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time()-strtotime('2003-09-06') > 2592000) { $is_old_post=1; } else { $is_old_post=0; } ?>
Schee提到一則令人哭笑不得的新聞。看來flash mob這個字已經在八月二十九日,十多台攝影機包圍無辜銅獅子的事件後被快速消解,麥克風在記者的手上,詮釋權也在他們手上。Flash mob在台灣媒體如此壓倒性使用之下,意義似乎已經定調。
我在「名詞的力量」一文中提到:
「我一直覺得好名詞有它自己的力量,可以把一大堆概念包裹在一個簡單的詞之中,快速傳播(這裡應該引一句某結構語言學者的話,但一時想不到)。於是,這種搞法的概念包裹在名詞裡,超越地域限制,傳播到其他方。要是其他地方的創作者覺得這種搞法的概念有趣,也學著玩,慢慢的,這個風格名詞的意義就確立了。傳播中間當然會造成斷裂和誤差,只藉著名詞去瞭解名詞不免形成一些笑料。」似乎正可以說明flash mob在台灣延燒現象。
媒體剛開始播出flash mob時,網路上出現大量尋找flash mob之意義的搜尋潮,可見人們多想搞清楚這個詞的意義。不過,目前最有力量的媒體還是電視,不是網路;最有詮釋權的人是快閃的記者,不是網路上的幾篇文章。因為大多數人是被動地接收侵略性媒體的資訊,而不是主動找尋願者上鉤的資訊。就如zonble所說的:
「Schee認為報界誤讀了快閃族的「內容」(我認為他想說的該是「脈絡」),不過,或許他們卻正是脈絡本身。」Flash mob被譯為「快閃暴走族」或「快閃族」,而非「快閃暴民」,與「暴動」這種危險的聯想隔離開後,還會產生inertia期待的結果嗎?
雖然我們認為記者(及政治人物)可能扭曲了flash mob的意義,但嚴詞駁斥記者,強調flash mob的「真正精神」(像奇摩快閃家族裡的討論)又十分可笑。「精神」這麼重的字眼似乎不適合用在「flash mob」這麼輕盈的東西上。在我看起來,flash mob沒什麼「精神」,它只是概念,只要能成功地動員、成功地出其不意,並成功閃人,就是成功的快閃行動。要說flash mob有什麼精神,或許「輕盈」就是它的精神。
在音樂裡,這類的例子也屢見不鮮。大家最清楚的,應該是「另類」(alternative)這個字吧。在八○年中,「另類音樂」(alternative music)指的是所有受龐克運動影響的音樂風格,從龐克、後龐克、電子、工業、歌德、新浪漫、新民謠、新迷幻、grunge、...全都叫「另類音樂」。但到了九○年代初,西雅圖的Nirvana樂團以一首〔Smells like teen spirit〕打上美國排行榜第一名,之後「另類音樂」的意義就變窄了,它幾乎完全指西雅圖的grunge樂風,因為這種樂風在當時太強勢,媒體或樂迷談「另類音樂」,十之八九指的都是「像Nirvana那種」。
無論如何,這也不算壞事,至少,人人都在追問「另類」這個字是什麼意思時,就表示「另類」所帶著的「反主流」、「和別人不一樣」的概念被快速傳播。影響所及,「另類」這個字在九○年代的台灣也大流行。所有東西都可以用套上「另類」。我還記得當時有個憲兵學校招生的海報,上頭寫著「我才是另類!」
這個字的力量延續到它像口香糖一樣被人嚼到沒味道為止。現在「另類」這個字已經沒有「反」的動詞意味在裡頭了,只有單純「另一種」的意思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記得當時破報的元老如TM、張釗維等人為避開意義被消解的「另類」,而把alternative譯成「另翼」,作為一種另類於「另類」的語言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