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拿到三月份《大聲誌》,這期美編作得很有賣相,值得看看。
其中專題「你有比我台?台客你我他」中有鄭凱同所撰的《什麼是『台』?--台灣文化圖像中的模糊地帶》的節錄版,該文完整版本刊於2004年的《當代》195期。有段引文很眼熟,讀到段尾才知道是我寫的。不太明白為什麼作者對該段引文的註釋是「Jeph 著,許凡恩譯」,當下覺得有點荒謬。雖然想不起來曾經發表在哪裡,但我很肯定是用中文寫作,不太可能需要誰來譯。
後來找到了,作者引的是我在2002年為《Taiwan Fun》寫的雜稿,全文在這。因為這份夜生活娛樂刊物的讀者群有一半設定為外國人,所以有英文版。譯者作的事情是中翻英。
這篇是以學術論文的筆調來寫,以論文的標準來看,沒有清楚註明引文出處、發表日期,卻照抄可能會令讀者誤會的「譯者」,我覺得作者太粗心了。
另外要說明的是,這篇小文是隨便接的稿,但給該刊物的寫作方式不是我喜歡的那種,大約寫了三期就停筆了。文中對「台客」的描述主要得自於我與濁水溪公社的訪談和幾次回台與朋友聊天以及在台灣舞場上的見聞等等。
老實說,我覺得該文作者如果要找「網路上廣為流傳」台灣銳舞場景的「台客論/說」,還不如引用《搖頭花》書中的<台客女王鍾無艷>一文比較精確。這篇文章在網路上得到的迴響與影響可大多了。我寫過的東西當然是要負文責,要說它「論調偏頗,論點也多所破綻」我都完全承認,但這無關痛癢,以輕鬆筆調寫就的小文,並無仔細定義「台客」的企圖,雖可作為一個討論面向,但拿來當成有定義意圖的「論」來解讀,有點花貓當老虎之嫌。同時,是否可當成「一些強調西方正宗銳舞精神的人」的取樣看法來談,我個人是不贊同的。
無論如何,看到當年隨手亂寫自己還已遺忘的雜文突然被學術論文拿出來當成樣本批判,有點受寵若驚。
牛奶:
這您就不明白了,搖頭花出書之前兩位作者自2000年就已經開始在明日報野蠻副刊、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和Gigigag個人台貼了全書內容了,而且還被到處轉貼。之所以會被編輯看上出書,也是因為之前的網路流傳盛況啊。
搜尋時看到這篇論文;
台客舞廳的舞蹈政治
http://www.cc.ncu.edu.tw/~csa/journal/55/journal_park422.htm#b6
Posted by: @llen 發表於 2006.05.23 02:18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