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載於《秘密基地》,2000年5月初版
文/洪欣凡
對於像我這樣喜歡西洋流行音樂的人來說,去英國念了四年書中最大的樂趣無非是一有機會非得去看演唱會、幾乎每天混pub、整天開著BBC Radio1的頻率以及每週必看<NME>、<Melody Maker>及<Guardian weekend>的音樂評論了。時空一轉回到台北,除了到唱片行將記事本中的記下的專輯盡可能一一買下外(因為英國的價錢實在太高了),便是到Vibe看我們自己的樂團演出,以及晃PUB找尋以前的音樂知己及朋友,大放厥詞似地告訴他們英國的一切。
混「地下社會」是一種不自覺的依賴。如同你可以同時在Tower、佳佳、宇宙城或是2.31買到Beastie Boys的最新專輯。但除了價格的考量外,這些唱片行的個別特色將吸引不同的顧客。去PUB也是如此。位於師大路上「阿信土虱店」旁的地下室的「地下社會」是我們以前學生時期死黨口中的「會社」,兩年前的八月賀伯颱風中正式開張。直到今年農曆過年的重新裝潢後,它一直不太像個pub,反而類似學子喜歡的cafe bar。想想一排文學小說的書架以及實驗性的塗鴨牆壁加上昏暗的的燈光,可想而知是一個比較知性的同仁聚會所。老闆之一的Only開業時的理想本是想要提供一個多用途的場所,讓各種表演得以進行。另一個老闆宗明(也是Only的大學社團同學)則是當兵完想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工作而加入了。然而改裝後一群人開讀書會並要求音樂放小聲的景象不復出現。以前的同僚性的聚會也越來越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生面孔以及台北所謂的地下樂圈的新朋友們。
「以前的音樂比較是背景般的,雖然不錯,但沒有rock pub的功能;現在則是以DJ音樂為主,比較像西方的music pub, 比較開放」,Only說。「受以前Roxy的影響我自己很想開個pub,所以當我去英國唸書,我的朋友宗明問我可否將CD、唱片借放,我一口就答應了」,DJ之一的東東說。由於他曾經在水晶工作,並且也一路從60年代的音樂聽下來,加上DJ阿溪(也曾在水晶工作)、DJ子傑(在EMI工作)和宗明的多方音樂聆聽,地下社會的音樂播放更多元大膽。「這裡的音樂收集雖比不上Roxy多,但顧客與音樂的互動好像比較近一點」,店長菲菲如是說。「這裡像磁鐵般的吸引不同的人群」,骨肉皮的阿峰告訴我的同時正和金剛猜著播放中的音樂是不是Heuy Lewis and the什麼的。「這裡什麼音樂類型都放,indie、 pop、rock、 soul、 funk、 hip-hop、 drums’n’ bass、 高凌峰、 葛蘭,只是不放鐵達尼號之類」老闆如是說。據說曾有一位@live DJ到此吹噓他在club的鐘點有多高多高,並當下看了DJ台的配備批評:「這的音響像是家用的!」隨後點了Cellion Dion的歌,讓宗明頓時後腦多了八道爪痕,哭笑不得。
PUB(public house)作為一種公共場域,有其不同的面貌:像Vibe則是兼顧live house 和dance club兩者。優點是兩掛人可以混在一塊兒,愛聽團的人也有機會解放一下肢體,而讓clubbers也來接受本土的搖滾樂;Roxy Plus則是類似我在英國最多見的pub樣,喝酒聊天,hanging out;而Roxy 和「地下社會」則是rock music pub類型,這些地方不僅可以聽到電台不可能放的音樂,也是交換音樂資訊的地方。好的音樂流程,不但使人進入音樂的歷史經驗世界中,也能助長聊天的氛圍。如同大家常說的,音樂不同其他大多的商品,因為我們不僅消費它,更是可以不斷的談論它!你可能和朋友談論音樂中的吉他或是編曲的屌,也可能回到你以前聽到這首熟悉的音樂的當下人事物景象。這些正是音樂聆聽的共眾分享性,也是pub存在的社會交往好處。
曾在多處pub工作過的吧台大雄告訴我,現在的「地下社會」比較讓人覺得easy,週末雖然人很多很吵雜,但很warm!正是這種在都市隔離的冷酷中我喜歡它的溫暖及公眾性。然而pub在台灣其實還有一個功能沒有被善加利用,那就是唱片公司的音樂知訊告知管道。如果說我在英國看到的live house是音樂工業不可忽略的才藝池(talent pool)-發覺新的有潛力的樂團,而一般的pub則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的社交活動(我所在的小城只有五萬人,卻有50間這類的pub,光是校園就有7間之多!),台北的一些pub則可以扮演音樂傳媒的功能。魔岩唱片曾在「地下社會」舉辦Nick Cave and the Bad Seeds的座談及音樂欣賞會是一個好例子。當天的人數雖然比不上現在國外藝人來台宣傳的上百人(但通常五六十人都是媒體及朋友),但也有六七十人。這是一次音樂愛好者的聚會,不管是嚴肅的評論或是對Nick Cave的音樂影響,或者只是欣賞他的MTV,以及本土樂團骨肉皮and friends和救火隊當天的快樂演出,令在場的所有人非常投入。這種場景除了近十年前的Wax Club聚會外,幾乎不復出現,當然也不會被音樂工業重視!這樣的活動在pub,短期來看雖可能對CD銷售量沒有幫助(沒有媒體會報導),長期而言,不但是建立唱片公司與特定樂迷的溝通管道,也可擴展另類傳媒。在音樂商品流通越是依賴商業機制,越是迷信主流宣傳模式和管道,但卻始終無法掌握的同時,pub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點,因為至少我們知道聽眾在那裡以及他們的音樂喜好。
這樣說來,其實pub有很多面的社會交往性的,而在地下室也不表示那麼格格不入的。如果你可以擺脫 pub=beer+ chatting+釣馬子/凱子的成見的話,建議你下次到師大路時走下去「地下社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