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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2日

新時代的平民樂器-筆記型電腦

[聽音樂]
給"數位文化誌":http://mag.udn.com/mag/dc/index.jsp的稿。 本文主要目的在於說明「電腦本身即可以為一種樂器」,同時這種「樂器」在功能上超越了傳統樂器,但另一方面也有許多比不上傳統樂器部份。但就是「超越」與「限制」之的張力,造就了電腦作為樂器而異於傳統樂器的特質。由於本文很容易被讀成「有了電腦,人人都可以作自己的音樂」這種陳爛濫調的看法,所以這裡畫蛇添足強調一下。 如果自己的喉嚨不算,人類最早的樂器可能是一根骨頭和一個烏龜殼,而人類最早的音樂會可能是兩三個拿著骨頭和烏龜殼的原始人興奮地敲打出混亂又帶著一點規律的節奏。雖然沒有考古學上的根據,但這樣的推想多少有其可能性,當人類想要發出點樂音時,最自然的動作,應該是從手邊的傢俬中,找到音質最奇特又最撼動心靈的東西來當樂器。 後來的樂器複雜多了,形形色色的弦樂器、管樂器、打擊樂器,非但價格不菲,要玩弄到可以登台表演也得花點時日苦練鑽研,玩音樂不是人人有資源和時間搞得起的事情。不過,到了這個幾乎家家戶戶都有電腦的時代,手邊最容易拿來當成樂器的東西,除了湯匙和碗盤之外,就是你面前的這台電腦了。難道不是嗎?現在想要找台有能力發出樂音的電腦,已經比你去找把吉他、小提琴或鋼琴容易得太多了。 這樣說起來好像很輕鬆,其實電腦軟硬體發展到可以把一台平民電腦變成錄音工作室也不過是最近四五年的事情。在此之前,想在家裡玩電子音樂雖然不是不可能,但也不像弄來一把吉他彈彈唱那麼便當--你得準備不少器材:MIDI控制器、取樣器、合成器、...。由於這些器材攜帶不易,若臨時要裝設起來,問題也不少,所以玩電子音樂的人常是所謂「臥室樂手」,因為他們那一大落寶貝器材全塞在自己房間,要帶出去表演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想發表非正式作品,也只能透過網路傳播,在同好之間流傳。 現在,「臥室樂手」那一大堆用方盒子砌成的器材牆,差不多都可以用軟體來模擬,而且毫不費力地在一台筆記型電腦裡執行。也就是說,電腦演化至此才真正算是一種樂器。關於電腦製作音樂的軟體,數位文化誌上由DJ @llen所寫的"<做自己的音樂,唱自己的歌,發自己的唱片>":http://mag.udn.com/mag/dc/storypage.jsp?f_ART_ID=713已有詳細介紹,這裡不贅述。 scratchbeard.jpg 圖片來源:"laptop-jams.com":http://laptop-jams.com 但是電腦作為拿上台的樂器,還是有些問題沒解決--問題不是電腦功能不夠,而是它太強了,強到所有命令都可以事先預設好,只消動動滑鼠,敲敲鍵盤,無論是層次多複雜的曲子,都可以一次流瀉而出。若把筆記型電腦帶上台當作樂器,任何誇張的彈奏表演,像歌手迷醉的表情、吉他手大力彈吉他、鼓手揮汗擊鼓、...這些「表演動作」用在筆記型電腦上都顯得太過多餘而且可笑。 事實上,絕大多數以筆記型電腦為樂器的電子音樂表演中,樂手都是一號動作:坐在椅子上死盯著螢幕瞧,台下觀眾只能看著她/他在台上「使用電腦」。這種全無視覺刺激的現場表演當然不及格。 好在電腦還有個好處,處理音樂的同時,它還可以播放影片。於是乎,電子音樂的現場表演順理成章地都會搭電腦影像的播映,好讓觀眾的眼睛有點事作。 接下來的另一個問題是,如果電腦可以事先預設好所有音符,並在現場毫秒不差地重新播放,那要樂手要演奏的是什麼? 如果電腦作為樂器而與傳統樂器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那就是它有能力創造無限可能性的音色。從這方面來說,電腦也改變了樂手的角色。在台上現場表演的電腦音樂樂手操控的是幾十軌樂音迴路(loop)和音質、效果器的參數。她/他不應該只是彈奏音符,反而更像是指揮者,或聲音設計師。 雖然如此,筆者最近看到的幾次電子音樂現場表演,仍然發現某些樂手帶著電腦上台,明明只是「關檔」、「開檔」、「播放」的幾個小動作,把音樂原本照章地呈現出來,但他們都裝得一副很忙的模樣,好像是要滿足觀眾看表演的預期心理,反正樂迷很好騙。如果電腦音樂樂手對自己創劃時代的角色沒有自覺,那她/她和對嘴唱的偶像歌星相比,實在高明不到哪去。 最近有一種新形式的音樂表演活動開始在歐美悄悄流行起來,叫作「laptop jam」。Laptop就是筆記型電腦,而jam這個字用在爵士樂與搖滾樂裡,指的是即興飈奏--一群樂手在沒有任何預設曲目的情形下,跟著群體的感覺隨興演奏。根據"laptop-jams.com":http://laptop-jams.com的"說明":http://laptop-jams.com/info.html,這種表演的規則如下: 一、現場提供同步的MIDI clock(同步訊號,讓樂手的電腦在相同的速度下進行演奏); 二、一場表演至少有三位樂手參與; 三、禁止使用筆記型電腦以外的設備,除了外接設備太佔空間之外,另一個理由是外接設備在現場裝置時,時常會出問題,拖延表演流程。 若你有興趣,可以在laptop-jams.com線上欣賞幾段演出錄音。目前laptop jam的表演仍十分小眾,演出訊息多半只有在網路上傳播,而實驗性質濃厚的音樂形式也很難為一般大眾所接受。不過,對照遠古時代,那幾個拿著骨頭和龜殼的樂手,laptop jam的精神,那種對音樂魔力的熱愛,其實是相去不遠的。


