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The Corporation》看台灣電視新聞媒體

coporation.gif昨天去看了一部加拿大拍的紀錄片”《The Corporation》”:http://thecorporation.tv。這部片子在去年得到不少電影獎,其中包括”日舞影展”:http://festival.sundance.org/的最佳紀錄片。
科幻小說裡一直有人被人造物吞噬的故事,這些人造物通常是人造人、機器人、複製人,或《Matrix》裡的電腦人。但在《The Corporation》裡,這個人造物卻是一種概念上的人--Corporation。《The Corporation》談的是:公司(或財團法人)如何以不如不覺的手段吃人。或許可以簡單地形容《The Corporation》的宗旨為「反全球化」,但不是空泛地談理論或意識型態。它採取了一個有趣的觀點:如果說公司(或財團法人)在法律上有「人」的地位的話,那我們來看看公司是什麼樣的一個人。片中形容這個「人所創造出來的『人』」是個怪物,像科學怪人一樣。
怎麼說呢?如果以精神科醫師的準則──”《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DSM IV)”:http://stmail.fju.edu.tw/~a8635612/clinical/dsmiv.htm和《國際疾病和相關健康問題分類》(ICD-10)中提到精神病的六項徵候:
# 對他人的感受漠不關心
# 無法保持長久的關係
# 無視於他人的安危
# 詐欺:不斷地為利益說謊和欺騙他人
# 沒有罪惡感
# 無法以守法行為來遵從社會規範
!http://thecorporation.tv/images/checklist_recap-001.gif!
根據這六條來看,現在的大型公司、跨國企業每一條徵候都有。
《The Corporation》片中認為,公司在法律上有人的地位,但卻沒有人的道德與倫理。或許經營公司的人是好人,但他們運作的「人」卻是冷血無情的怪獸。因為這「人」活著只有一個目的:不斷地攫取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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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克曾是軍火教父

昨晚到傑克家作客,他家在Coquitlam郊區,離溫哥華市區約四十分鐘車程,不太好找。我在高速公路下錯交流道,白花二十分鐘才開回正途。傑克家是兩層的house,佈置我想是典型的北美郊區藍領家庭,但就空間來說,以台灣的標準,已經夠豪華了,地方大就有這個好處。
大嫂招待我們吃中西混合的料理,一人一大塊烤豬排、洋芋泥澆肉汁、雞絨玉米湯,外加炒青江菜和台式香腸。席間聊了他最近的靈療經驗,他說最近治療大部份都是以心理輔導為主,很多病都是心理壓力造成的。
這次拜訪最精彩的事在後頭,因為要教他使用MT記網誌,他帶我們進他的書房,網誌貼文這回事,幾分鐘就教好了,傑克以前在大學跟我一樣,是學電子工程的,電腦的東西難不倒他。然後傑克轉頭指著書房的一個大保險櫃說:「要不要看看我蒐蔵的槍?」
槍?
他打開保險櫃,乖乖,四支長槍在裡頭,來福槍、霰彈槍等等,旁邊還有一把”Colt MK IV手槍”:http://www.airsoft-discount.com/airsoft/airsoft/45.htm(看起來很親切,因為我以前有一支一模一樣的玩具槍)。原來傑克以前是射擊高手,或許與他在警界任職的經歷有關,還曾參加射擊比賽,拿過全加拿大第十八名,閒來也會帶老婆小孩去打打飛盤或狩獵。只要有執照,在加拿大買槍不難,一把霰彈槍也不過一套電腦的價錢。
他又帶我們後頭的小倉庫參觀。約五坪的倉庫以前掛滿了槍枝,但都賣掉了。倉庫裡的一個鐵櫃也很精彩,滿滿一大堆彈殼、彈頭、火藥,其中十幾顆彈頭尖是銀的,他說銀彈頭打得遠,火力強,可以把一隻鹿打成兩半。這些傢伙是他以前自製子彈的材料,因為一顆子彈市售價格要五塊加幣,自己做的話,價錢不到一半,反正材料工具都買得到。
現在傑克已經不玩槍了,這些玩意兒就丟在倉庫裡,簡直是個小兵工廠,看得我們兩個台灣來的土包子心驚膽跳。
離開前我問了大嫂芋泥的作法:洋芋煮熟,搗爛,拌進牛油和酸奶油即可;肉汁也簡單,雞湯、蘑菇、奶油再加超級市場買的現成gravy粉,煮在一起就好了。

