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音樂的價格問題

Hemidemi 上針對Intellenct Times”〈後唱片時代的大餅在哪裡?〉”:http://www.itmag.org.tw/magazine/article_single_359.htm引發”激烈的討論”: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291275,可惜後頭討論有些失焦,並沒有對於〈後〉文裡的產業角度發展出有趣的觀點。
其實台灣音樂產業的變化幾年前就發生了,只是與網路沒有直接關係。
剛開始是卡拉OK與KTV,這是除了「聽」之外,台灣最常見的音樂用途。我能找到比較確實的數據:”2002年新聞局的出版年鑑”:http://www.gio.gov.tw/info/publish/92/yearbook/list-4-p129.htm提到,「好樂迪」一年付的伴唱帶簽約金達5億,而當年國內唱片銷售總額約49.8億,也就是說,一家連鎖KTV帶給唱片業的利益就有唱片銷售的十分之一。
再來是手機鈴聲下載,根據”2003年的出版年鑑”:http://72.14.235.104/search?q=cache:P_i3TO2xtc4J:www.gio.gov.tw/info/publish/yearbook/2004/list04_p125.html,手機音樂版權收入也佔了唱片業當年總收入的10%以上。
然而,這兩項變革都與追求音樂純粹性的樂迷所要求的聆聽品質無關。卡拉OK與手機音樂都無法讓這類樂迷所希望的好音樂、好樂手更容易生存。相反的,它讓樂迷心中的好音樂更難出現,因為唱片公司為了追求這兩種市場的利益,而寧願花力氣出版容易在KTV被點唱或被手機下載的音樂。
因此樂迷也應該多關心數位音樂販售的前途,至少,下載MP3比起唱卡拉OK和手機音樂更關乎聆聽本身。
講回主題,我個人對〈後〉文所提出的延伸想法是:在台灣,一首合法下載的MP3該賣多少錢?
當我看到”奇摩音樂通”:http://tw.music.yahoo.com/賣一首mp3的價格是30元時,感覺有些驚訝。唱片業在面對P2P下載與私人光碟燒錄的競爭下,居然開出這種價格實在令人不解。
iTunes上賣一首曲子是0.99美元,但台灣的消費力能和美國比嗎?就算要和美國比,”emusic.com”:http://emusic.com的收費,大約是一首曲子0.25美元或更低–不到台幣10元。我看不出一首歌30台幣的mp3有什麼挽救台灣音樂產業的能力。
不談現在,讓我們回到十多年前,唱片還能賣到百萬張的美好時光。80年代,一卷正版的錄音帶或黑膠唱片的價格大約是120~150元,這個價格在90年代突然翻了一倍。除了著作權法開始嚴格執行,正版業者對面盜版的競爭壓力減輕之外,主要是CD的市場開始擴大。而正版國內藝人的CD價格大約是280左右。
音樂創作、錄製與宣傳等等的成本,在這十多年間漲了多少,我沒有數據。無論如何,這些成本會隨著銷售量的增加而被平攤掉。消費者之所以還能夠接受一倍的漲幅,我想主因是,大家都能認同「CD的音質和保存年限比錄音帶與黑膠唱片好」。但是CD的生產成本有比錄音帶或黑膠高嗎?剛開始是較高,但台灣的CD廠越來越多,壓CD的成本年年下跌,甚至比生產錄音帶和黑膠唱片低得多。
幾年下來,消費者倒也慢慢習慣一張專輯或八九首歌的價值從140漲到280元的漲價事實。沒有人再去從CD生產的成本去詢問為何這十多年裡,音樂何以可漲一倍(但薪資並沒有漲多少)?
也就是說,從消費者的觀點來看,漲價能被接受,是因為消費者認為多的價格是投資在較有價值的音樂載體(CD)上,而不是音樂上–並不是音樂變好了,使得消費者接受漲價。
(我不是說漲價不好,如果價格上漲能讓音樂產業更趨成熟,也是好事。至於漲價有沒有讓台灣音樂品質更進步,這裡先且不談。)
但音樂的價值感是很抽象的,音樂不是實體的東西,不像排骨便當是看得到摸得著的。
一旦音樂的載體變成幾無成本的東西–數位檔案,它的價值要如何計算?那得憑消費者的感覺了。
眼前的情形是,習慣P2P下載與燒錄的台灣樂迷,對MP3的價值感極低。一首MP3在台灣消費者心中的價值是否值30元(半個排骨便當)?我非常懷疑。
唱片業若想挽回頹勢,線上音樂下載的價格非得降價不可,降到消費者覺得–嗯,與其浪費時間找非法MP3,不如就花這點小錢趕快下載回來就得了。
如是問我的話,我能接受的價格是一首mp3 10~15元。
話說回來,所謂「狀況不明點子多」,我不清楚台灣唱片業者是否有什麼其他困難無法低價販售 MP3,IFPI的壓力?害怕侵蝕CD市場?嗯,不知道。

