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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每期封面內頁,登「論語社」同仁戒條: 一、不反革命; 二、不評論我們看不起的人,但我們所愛護的人要盡量批評(如我們的祖國、現代武人、有希望的作家,及非絕對無望的革命家); 三、不破口罵人; 四、不拿別人的錢,不說他人的話(不准任何一方作有津貼的宣傳,但可做義務的宣傳,甚至反宣傳); 五、不附庸風雅,更不依附權貴(決不捧舊劇明星,電影明星,交際明星,文藝明星,政治明星,及其他任何明星); 六、不互相標榜,反對肉麻主義(避免如一切如「學者」「詩人」「我的朋友胡適之」等口調); 七、不做痰迷詩,不登香豔詞; 八、不主張公道,只談老實的私見; 九、不戒癖好(如吸煙,啜茗,看梅,讀書等)。並不勸人戒煙。 十、不說自已的文章不好。 ("《林語堂傳》":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08870、頁八十六)其中我覺得應該要注意的是第二項和第三項,兩則要放在一起看:如何「盡量批評」而又「不破口罵人」?我想批評者應該要對被批者抱持起碼的善意,也就是說:批評的前提和目的是「愛護」。 而第九項,主要理由想當是因為"林語堂本身就是個大煙槍":http://www.linyutang.org.tw/event_1.html吧哈哈。 十分有趣,我想找出林語堂這個中國老知識份子的書重新讀過。
七、八、九真是於我心有戚戚!
這年頭公道早就不是正道了,還管他咧!!
既然全世界都在各說各話,我當然也要胡謅一番...
另外不勸人戒菸也正是另一種冷眼漠視的尊重呀!!
Posted by: henrie 發表於 2005.06.28 02:12 PM強力推薦:〈一張字條的寫法〉跟〈假如我是土匪〉。兩篇文章都不長,前者諷刺文言、白話文各派的門戶之見,後者嘲弄民初中國的軍閥生態,非常好笑,百讀不厭!
聯經似乎有替林語堂出過傳記還是短篇作品集,裡面有收錄這兩篇;要找一找就是了。
Posted by: 枕頭阿亮 發表於 2005.07. 1 03:48 PM你好。
我在自己的部落格裡引用了這篇文章,但因不擅操作,結果就沒發出引用通知了,總覺得應該來這裡說一聲。
在這裡看到很多有趣的事情。:)
謝謝(我本想用「3Q得orz」,但現在還說這個就不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