幾種簡單的伏特加雞尾酒

!http://www.stock-austria.at/images/produkte/wodka/absolute_vodka.gif!
這陣子迷上喝Vodka雞尾酒。
* 最早喝Vodka是”Izzy”:http://blog.twblog.net/izzy/blog.html教的:
一點Vodka、 一點可爾必思,對一杯tonic water。
* 另一種調法是Vodka Coke:
先把杯口用水沾濕,倒過杯子,杯口沾一圈鹽;
擠一點萊姆汁,一點Vodka,再加滿可樂
(可樂也可以改成7-up)
比較不講究的調法會跳過抹鹽的手續,但是有了鹽,味道才會更豐富。
* 曾當過酒保的”Jeff”: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jstoddard/教的馬丁尼調法:
一點”Grand Marnier”:http://www.grand-marnier.com/(白蘭地橘子酒),一點Vodka;柳橙汁和tonic water各半。
Vodka中最有名的當然是”Absolute Vodka”:http://absolut.com/。昨天想換口味,買了美國製的”Skyy Vodka”:http://www.skyy.com/。Skyy的味道較輕,或許是因為如此,Skyy的廣告似乎是針對女性。我還是比較喜歡Absolute Vodka。

介紹幾份怪咖雜誌

“Hellobeavis 問到”:http://blog.twblog.net/mt-comments.cgi?entry_id=1437#3194有什麼奇怪的雜誌可推薦。下面介紹幾份瑪蒂雅可能不會代理的雜誌:
* Bizzare:全彩,不要被封面火辣女郎騙了,裡頭有一大堆人或動物的屍體、意外現場殘酷照片,專報導怪裡怪氣的事情,有的好笑,有的噁心,壹週刊不算什麼。我是不太敢看的,每次好奇翻過,心情都不太好。要講怪的話,這本夠怪的了。
!http://www.bizarremag.com/redesign/logo4.gif!
* Cannabis Culture:卑詩省大麻黨辦的刊物,全彩,談種大麻、品大麻等等。在溫哥華是書報攤都有得買,要是進到台灣賣,或許要當心警察找上門來...
!http://www.cannabisculture.com/covers/cc50cover.jpg!
* Exclaim:加拿大的獨立音樂電台月刊,報紙型的,免費,從搖滾、重金屬、嘻哈、電音、前衛實驗到爵士與世界音樂,全部都有,水準不錯,可能是加拿大最好的音樂刊物,相信我,對敢於冒險的樂迷來說,這份刊物比NME可好太多了。詳見這篇介紹。國際訂閱一年32美金,物超所值。
!http://exclaim.ca/images/coverart/up-cover1203.jpg!
* Grooves:實驗電子音樂雜誌,黑白訂刷,季刊,有樂團藝人專訪、專輯評介,還有器材與軟體評介。
!http://www.groovesmag.com/images/grooves_011.jpg!
* Giant Robot:亞洲(主要是香港、日本,偶有台灣、中國、東南亞和中東)流行文化雜誌,季刊,動漫畫、玩具、電影、音樂、服裝、藝術等等。
!http://secure.giantrobot.com/graphics/00000010/gr31.gif!

從Lo Fi說起

Goya寫的《Lo Fi典範》讓我想起一些小事情。在搖滾樂的脈絡裡,lo-fi(低傳真)是90年初曾流行過一陣子的風潮,簡單地說,Lo-Fi的樂團喜歡用最簡單的四軌或八軌錄音機,甚至是一台聽身聽來錄音。樂器上,喜歡用音質粗糙的破音器(distortion)或buzz效果,偶爾還會拿一把五音不全的破木吉他上場。這類風格的樂手追求的是殘缺的美感。就像玩相機的人喜歡Lomo和Holga的特殊影像美學一樣。
Lo-Fi與70年代初龐克搖滾的差別,這篇《噪音時代小夜曲》說得好:

