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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大約是1998或1999年在剛開張沒很久的華納威秀影城買的。
後來我穿著這雙鞋到倫敦參加 1999年的瑞汀搖滾音樂祭(Reading Festival) 。這趟行程正巧是由馬汀大夫鞋的台灣代理商贊助,中間被帶去參觀倫敦的馬汀大夫旗艦店。還記得有位同行的女生一買到鞋子就在水泥地上磨鞋面。問她在幹嘛,她回說:馬汀大夫鞋就是要斑駁得像穿了十年才有這種鞋的味道。
我沒有磨鞋面,只是規規矩矩地穿了十年。它的鞋底很厚,有兩公分。不過剛買時,鞋底應該有將近2.5公分。整雙鞋大約重一公斤。
今天我得把它扔了。這十年來,鞋底的防滑顆粒已經差不多磨平,而且越穿越大,已變得很不適腳。再加上,或許我年紀大了,穿太重的鞋一天就會導致膝關節疼痛。
無論如何,我對它是有感情的。什麼東西能忠實陪你十年不壞?
敝帚自珍,以此文與此照片紀念之。
我也有一雙 已經快12年了
其實前幾年就已經破洞
一直想換新鞋 但就是懶得去找
所以到現在還是在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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