音樂祭漸漸成為英國青少年每年夏天必定要參與的文化儀式。
除了此類型的音樂祭外,英國還有免費音樂祭的傳統,Glastonbury Festival的前身即是免費音樂祭。免費音樂祭主辦者是所謂「浪跡者」(travellers),他們是死硬派嬉皮,過著沒有財產沒有家的生活,開著巴士或卡車在全英國流浪。浪跡者排斥現代文明的價值觀,堅持音樂祭應該免費入場。沒有豪華燈光音響和舞台,演出者不是大牌藝人,幾乎全是即席演出,因此也較少為媒體注意。著名的Stonehenge Free Festival、Windsor Free Festival在最高峰時期,曾吸引了數萬名觀眾參與。不過免費音樂祭幾乎都屬於霸佔私人或公家用地的非法聚會,1985年在柴契爾的鐵腕強力驅散下,免費音樂祭與浪跡者幾乎全面消失。
就如電影《猜火車》裡的台詞:「音樂在變,藥也在變」,進入新世紀以後,受結合了快樂丸與電子舞曲的瑞舞(rave)文化之興起影響,音樂祭的形式也有了巨大的轉變──音樂祭不一定是大型搖滾音樂會,也可能是大型舞會。像歷久不衰的Glastonbury Festival同時結合了二者的型式,而德國的Love Parade則是瑞舞音樂祭的代表。若以前個世代的思考方式來看,沒有「愛與和平」之類響亮的口號,也沒有樂手在台上高唱憤怒的抗議歌曲,除了跳舞還是跳舞,除了狂歡還是狂歡的音樂祭,是否失去啟蒙的功能?如同之前所提,音樂祭的啟蒙力量並不來自於口號,而是青年集體叛逃,脫離現實,建立臨時烏托邦的社群感。這份無法言喻的感受比口號更加撼動人心。
台灣的音樂祭
台灣此類型的音樂祭最早是1994至1996年間開辦的「破爛音樂節」、「春天的吶喊」及「野台開唱」等活動。但是台灣的反文化運動至今尚未得到合法性,以致於當主流社會慢慢注意到這類活動時,卻在今年四月發生了所謂「墾丁搖頭音樂會事件」,音樂祭被一股腦冠以「嗑藥」、「縱慾」等等何患無詞的罪名。無論是否被冤枉,是否被誤解,我們可以說,大眾的恐懼與排斥,正足以說明音樂祭顛覆主流價值觀的力量是多麼令人難以忽視。

JSA共同警戒區

在”Lydia”:http://devilmirror.bluecircus.net/家看了一部韓片[JSA共同警戒區], 港譯[安全地帶](啊根本就翻錯了,這個地方完全不安全)。
我第一次看韓國片,十分引人入勝的片子, “故事大綱在這”: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showbiz/jsa/story.htm就不多說了.
看完後突然能懂Lydia的韓國男友Bryan(更正,現在已經是韓國老公了,祝福她們…^^)
和我們聊到北韓時,為什麼會語帶欽佩口氣把北韓的軍人形容為:
“哦..他們很酷,和美國人談判的時候,從頭到尾不講話,到最後突然站起來拍桌子: ’你們不尊重我們的元帥!’ 翻桌子就走了.”
看看電影也可以感受到這種外人看來很奇怪民族的感情,南邊叫北邊”共產黨混蛋”, 北邊叫南邊”美國的傀儡”. 但兩邊戌守邊界的警戒連, 巡邏時不小心碰到面了, 居然是排長在舉槍對恃中互相點根煙就各自徹退.
劇情中,兩邊哨所的哨兵在一起打打鬧鬧可能是太過浪漫的想像. 但從這部片一兩年前是韓國影史最賣座的電影來看, 南韓人應該滿認同這樣的感情.
簡單的說,就是,”我們是流著一樣血的人, 但是歷史和政治(以及混蛋美國人)把我們分開了.”
後來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位香港影迷把這部片比成兩岸關係,這位香港人不瞭解兩岸就和我們不瞭解南北韓一樣.太多不同了:
* 他們是一樣大,我們相差懸殊.
* 他們是一邊一國, 我們好像怎麼說都不對勁.
* 他們是絕對禁止往來, 我們兩岸的生意倒是越作越大.
* 他們一致討厭美國,我們兩岸對美國的態度…呃…
我覺得大部份台灣人與大陸並沒有像南韓對北韓那麼濃的民族感情(南對北甚至有一種奇怪的罪惡感).或者說,台灣和大陸的感情比南北韓的感情更複雜得交代不清楚.
比起兩岸像怪獸一樣的情結, 南北韓情結倒真的是浪漫得多.
這是可以羨慕的事嗎? 老實說,我是有點嫉妒.

什麼是「場景」?

最近”樂評人小樹”:http://mychannel.pchome.com.tw/channels/f/u/fuji0812/content.htm對”【迷幻異域】”:http://www.books.com.tw/item/001/0010098548.htm中的「scene」的譯名-「場景」提出質疑,經過email來往討論,小樹指出:「場景一詞,在使用中文的世界並不常出現,反而是有很多詞諸如:流行樂『界』、歌『壇』、那一『夥』人...,之類更多樣的字彙可供使用」。
這裡先要感謝小樹的意見,若非小樹的指點,我還不知道許多讀者不甚瞭解「場景」涵意的事實。「場景」的譯法不是我首創,但個人十分認同這樣譯法。這個字我用得非常習慣,並不覺得是中文裡少用的字,可能是出自一種不當的假設:【秘密基地-台北的音樂版圖】書中已經把「場景」於流行音樂中的意義解釋清楚了。
讀過【秘密基地】的讀者應該會注意到,書中到處充斥了「場景」這個字。是的,【秘密基地】講的不是別的,就是「台北場景」。有人把這本書看成是搖滾文藝青年的回憶錄,有人看成是在地搖滾消費指南,而該書的行銷定位上,也是當成這類的書處理。但實際上,呈現「場景」才是【秘密基地】的主旨,「場景」絕非單指「一夥人」、「壇」或「界」,嚴格來說,也不是「圈子」。「圈子」是一個緊扣的人際關係,「場景」卻是鬆散的人群和他們所在時空與互動。【秘密基地】第二十一頁中附了一個圖,勾勒出一個場景形成的各個元素和互動關係。這張圖的說明文字:「九○年代末台北樂迷的版圖裡,演員增加,舞台變大,連道具也不一樣」 ──無意中點出了「場景」用在電影、舞台劇裡和用在流行音樂裡的味道有多麼接近。
在【秘密基地】一書的前言中:

