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四日起,溫哥華的舞廳可以營業至凌晨四點,之前規定是所有夜生活場所都必須在二點關門。我和老婆昨天閒著沒事,到一家夜店見證這「歷史的一刻」。
並不是所有西方的城市都像我們以為的開放,當年郝柏村搞個宵禁,大家都快瘋了,但在美加的好幾個州或省,都有二點關門的規定。這個規定行之已久,主要理由一是怕妨礙其他居民安寧,二是擔心在夜店喝到爛醉的人開車造成危險。但在市區裡,往商分隔,夜店區其實沒有住戶,第一點不成立。第二點呢,造成一點副作用,精力旺盛的青少年,週末晚上不想睡,但沒地方混,只好在大馬路飆車,發生不少事故。加拿大卑詩省省長上台後,決定開放夜店開到四點,最後決定權交由各地方決定,溫哥華市長欣然同意。配套措施也想得很周到,首先,警察要延長執勤時間,在夜店附近地區監察超時營業或醉酒駕車(警方為此要求增加預算);另外,市府提供四點以後的夜間公車,好讓喝醉酒的人安全回家。想的滿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