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則筆記還沒提到創作者要靠什麼賺錢. 何不反過來問, 聽眾為什麼要花錢? 除了”我敗故我在”的消費心理, 其實末端聽眾花錢買的根本不是音樂, 而是擁有感, 載體(唱片, 錄音帶), 方便性(隨處想聽就拿起來聽), 集體互動(現場表演). 純為支持藝人掏錢只是其中一部份理由, 而且這應該說是支持”藝人”, 而不是”藝人的作品”. 網路的普及, 第一個衝擊到的是”載體”. 目前”方便性”還能賣錢, 像iTune的成功就是個例子, 但將來很難說. 集體互動還沒什麼被取代的可能. 最後純為支持藝人呢, 一種就是之前的說, 藝人本身得是 sex symbol, 另一種, 藝人要有”態度”可賣, 像Nike賣”just do it”一樣.
再者, 我們為什麼不想想看, 創作者是否可能沒賺錢也樂於作出好作品? 這不是沒可能, 否則Linux等自由軟體就沒機會出現了. 以這個例子來看, 未來的音樂是否會像linux一樣, 是集體創作? 假想這種狀況, 在大家都採取creative commons 有限開放授權使用態度的前提之下 A寫了詞, B譜了曲, C加上電子節奏, D彈個吉他, …. 各個不見得熟識的人, 在網路就這麼完成一首完全免費的曲子, 而這首曲子還能不斷地重新再混音, 出現多種版本. 電腦,編曲軟體,網路越來越成熟的情形下, 我們一定會看到這種音樂創作形式的出現. 一個疑慮是, 這種創作方式的作品會是好作品嗎? 似乎不必擔心, 像中國的章回小說不就是種集體創作? 作者不詳的地方民謠不也是集體創作? 而且, 創作缺乏賺錢的誘因不見得作不出好作品 像說, 李白,蘇軾寫一首詩拿了多少錢?
以上只是對未來的幻想…:)
“幻想之下的未來音樂” 有 1 則迴響
迴響已被關閉。
– Daryl | 06.19.03 | 6:58 pm
Why do you do it?
“Just because…”
– jeph | 06.19.03 | 10:11 pm
just because i am funny..=D
– acer | 06.21.03 | 9:33 pm
hum…i did hear someone talk about making Open Mus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