聲音藝術, 電音, 論述 | 由 jeph 發表於 2004.12. 2 11:02 AM| 引用(0)

引用

迴響

我覺得很神奇不用midi controller要如何即興表演啊,這難度應該很高吧

Posted by: Tina 發表於 2004.12. 2 08:43 PM

道理很簡單, 在laptop jam裡, 「演奏」不是彈出一個個音符, 而是「叫出一段loop」或「改變一個效果參數」。
再者, 滑鼠和鍵盤本身也可以當作midi controller。例如說, 只要加掛一個程式, 就可以用滑鼠當成Kaoss Pad這類的midi controller。

Posted by: jeph 發表於 2004.12. 3 03:49 AM

以DJ的角度來看. Laptop已經成為一個新的音樂媒介. 利用RANE的Scratch Live及turntablist的技巧. 唱片可以變成有如Keyboard, mouse, 或keyboard一般來控制及演出.
表演者的眼睛不必一直盯著螢幕而沒有與聽眾互動.

Posted by: Daryl 發表於 2004.12. 3 06:50 PM

拜讀Jeph兄的blog許久, 受益良多!

在此小弟對於Jeph兄講到的撥放問題提出一些個人意見, 希望Jeph兄別介意, 並多多指教.

有關這個"表演"問題牽涉到聽眾(觀眾??)究竟是要聽音樂還是看音樂?

我想,直接將Laptop music與傳統古典或搖滾樂相比實為不妥.F. Lopez 在表演時總是躲在黑幕之後, Carl Stone表演時也不過在激動處微微的搖晃身體, 但是這些毫無表演性的演出, 能量卻是強大無比. 與傳統樂器相比, 其實兩者並沒有什麼太大不同, 都需要花大量的心思學習. 當樂器已經熟練到了某種程度, 寫好一手曲子便可表演, 但是這原理不跟"演奏"相同嗎? 當我們看著小提琴手沉醉著拉著琴時, 90%的琴手不過就是在拉一樣的東西, 而即便如K. Jarrett的即興不就跟Carl Stone在他Patch上即時動手腳的原理相同(當然K.J.對我來說已已經是神的境界了. ^^)?

我想現在的聽眾有必要改變對laptop music觀念. Laptop 本身就是instrument, 就如同Turntable從純粹放LP唱片一直到被DJ們刮成另一種Instrument.

重點在於, 東西本身到底能不能聽? 爛東西, 在多肢體動作也毫無意義, 同意?

Posted by: wei 發表於 2004.12.13 03:55 PM

to wei:
你提出了非常有趣的問題:在音樂表演中,聽眾是要聽音樂還是看音樂?

好問題勝過好讚美..*拜*

我回在這裡 =D

Posted by: jeph 發表於 2004.12.14 04:33 AM

http://share.dj
this is a weekly event in New York....

Posted by: mo 發表於 2005.03.27 08:38 AM

致 Jeph先生您好

前些日子拜讀了您這篇文章
及精彩的迴響內容
(記得之前看到相當多篇迴響
不過其實竟然只有六篇 妙呀!)
讓吾人腦袋轉了好久思考這個問題
吾人十月底會在一處咖啡館做三腳貓的現場演出
因為我想到的演出方式
有某些部份與Laptop的演出形式類似
(不過吾人是以吉他與一些可以現場做loop的器材為主)
所以在吾人部落格中的演出介紹中
想援引您的此篇文章
不知方不方便
還請您撥冗回吾人個訊息

感激!

Posted by: 卡五盎 發表於 2005.10.14 11:10 PM

卡五盎:
歡迎引用 =D
有機會的話,也想看看你的表演,不知在哪裡,以及時間?

Posted by: jeph 發表於 2005.10.15 12:41 PM

哇 您的回覆真快!!!

感激!

至於我的表演地點
在這島的南邊 高雄哩
10月29日,參考看看吧!哈
我想對於您來說是有點遠...

附上 吾人的部落格
http://car5on.blogspot.com/
以後想放上一些在家錄的聲音習作
跟有興趣的人大家交流交流
另外
吾人去年底與朋友合組樂團的網站
www.lofi.url.com.tw/brc
如果Jeph兄有興趣的話
不妨前往觀之(內容不多敬請見諒)

祝好!

Posted by: 卡五盎 發表於 2005.10.15 01:4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