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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 2日

車禍處理流水帳

[聊是非]

今早開車送老婆去牙科拔智齒,拔的過程順利,沒有傳說中鬼哭神號的景象。回家時在路上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快上Granville橋的這段路因為沒有十字路口,通常車速都很快,有個搞不清楚狀況的行人居然站在安全島想過馬路,又有一台搞不清楚狀況的車太過客氣,突然停下來讓行人,然後在這輛車後頭的車也緊急剎車,再後來的我也剎車,只差一點點就撞上了。才剛剛鬆一口氣...「碰!」地後面的車又撞上來了。事情就是這樣。

接下來就是兩方的車開到一旁,對方下車來道歉。他的車似乎只有保險槓凹進去一點,我的車後行李箱蓋蹺起來,保險槓撞出兩個大圓洞,對方的車牌號碼還「印」在上頭。誰的責任似乎很明顯,兩邊交換保險號碼就沮喪又禮貌地各自帶開。

第一次碰過這種事,一時不知如何處理。老天,我們明天就要上飛機回台灣了...。打電話問朋友,她說無論如何,先打電話給卑詩省公營的保險公司ICBC約時間作索賠(claim)。若裁決是對方責任,我們不必負擔任何修理費。

打了電話,對方問了車禍狀況,要我們明天去claim。我們不可能等到明天,老婆爭取到今天下午就claim。

ICBC的claim center像一個大型修車廠。停好車,工作人員來檢查車狀,說要花半個多小時,請我們到休息室等候。休息室佈置得挺舒服,有沙發、電視、和免費咖啡。

工作人員的檢查動作是要確定與車禍有關的損害和理賠金額。最後估出來的金額要近四千加幣(近台幣十萬)。如果是我們的負任,自付額是一千加幣,若是對方的負任,則全數由對方負責。負責的一方明年保費就會漲更高。

不過ICBC還沒得到另一方的claim,要等到兩方都claim,並裁決出最後結果,可能要等一個月。也就是說,若我們馬上就拿著ICBC開的驗傷單去修車的話,修車費還得先自付。我們買了機票就快沒錢了...T_T

還好要回台灣,一個月後再說了。




溫哥華 | 由 jeph 發表於 2003.10. 2 09:25 AM| 引用(0)

引用

迴響

天啊,回台灣請你們夫婦倆吃飯去驚吧!

Posted by: inertia 發表於 2003.10. 2 01:01 PM

謝謝inertia的關心...^___^
回台灣第一想做的事是吃刨冰.:P~~~

Posted by: jeph 發表於 2003.10. 2 03:21 PM


那倒是可以看陳小山有空否,找團長跟師父J去吃好吃的冰。
陳小山可以不吃飯只吃冰過日子,常被我罵。

Posted by: 凱爾 發表於 2003.10. 2 08:10 PM

你們這趟回來
光是被請客可能就要多三公斤回去了
不過想想不用花錢有飯吃也不賴

Posted by: 凱落 發表於 2003.10. 4 12:56 PM

哈哈,小心在機場被航空公司說超重。
我還是恨你,可以回台灣吃好吃的。

順風啊

Posted by: cat 發表於 2003.10. 5 01:05 PM

我現在才想到,你們是在加拿大拔智齒。我老婆來美國之前也去拔了,用健保不用另外加錢說。算了,拔了就好!

Posted by: cat 發表於 2003.10.17 02:51 PM

事情是發生在2月26日(星期六)早上7點半左右,我開公司的小貨車可能是下雨天,我很遠就看到紅墱亮,前面又有車,我就踩煞車
不知這樣就無法煞住,就撞上前面停紅燈的福斯(新百適95年的車),當下就請警察來處理,雙方做好筆錄後,對方小姐表適只要把她車修復原狀後就好了,警察還有我多有拍照,當天就請附近修理廠去估價3萬5(後車箱蓋因無法鈑金所以以原場二手加噴漆處理)回公司後我是加班又是連續假期公司管理車子保險不在我跟對方連絡說因我不清楚公司是否有保險理賠希望能等到禮拜二在處理,對方說好,表是要在他認識修理場修理,我說如果我公司如有保險我同意,到了星期二公司說沒保理賠險,對方還是堅持在他的修理場修理報價是9萬4,對方說他要求全部換新的,因我月薪才2萬4每個月多有固定支出,而且當時對方表適只要把她車修復原狀,因多無供識持續了快十天,對方表示以請修理場修理了
表是要送調解,幾天後我跟鈑金師父去那個修理場看車,那輛車以修理好,而且去看車的鈑金師父說他們多用二手的修理,跟修理場說他多不表試意見,只說是我跟對方的事情,鈑金師父說以他這樣修理只要3萬出頭就可以修好了

請問接下來我要這樣處理...
感激不盡

Posted by: 無助的人 發表於 2005.03.20 02:1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