“數位音樂的價格問題” 有 13 則迴響

  1. 大家都能認同「CD的音質和保存年限比錄音帶與黑膠唱片好」
    可是也是常常出鎚吧,我就看過也發霉的正版國語CD….

  2. 線上銷售的成本應該比實體銷售低。除了歌曲製作、宣傳,以及唱片公司其他的管銷成本外,還需加上CD的燒錄、包裝、印刷,以及運送成本,有時還需加上附贈海報、MV DVD的成本,且實體銷售的上架費用應該比線上銷售的還高才是。但這樣看起來,假設一張專輯有十到十二首,一首三十元,若要購買整張專輯,就必須付出三百到三百六十元,比實體銷售還貴,倒不如買實體CD
    因此,要不是唱片公司給線上通路的成本太高,就是線上通路拉抬價格,可是對於線上通路來說,營收來源除了銷售音樂外,也可能會向唱片公司賣線上廣告版位或活動合作,且拉抬價格讓消費者望之卻步對自己也沒好處,推估應是每首歌的成本(授權費)高所致,這樣可能代表:
    1.唱片公司其實比較期望消費者購買整張專輯?還是只對整張專輯中,那一兩首主打歌有信心?
    2.一首歌的成本大多用在廣告宣傳上?還是歌曲製作上?
    3.因為手機鈴聲每首十五元,而且只有一分鐘,整首歌的價格當然更高?
    如果整張專輯只有一兩首主打歌能聽,消費者還有那麼高的意願購買整張專輯嗎?就算定價再低,如果只有一兩首主打能聽,又怎麼能吸引消費者支持歌手的演唱會?還是唱片公司想的只是塑造偶像,藉由『一睹偶像風采』的心理,吸引粉絲購買專輯、聽演唱會、看偶像劇?如此循環之下,那最後一兩首能聽的,或是原本更用心在做音樂的,會不會就這樣消失了也說不一定…

  3. 雅虎的問題不只在價錢
    他們用了DRM才是讓人卻步的主因(至少對我來說是)
    我花了30元買的歌卻還要受播放的限制
    只能
    “傳輸到支援微軟版權管理機制的隨身聽”
    也許從他們的定價策略就可以猜測到雅虎只想做一個讓人聽歌的平台
    “月付 NT$149 元, 不限曲目 ,隨你聽到飽”
    買單曲部分根本是順便在宰肥羊而已

  4. 可是我總覺得他們並沒有去精算線上一首要多少才划算,純粹是iTMs一首賣0.99USD,他們就換成台幣30。

  5. 價格的提高
    唱片公司好像也沒有多賺許多錢
    從錄音帶轉成CD的那個時期
    就我記憶中好像是有線電視開始普及的時候
    當電視頻道媒體變多變複雜
    就要多花許多錢打廣告做行銷包裝
    只能說現在台灣唱片業只重視在包裝
    卻不注重音樂本身

  6. 就想像一下在台北捷運車廂裏用mp3″撥”放器聽音樂
    聽得整車的人都聽得到的高中阿飛
    不管他花多少錢或去哪個網站 合法或非法下載
    都是惹嫌的行為
    類比才是王道(爆)