「我們會把lo-fi看作朋克的另一面——並不憤怒,而是幽默和抒情,像噪音時代的小夜曲,否定了聲音的規則,激揚著不拘一格的快樂。lo-fi以小調見長,Pavement的嬉皮精神曾經把它發揮到東倒西歪的境界,...。一般來講,lo-fi作爲音樂形式,是指那些專注于聲音的作爲,是對不和諧的關注,是以不常規的方式抒情,並開發各種奇情異想的美學,...」

雖然瞭解lo-fi的大概意思,但我一直不懂得聽lo-fi,像Pavement、Sebadoh等等,老聽不出個所以然。一部份原因可能是我的音響太爛,hi-fi 還 lo-fi 對我沒什麼差別;另一部份原因是lo-fi風潮捲起之時,我正在當兵,窩在台東某個海岸班哨裡,聽到的音樂差不多都是<吻別>、<傷心車站>這類的歌,聽到我都會唱了(那時候,我恨我居然會唱這種曲子)。等到退伍時,已經搞不清楚搖滾樂壇裡吹的是什麼風。就算弄清楚了,還是很難喜歡當時流行的曲風,除了lo-fi之外,新龐克(如Green Day)、brit-pop(如Radiohead、Blur)、trip-hop(如Portishead)也是那掛網路上認識的朋友都會拿來嚼舌根的名詞。我退伍後聽的還是當兵之前流行的工業金屬、grunge、gothic。總之,這一整串名詞當時都被貼上「另類」的標籤。
好快十年就過去了,這些名詞聽起來都像上個世紀的東西...等等,它們的確是上個世紀的東西。
講了半天,我真正想說的是:天增歲月人增壽,春滿乾坤福滿門。祝大家新年快樂!

居然又談起網路文學

在”Chiron”:http://chiron.nicetypo.com/的網誌上不小心談到了”「網路文學」”:http://chiron.nicetypo.com/nt/chironchou.nsf/ContentBypermaLink/AC5BD67906FA975348256DFE004195C2。這個字眼在台灣的網路界和文學界都「曾」是熱門的名詞。我要強調「曾」這個副詞,因為「網路文學」已經不紅了。不紅不代表沒人創作網路文學,而是網路界和文學界都不再關心這個名詞。
「網路文學」在一九九○年代末之所以如此”頻繁地被討論”:http://udn.com/SPECIAL_ISSUE/CULTURE/NETLIT/news/main.htm,原因之一當然是當時網路正火紅,人人都在努力思考自己的位置如何和網路扯上關係,而台灣文學界認真看待這個字,我想理由是台灣文學經過八○年代的眾聲喧嘩後,進入九○年代末反而一片死氣沈沈,適時闖入的網路文學帶給台灣文壇新希望,目光全轉向網路,經常在網路上發表文學創作的”紀大偉”:http://www.myfreshnet.com/BIG5/literature/li_expert/tchi/index.asp、”陳豐偉”:http://www.ptl.edu.tw/publish/bookboom/006/60.htm接連得到兩大報文學獎,可見當時網路文學受各方寵愛的程度。
反過來解釋也說得通,現在這個字又被打入冷宮,或許是因為二十一世紀以後,一方面網路股崩盤回歸基本面,另一方面台灣文學繼續沒起色,「網路」加「文學」顯然是雙重觸霉頭。
回頭看網路文學,若梳理一下當年的爭議,這個字主要指涉:一,在網路上搞文學;二、與網路有關的文學。在前者的脈絡裡,「網路文學」的意義和「廁所文學」差不多,不管你寫什麼神仙老虎狗,只要在網路上搞,都叫網路文學。在後者的脈絡裡,文學的嚴肅目的還是高於網路的性質。
我想講的是,如果要認真看待「網路文學」,我會這麼解讀:網路作為一種媒體,自然會有這種媒體的自由度與限制;自由度與限制相互拉扯的結果,就形成了以這種媒體為載體的文字特色。
單就文學本身來說,我認為文學有它自己的目的,網路不見能給文學帶來多少革命,頂多就是創造一個新文類。像blog這種東西,或許有助於全民寫作,但對文學本身倒是另外一回事。Goya在”《網誌經又來了》”:http://goya.bluecircus.net/archives/001136.html提到著名科幻小說家William Gibson的例子:

