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time()-strtotime('2005-06-27') > 2592000) { $is_old_post=1; } else { $is_old_post=0; } ?>
昨天
ken在床邊捧著這本書(對,他還是買了)
說
"在歐萊禮工作的人應該都發瘋了吧?不然怎麼會用這種(讓人髮指的)編排方式做書..."
我是連看都不想看。
如果這樣的「人才」都可以當編輯/美術編輯/美術設計,或
出版環節中任何一個品質把關者,大剌剌地在書上印上自己的
名字,參與了一本書的問世,那為什麼我還在苦哈哈失業中?
to 手分手:因為妳沒去該間出版社應徵(開個小玩笑,請您別介意)
我裡裡外外翻了好幾次,可是都沒看到美編的名字,文編的名字倒是記下了。
原文書同一頁:
http://photos1.blogger.com/img/193/3708/1024/Rp42.jpg
矽谷大革命試讀章節,不那麼特殊的頁面
http://www.oreilly.com.tw/sample_chap/a165_01.pdf
看到自己公司的書被批評得如此不堪,
難過之餘,也希望對我們的書有任何意見時,可以直接對我們反應,
絕對比等著我們在網路上大海撈針要快得多。
mail@oreilly.com.tw
-->可以寄達全公司,無論反應的對象是文編、美編、老闆,都很快速哦!
www.oreilly.com.tw
-->因為網站就有我們的其他公開資訊,所以就不多寫了。
歐萊禮的文編 :
其實我也已經猜到原文的那一頁是用了很多種字體。
但老實說,即使是要用很多種字體,也應該仔細挑一下字體 = =
您有注意到嗎?您愛用的字體都很少出現在一般書籍裡啊。
早上有人反應說開圖有問題,補上放在公司網站上的連結。
http://www.oreilly.com.tw/images/Rp42.jpg
To Jeph:
嗯....身為文編的我,看到這樣的批評就已經低落了很久,我想,或許你能理解我們還不敢給美編知道這篇文章的心情。
有批評才有進步,我們真的歡迎批評,但在轉告給美編之前(因為他比文編更被質疑專業性),需要適當的潤飾。
這樣寫會不會太官腔[搔頭]?我實在不想被人說是來吵架的,又很怕這樣寫看起來很沒誠意。
放心,我很相信您的溝通誠意,作為讀者我也很希望歐萊禮能來敝網誌瞭解一下讀者的看法。
若那三本書的美編有專人負責,這位美編的專業程度真的真的真的需要好好檢討一下,抱歉我無法說得更婉轉 :(
1.正如Jeph所言,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也一邊在想像原文的設計風格。「嗯,原文應該也有很多種字體和顏色吧。所以,中文版的美編也就很努力地要達到那樣的效果。可是,他難道不明白,Pizza和蔥油餅看起來雖然差不多,畢竟還是不同的啊。」(...這樣說會不會太委屈蔥油餅?)
2.說真的,我發現買這本書的人還真不少。所以說內容為王啊。
3.咦,其實仔細看的話,他們在「垃圾郵件儲王記」、「草根媒體」和這本都用了不同風格的字體啊。...這麼努力,為何不能獲得認同呢?*淚*
Posted by: 工頭 發表於 2005.06.30 12:36 AM是也沒錯......醜不醜與文字編輯好像無關?
(那這樣講不就換美編要傷心了?)
唉唉
大家莫傷心啦
起碼你們的進步空間無比寬廣
下一次一定會比這次更棒
這樣想就可以了
"志玲姐姐給你加油!!"
........
:P
(對不起,我這種馬後砲的安慰似乎毫無意義...)
(逃)
我相信專業的美編應該知道什麼是基線,也看得出來原文雖然用了很多顏色和大小粗細不同的字體,但是字型的風格是一致的,更看得出來原文那樣可以製造出波浪狀的視覺效果,更有可能在暗示某些事情。
美感是很主觀的,不過還是有客觀方法可以評估出大多數人比較容易接受的狀態。例如:對稱性、一致性、主題等等。
如果是藝術創作,有極大的可能是閱聽者的程度和創作者的境界有落差,這很無奈。
可是這是要讓人閱讀的吧?
Posted by: b6s 發表於 2005.07. 1 01:58 AM恩b6s 說的沒錯...雖然原文書用了很多字體但有其共通處
例如都是用的皆是單純印刷字體線條.非具粗細不一的字體(何況是仿手寫的字體)
中文字跟英文本來就有很大的不同
中文字的筆劃偏多
再加上使用裝飾姓太多的字體
看起會眼花...(我只能這樣委宛的形容...)
除了黑體.細明體
我想其他的中文字體就別再用了
要具變化性就自己著手設計巴
這是我的建議..(也是應該如此)
還有請文編大人如果不嫌麻煩的話還是建議改版好了
好的著作如果沒有利用正確的包裝出來頗可惜
我相信銷售也會打折
還有台灣的大眾審美觀品味要提升
我覺得各類大眾出版刊物要先把關好
久了...就會提升
抱歉說了一堆
因為本身身為設計工作者看到了這樣的情形
我也會很痛心
細看原文書同頁,其實字體只有粗細及大小的不同的印刷字(雖然是不同字型),中文版的字體明顯過大,又多用太過火的藝術字,易增加辨識的負擔。綜藝體、海報體從字面上就知道不適用於內文,再比較中文版與原文版,原文版的可讀性並未因字體而喪失。
還有中文綠色細字實在是很難閱讀。編輯應該知道變通才好 :)
Posted by: lancetw 發表於 2005.07. 3 06:5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