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這本書才知道中文版剛出, 扼腕不已, 除了中文讀起來方便之外, 中譯本也比較便宜. 好啦, 總之是買了, 就看吧, 聽說是暢銷書. 結果發現英文還不算難, 讀起來也挺有意思. 目前我只看了第一章, 差不多知道為什麼這本會成為暢銷書了, 因為它除了對經濟全球化提出反思之外, 其實也可以反過來當成企管經營策略書籍來讀. 所以, 時報出版是把它歸在””文化叢書”, 而博客來則把它放在”企業政策/企業規範”的類別下. 好玩吧?
第一章談到”品牌”歷史. 我讀起來, 大約可歸成這幾個階段
1. 廣告以”新發明”,”可改善生活”來賣產品,
2. 廣告把品牌擬人化, 形象化.
3. 到了九0年代, 品牌分裂為便宜的大量販零售, 和販賣”態度”,生活方式”. 後者, 品牌已經比商品本身還重要.
聽起來差不多就是布希亞講的超級真實理論, 只是把”擬像”換成了”品牌”, “真實”換成”商品”.
而這個進程也很像唱片公司賣青少年流行音樂的方法, 藝人的”態度”和”生活方式”越來越重要.
不過這些操作方式, 台灣好像還停在第一和第二階段, 還不到懂得賣態度的階段, 其中也包括台灣大部份消費者不買帳, 目前還不會花錢買”態度”這種不能吃不能玩的東西. 只有少數態度是可以賣錢的, 像用”文藝”,”時尚”包裝的咖啡館,lounge等.
台灣流行音樂也還沒到賣態度和生活方式. 就算試圖這麼賣, 操作起來也不對勁. 周杰倫勉強算態度可以賣錢的藝人.
水晶, 角頭是有態度的廠牌, 不過他們的態度目前還不能賣錢.
然後想到最近在 音樂五四三上的論戰. 先有人轉了一封 影評人翁健偉寫給滾石的公開信, 滾石唱片公司副總經理王方谷也寫了篇落落長的回應, 態度不佳, 引起網友一陣嘲笑. 不料 王經理又來一篇舌戰群雄, 網友嘩然, 批得更兇, 於是 王經理再來一篇掏心挖肺的苦水. 也許是王經理搞不清楚網路文化. 加上太閒還是怎樣. 與其花這麼多時間跟消費者講這麼多, 不如好好管自己的公司.
如果原始公開信批的是水晶或角頭, 阿達或張四十三跳出來解釋都是合理的, 因為他們的經營是有態度的, 而且五四三上的樂迷對他們的市場口碑也有某程度的影響力. 但滾石這種以大眾市場為訴求的公司, 副總經理為這類事跳出來就很奇怪. 而且五四三網友的消費大概也只佔他們業績的一點點, 犯不著費那麼大勁來吵架. 以企業經營者的角度來說, 實在沒什麼度量和眼光. 後來連 張培仁都來插一腳. 哇咧, 這些人是怎麼回事? 自暴其短而已.
“No Logo 及滾石論戰” 有 1 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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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人甲 | 06.07.03 | 1:01 am
[滾石唱片公司副總經理王方谷也寫了篇落落長的回應]跟[王經理又來一篇舌戰群雄]是同一個連結喔….
– jeph | 06.07.03 | 10:40 am
感謝提醒, link已修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