我們都是「樂迷」,音樂讓我們如此聽話,即使站過去一步、站過去兩步,我們都徘徊在台北音樂場景中,走過同樣的年代,營造共同的場景和記憶。

在這句話裡,除了「場景」之外,我想不到其他適合的字眼。
「場景」作為一種地方文化
雖然「場景」在流行音樂文化研究中是非常重要的專有名詞與概念,但這個字並不是學院派專用的詞。常閱讀英美音樂刊物的人,會發現「場景」頻繁出現於樂手、樂迷的口中。「場景」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和「圈子」、「社群」互相代換的同義字,但也不那麼單純,因為在流行音樂中,「場景」專指非主流音樂文化圈和社群,以及這個文化裡的樂手、樂迷、創作者、表演者,還有他們參與的活動、事件、音樂創作、訊息流通方式、態度、...,在此情形下,「場景」的意義較接近「小眾音樂文化生態」。
像在搖滾樂中,我們常聽到的:西雅圖場景、曼徹斯特場景、格拉斯哥場景、...,日本所謂「澀谷系」也是地方場景。之所以會被稱為「場景」,是因為這幾個地方的非主流音樂創作風氣都已成長到可觀的地步,同時也有自己的特色。地方場景特色的形成,主要是在當地特有環境影響之下,樂手與樂迷形成不同於主流音樂工業的生態。
在此情形下,如果我們把「場景」理解為「圈子」,很容易會以為場景是一批樂手封閉的人際關係網,而忽略了政經環境、樂迷、活動、表演場地、唱片銷售點、唱片廠牌、刊物,也都形塑了這個地方的場景特色。
「場景」作為一種流動文化
另一種情形,某些地方場景,文化能量會旺盛耀眼到外人不得不注目的地步,於是進一步向外擴張,成為全球化的音樂文化場景,像倫敦的龐克、西雅圖的grunge、布隆克斯的嘻哈、芝加哥的浩室、...。關於場景有一點很重要,各個地方場景不是孤絕的島嶼,外來樂手的唱片、表演會進入一個地方場景,音樂刊物、網路也讓異地的樂迷、樂手互相交換資訊、唱片、音樂的意義和意識型態。所以地方場景會受外界影響,也可能影響外界。
大多數時候,地方場景得以向外擴張,除了本身能量夠強之外,也需要各種因素配合,像全國或國際級媒體、唱片工業的引介。當場景向外擴張的時候,也是場景內部最矛盾的時候。為了讓外界注意到一個場景(而不是某幾個樂團或藝人),唱片公司和音樂刊物會試圖區別出場景的音樂類型風格,以突顯其特色。場景裡的樂手和樂迷一方面喜於得到外地注目,另一方面也痛恨外界將其歸類,限制其發展的可能性。場景裡的人都很清楚自己與外地或主流音樂不同的地方,也相信自己無法歸類,不是「一種類型」,不可以簡單的文字或名詞講完。但這種只有裡頭的人才會瞭解的多元和複雜性,卻不利於對外推銷、擴張為全國或國際的市場。市場只希望有一個簡單的消費概念:你是格拉斯哥來的團,最好要像Belle and Sebastian;布里斯托來的團,最好要像Portishead;西雅圖來的團,最好要像Nirvana。如果你是挪威來的金屬團,風格卻像澳洲的 AC/DC,恐怕沒有人要理你,反倒是玩和Emperor一樣的樂風,較有機會輸出到世界各地的金屬樂迷手中。
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地方場景本來是地方特色影響下的小眾文化生態,但流動到國際之後,卻反過來影響了地方特色,甚至成為當地的對外形象。
華人的音樂場景
由以上看來,也難怪在台灣的我們不太容易理解「場景」這個字的意義,雖然英美樂迷用這個字可以十分熟練,不須以上嚕嗦的解釋。最主要的原因是,台灣(或台北)的非注流音樂還沒被外界認識,連在場景裡的人都未必瞭解自己處在什麼樣的生態裡,也不瞭解「場景」如何影響我們音樂聆聽與創作的方式。
不過,當我們把台北、香港、北京三地拿來比較的時候,以「場景」的角度來談時,就很有意思了。
另一個大題目,這裡不多說。

從【爛頭殼】看濁水溪公社

紀錄片工作者吳耀東在數年前曾拍過一部得獎的紀錄片【瑞明樂隊】,紀錄一群抱持另類想法的青年帶著樂器遁入某山區的無人破屋中,過著公社式的生活,他們認為財產不重要,和朋友在一起過著自由的生活,每天玩樂團,才是生命的重心。但是他們的熱情沒有維持很久,團員每天湊在一起卻玩不出什麼結果,沒有目標,加上家庭壓力,團員一個個離去。最後一個鏡頭是,拍攝者找到失蹤已久的某團員,追問:「你還想繼續玩團嗎?」他苦笑不語。 繼續閱讀 從【爛頭殼】看濁水溪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