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不小心咖啡煮得太濃,有點莫名其妙的興奮和手抖。和許多人一樣,打開始,咖啡對我來說,有種浪漫情懷的指涉,一種國外中產生活的遐想。小時候,我家沒有咖啡這種東西,直到大約高中的時候,在軍校讀書的大哥拿到軍餉,有了閒錢,才為我們家買進有史以來第一罐即溶咖啡。
曾經聽過補習班老師的笑話(一蘿筐笑話好像是當補習班老師的條件之一):他當兵時,放假跑到台北,聽說台北流行喝咖啡,所以和同袍鑽進咖啡廳點了杯咖啡來喝。咖啡端上來,兩人傻眼了,一杯黑黑的水,幾顆方糖和奶精,該從哪裡動手?商量一下,兩人推想咖啡大概是如此使用,於是就啃一口糖,啜一口咖啡,吃一口奶精....我們家人雖沒這麼土,但也不知道要怎麼喝才對,怎樣才算濃淡適中,一開始甚至不知道要加奶精,受電視電影影響,我們總以為咖啡就是要放「方糖」,別種糖不算數。總之,當時喝得苦不堪言,通常只有考試前開夜車才泡來喝,一罐咖啡放在那直到變成倒不出來的硬塊。我家即溶咖啡的多半是此下場。
大學的時候,還沒流行現在的平價咖啡,一杯都要七八十到一百多塊錢,一介窮學生根本喝不起。有一次喝到百元咖啡還是女朋友(現在的老婆大人)請的。我是不懂為什麼一杯咖啡可以值我一天的飯錢,但看到同學在玩虹吸式咖啡壺,一方面是想省錢,另一方面是我的浪漫情懷又發作起來,用打工的錢買了一組壺具。當時還是不太抓煮的時間,煮出來的咖啡其實大部份都焦掉了,也不太會分辨什麼叫好咖啡。不過還是上了癮,就算是當兵蹲班哨時,也要用公發的萬用不繡鋼茶缸泡三合一咖啡,一杯咖啡就代表一天的勤務結束或一晚勞累夜巡的開始。
在科學園區上班的那一年裡,最令我有生活幸福感的事,就是下班後,吃完晚飯,用手動磨豆機磨好咖啡,煮一杯香濃的咖啡,一邊喝一邊上網路BBS。這時候比較懂得品咖啡了。
來到加拿大,咖啡浪漫情懷就慢慢沒了,咖啡只是像豆漿一類的早餐飲品,而且發現北美洲人完全不懂得喝咖啡,除了Starbucks之外,大部分店裡的咖啡都淡得像馬尿,難喝至極–我沒喝過馬尿,相信應該相去不遠。台灣的咖啡品味受日本和歐洲影響,咖啡要濃,杯組要有杯有盤。北美洲人差不多全都用馬克杯,倒簡單省事。我在咖啡濃淡度要求上不苟同北美洲,但杯子改用馬克杯,那些連杯帶盤的杯組都很少用了。想起來,台北幾家咖啡館煮出來的真的是我喝過最好的咖啡。
發現自己真的染上咖啡的生理癮,是有一次不小心買到錯咖啡豆,連續數日精神不振,到了中午就想打瞌睡,注意力不集中。後來才查覺原來買成了無因咖啡豆。咖啡因恐怕是台灣最被浪漫化的藥物,用「咖啡因」當keyword在google上搜尋,大約五分之一是與文學有關的網頁,用來當成迷戀的隱喻。其他多是與建康有關的網站,把咖啡因講成常見的濫用藥物,浪漫頓時少了一大半。有的研究說一天三百毫克咖啡因是最高劑量,有的研究說一天一杯咖啡可以防止帕金森症。誰知道呢?沒有人喝咖啡喝到死的,大概也很少有人喝到手抖得不能寫字還在灌咖啡,不過,真的有快樂丸裡摻咖啡因(甚至整顆都是咖啡因)的報告。無論如何,我覺得與其為了健康喝無因的咖啡,乾脆不要喝咖啡,就好像點了牛肉麵吃到牛肉湯麵但價錢卻更貴一樣,多的錢花在請老闆把牛肉撈起丟掉,這種詭異的東西也只有美國這種帶有一點清教徒傳統的民族才發明得出來。
有趣有趣!
據說為了把咖啡因去除,得使出十分暴力的化學方法。
蓋能硬生生把咖啡豆的咖啡因「洗掉」(為什麼還能叫
咖啡豆這我就不知了)的程序,大致上不會產生太健康
的產品。
這跟怕胖吃代糖一樣,都是引鴆止渴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