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數位文化誌讀者的幾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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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經]
*註:讀者回應請見"這裡":http://mag.udn.com/mag/dc/storypage.jsp?f_MAIN_ID=2&f_SUB_ID=5&f_ART_ID=204
「keyword」之誤:編輯已有說明,這裡不多解釋。
一位讀者提到「現在資訊已經很氾濫 多了一個部落格讓資訊更氾濫」。 從有電視與報紙以來,人們就開始感嘆資訊氾濫。在我看來,資訊氾濫不是問題,問題是使用者如何選擇他要的資訊。就如這位讀者說的:「有的人文筆好,思路流暢便有機會在這兒找到自己地天堂,大鳴大放...而那文筆不好或不過是無病呻吟地文章,終究會被埋沒在這片資訊大海中的」。
但我也要提醒讀者,部落格在個人性上是十分鮮明的,不必以文筆好壞來看待,基本上,你可以把一個部落格當成活生生的一個人(當然也有團體的部落格,這裡暫不討論),這種個人性在論壇式的網站上是很難表現出來的。就如我在文中提的,一個認真紀錄的blog,經過時間的累積,會是有血有肉,甚至可能會在作者消失之後繼續存在,而且比個人實體遺物更容易被讀取到。也就是說,部落格不應只是被單純以「氾濫的資訊」看待,在未來,它還會是人人皆可以上網讀取到的常民記憶與歷史。雖然這只是個理想的「願景」,它有可能因伺服器停止提供服務而消失,但是我們無法否認這種願景的可能性。在這點看法上,我建議讀者參考這篇"「部落格,廣告,納骨塔」":http://tamshui.typepad.com/yuchang/2003/08/_.html。
基本上,"「部落格-網路個人書寫時代來臨」":http://blog.twblog.net/jeph/archives/002634.html一文主要意圖是擺脫從90年末以來"台灣文壇以「網路文學」看待網路寫作":http://udn.com/SPECIAL_ISSUE/CULTURE/NETLIT/news/main.htm的談法,改以「非文學」或「真正有網路性格的新書寫方式」的角度來談部落格。部落格不需要以「能否出書」來作為它是否「好」的評判標準。同時,部落格也不需要它是否「文學」來作為是否「好」的評判標準。當它出現與存在之時,它就有了本身的價值。
有位讀者提到:「你看不起1995年興起的網路文學是不是?那2000年開始的明日報新聞台算不算是網路個人書寫呀?那好幾萬個站都是團體?還是政府單位,這麼不入您的眼?都不算個人?要到部落格出現才由老兄您來宣告?」我不太清楚這位讀者為何會用「罵」或「看不起」來解讀本文的意圖,並以此態度衍生出一串對本文的回應,甚至攻訐站方。這裡沒有看不起或看得起的問題,我要強調的是blog的「網路書寫」特性,這種特性及其價值是難以用「出書」來表現的,也是它與之前其他網路媒體寫作的相異之處。
至於部落格的網路書寫特異之處、價值為何,除了本文之外,我建議讀者參考數位文化誌上由林克寰所撰之另一篇文章"「部落格與全民媒體化」":http://mag.udn.com/mag/dc/storypage.jsp?f_MAIN_ID=2&f_SUB_ID=5&f_ART_ID=205,這裡不重覆。
blog, 網路文化, 回應 | 由 jeph 發表於 2004.07. 8 02:16 PM| 引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