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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27日

抄襲事件又一樁

[網誌經]
(感謝老弟報馬。要抄也拿去形容冰山伏特加啊,為什麼用在雪樹上頭咧?以下為致《時報周刊》的信函) 敬啟者: 貴刊九月份發行之《WINE&FOOD 美酒佳餚專刊》第144頁「奢華冰晶世界 雪樹伏特加」一文中的第一段:
「細綿甘醇,沁人心脾,好像含進一口初冬的新雪!加一些萊姆汁進去看看,完全沒有一點酒精的刺味。萊姆汁的香氣與伏特加的甘醇完全交融在一起,好像看到味覺的冰晶世界!」
P1060358.JPG 顯然抄襲敝人2005年5月於個人網站所寫的「"伏特加的王道終於出現":http://jeph.bluecircus.net/archives/004314.html」: 「細綿甘醇,沁人心脾,好像含進一口北極春天的新雪!」 「給你加一些萊姆汁進去再嚐看看。」 「完全沒有一點酒精的衝味,萊姆汁的香氣與伏特加的醇味完全交融在一起,有如初戀少男少女,那麼地純真,那麼地純潔。我好像看到水晶般的世界,味覺的水晶!」 敝人六年前曾擔任貴刊的特約記者,但我當年寫報導可不是用這種方法寫的。 煩請貴刊給我一個解釋。 謝謝


回應, 媒體 | 由 jeph 發表於 2005.09.27 01:56 AM| 引用(0)

引用

迴響

哈哈,且看他們如何解釋,這一種改寫。

Posted by: 小奧 發表於 2005.09.27 04:07 AM

還沒有消息嗎?

Posted by: 柿子 發表於 2005.09.30 06:57 PM

沒有,他們沒回信。
老實說,我倒是不太在意啦,只是覺得好笑而已。

Posted by: jeph 發表於 2005.10. 1 02:27 AM

不知怎麼逛到這

看了讓人生氣哩

抄襲
太太太太太太太
過過過過過過
忿忿忿忿份

子風

Posted by: 子風 發表於 2005.10. 4 01:16 AM

子風:
別氣別氣, 比這個案例更嚴重的抄襲案多的是 :p

Posted by: jeph 發表於 2005.10. 7 02:05 PM

http://www.83939690.com/

Posted by: 对讲机 發表於 2005.10.16 05:59 PM

告他呀
太過份了

Posted by: kitty 發表於 2007.12. 4 10:0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