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hiron”:http://chiron.nicetypo.com/的網誌上不小心談到了”「網路文學」”:http://chiron.nicetypo.com/nt/chironchou.nsf/ContentBypermaLink/AC5BD67906FA975348256DFE004195C2。這個字眼在台灣的網路界和文學界都「曾」是熱門的名詞。我要強調「曾」這個副詞,因為「網路文學」已經不紅了。不紅不代表沒人創作網路文學,而是網路界和文學界都不再關心這個名詞。
「網路文學」在一九九○年代末之所以如此”頻繁地被討論”:http://udn.com/SPECIAL_ISSUE/CULTURE/NETLIT/news/main.htm,原因之一當然是當時網路正火紅,人人都在努力思考自己的位置如何和網路扯上關係,而台灣文學界認真看待這個字,我想理由是台灣文學經過八○年代的眾聲喧嘩後,進入九○年代末反而一片死氣沈沈,適時闖入的網路文學帶給台灣文壇新希望,目光全轉向網路,經常在網路上發表文學創作的”紀大偉”:http://www.myfreshnet.com/BIG5/literature/li_expert/tchi/index.asp、”陳豐偉”:http://www.ptl.edu.tw/publish/bookboom/006/60.htm接連得到兩大報文學獎,可見當時網路文學受各方寵愛的程度。
反過來解釋也說得通,現在這個字又被打入冷宮,或許是因為二十一世紀以後,一方面網路股崩盤回歸基本面,另一方面台灣文學繼續沒起色,「網路」加「文學」顯然是雙重觸霉頭。
回頭看網路文學,若梳理一下當年的爭議,這個字主要指涉:一,在網路上搞文學;二、與網路有關的文學。在前者的脈絡裡,「網路文學」的意義和「廁所文學」差不多,不管你寫什麼神仙老虎狗,只要在網路上搞,都叫網路文學。在後者的脈絡裡,文學的嚴肅目的還是高於網路的性質。
我想講的是,如果要認真看待「網路文學」,我會這麼解讀:網路作為一種媒體,自然會有這種媒體的自由度與限制;自由度與限制相互拉扯的結果,就形成了以這種媒體為載體的文字特色。
單就文學本身來說,我認為文學有它自己的目的,網路不見能給文學帶來多少革命,頂多就是創造一個新文類。像blog這種東西,或許有助於全民寫作,但對文學本身倒是另外一回事。Goya在”《網誌經又來了》”:http://goya.bluecircus.net/archives/001136.html提到著名科幻小說家William Gibson的例子:
小說家William Gibson就深覺blog書寫與創作之間仍是兩回事情,他在進行新小說書寫前,公開宣佈關閉他的blog,他說這樣才有辦法回到他的創作思緒和世界去。或許因為創作特性不同,所會面臨的問題也不同,而不單只是blog特性的問題。
William Gibson是”創造「電馭空間」(Cyberspace,或譯作虛擬空間)一詞”:http://blog.twblog.net/aitnog/archives/000038.html的作家,連他都有此感慨,我想是相當有代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