小說家William Gibson就深覺blog書寫與創作之間仍是兩回事情,他在進行新小說書寫前,公開宣佈關閉他的blog,他說這樣才有辦法回到他的創作思緒和世界去。或許因為創作特性不同,所會面臨的問題也不同,而不單只是blog特性的問題。

William Gibson是”創造「電馭空間」(Cyberspace,或譯作虛擬空間)一詞”:http://blog.twblog.net/aitnog/archives/000038.html的作家,連他都有此感慨,我想是相當有代表性的。

管理夜店的兩種態度

最新一期”《破報》”:http://www.pots.com.tw/的報導”「2ND FLOOR、TeXound兩大電音舞吧歇業」”:http://www.twblog.net/archives/000940.html 提到台北兩間主要的電音舞廳因為樹大招風遭警方施壓而被迫停業。其中2F的負責人談到:

「Alan強調,2F領有牌照,牌照既是政府核發,表示國家願意收店方納的稅;既如此,國家就有責任保護店方權益。『2F付高額娛樂稅,引入國際programme,致力推廣電音文化。我們自己就能做起來,不必靠黑道或藥物。』2F還是唯一與藥物管 制局合作,主動按月發藥物教育文宣給客人的舞吧,店方更會主動報案請警察前來,取締藥頭或幫派,此舉自使2F在警局案底累累,到頭來竟因此惹上麻煩。 Alan質疑,『相對於其它打死不報案的非法舞場,肯和警方合作的反而被政府搞,這不是很諷刺嗎?』」

這表示台灣政府對夜生活場所的管理仍然是採取道德管制,連警方也得不顧執法原則,好曲就主事者(含立法委員與媒體)的道德標準。
剛好最近溫哥華有一則關於夜生活場所管理的新聞”<Bar owners balk at tab for policing>”:http://www.canada.com/vancouver/theprovince/story.asp?id=65AE5D1D-D615-4BE6-9D2B-AD3969CFC7D2,可以和《破報》的報導作一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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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文化式微

英國獨立報的這篇報導The death of dance談到電子舞曲場景式微,證實了我之前的猜測,英國的電子舞曲場景已式微了。這解釋了很多事情,像溫哥華大牌dj場子的票便宜了一半、大牌dj越來越常往東南亞跑、英國舞曲life style雜誌《Ministry》、《Muzik》停刊、越來越多電子舞曲回到十年前的搞法(把已經走紅的流行或搖滾曲作混音,也就是electro)、...。不過,式微的不止電子舞曲場景,搖滾場景也好不到哪去。嘻哈目前是很強,但比起之前的幾個風潮的全面影響力,好像又差得很多。我的看法是:青少年次文化對主流文化的影響可能已經過了它的高峰。
青少年次文化強力影響主流文化不過是從六○年代嬉皮運動之後開始的事,這並不代表情形會永遠如此。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F. Drucker)”:http://home.kimo.com.tw/ntcn111/NEWS/news_26.htm在”《下一個社會》”: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03728中提到:

「除了美國之外,已開發國家的年輕人數目已經急遽減少,十五到十八年內,美國也會始減少。...今天的青少年文化不會永遠持續下去,古人已經指出:流行文化是由成長最快速的年齡層創造的,這個年齡層不會是年輕人。」

這代表什麼呢?或許,時代慢慢改變了,最具文化影響力的年齡層次已經開始拉高。

秘密基地網路電台

“秘密基地網路電台”:http://prolegion1.twweb.biz/front/bin/home.phtml (”Real player”:http://www.real.com/realplayer.html?pp=home&src=010604realhome_1_3_2_1_1_1格式)目前在試播,我負責台灣時間週一及週三凌晨2點到6點的部份。打算給它放些非原音的東西,可能會是被歸成電子(含舞曲)、後搖滾、夢幻(dream pop)、前衛搖滾...等等的音樂,若心血來潮,什麼都會放。在正式開播前,我只要有空就會每天去放一放。試播期間隨便點,麥克風若接得通,或許會講點什麼話,如有吐槌情事均在預期之內,半夜睡不著的話,歡迎來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