  7. 我覺得唱片公司應該是”裝傻”, 才用0.99美元的標準
    換算成30塊錢,另外一個附議的理由,一張專輯10~12首歌
    約360,如果使用者下載12首歌,價錢會跟一張專輯一樣,唱片公司還是一樣賣錢。這樣的算法,是適用主打歌很多的天王天后,反正幾乎首首主打,讓你買整張跟下載主打歌一樣的價錢。
    我根本不認為一首歌值30塊錢,就學生而言,找那些非法的下載點,一點時間都不耽誤,只是多開幾個視窗,唱片公司如果不提出有誠意的價格,拿不出真正打動我的產品,我根本不想理他。
    我想台灣的唱片市場呈現一整個矛盾,他們在MP3下載這方面極其遲鈍的原因,正是因為他們對自己推出的音樂根本沒信心。又推不出能夠質量夠多夠好的產品。對產品沒信心,對整體環境沒信心,對消費者沒信心,只有對那些又帥又會跳舞,靠人多不靠實力的團體賺錢,任由市場一直萎縮,只想死守迷哥迷妹這塊小之又小的市場。太多唱片公司整天嚷著盜版是不對的行為,又只會出讓人不願花錢的短暫商品,唱片公司沒想過自己已經不長進多久了。這些消費者的品行,也是他們養出來的。
    其實回到數位音樂的價格問題,對我來說,多少並不重要,如果能讓我找到生命的力量,那是無價,如果讓我只是拿來麻木自己垃圾般的人生,那是沒價。

  8. 我覺得其實把一張專輯拆開來賣或許也能激勵唱片公司做點好音樂
    畢竟沒有唱片公司會傻到只讓其中一兩首主打歌被大賣而其他首乏人問津吧
    先不討論該賣多少錢,數位付費下載目前比較重要的是,唱片公司該如何讓聽眾從各大論壇上會到合法的途徑吧.

  9. 後唱片時代

    HEMiDEMI上這篇討論延續後唱片時代的大餅在哪裡?一文的討論,在看完討論串之後,想把個人的一些思考整理一下。 1.產品品質 產品品質是不是問題呢?以前的我會針對這個觀點下去討論,認為這是一個惡性循環。但現在我會比較贊同這可能是個原因,但影響不大。誠如討論串中阿毛所言: 我覺得這說法是有盲點的,唱片公司從以前就爛了,並不是近年來才爛的,所以近年來實體cd銷售的下降歸於產品爛,就無法解釋為何10年前產品爛卻能賣到百萬張以上了。 如果以前唱片賣的出去,為什麼現在賣不出去?…

  10. 很單純的定價方式,
    一張CD專輯大概的價格$380上下,
    一張專輯10~12首歌,平均每首歌$30多一些,
    唱片公司擔心的是如果每首歌是10元,
    等於下載全專輯12首歌等於120元,
    是不是大家就下載就好,因為下載比購買實體專輯便宜的多,
    那實體銷售通路是不是會因此受到影響,
    畢竟現在數位音樂的收入還是皮毛,
    唱片公司還不敢把全部的收入賭在數位上,
    雖然CD專輯的成本是低廉了許多,但一首歌裡包含了許多的版稅機制(詞、曲、錄音),而數位音樂平台還要在拆一手(眾多的收費機制又再拆一手),成本結構並沒有隨著數位時代而進步,反而是更趨複雜,
    以Yahoo音樂通來說,他們根本就不會想在獲利,只想吸引更多的會員進入Yahoo首頁,使用其他更多的服務,要靠音樂通來獲利根本是天方夜譚,至少數年內是如此,
    對唱片公司來說,目前的數位平台被視為多一個廣宣的地方,不需花費就能掛上大banner(要知道banner有多貴),也有唱片公司把新的歌手單曲丟到數位平台上,先作測試是否受到歡迎,再決定是否發片,或作其他策略調整,
    要把數位音樂的單曲價格往下調,不只唱片公司、音樂平台,還有許多雜七雜八的音樂協會版權協會等等等,如果這些大頭可以來個圓桌會議,台灣的數位音樂就有未來,否則就等著被市場機制淘汰……

  11. Singer 2.0 (3) – Where to go from here?

    小貓許葦晴這次發起的 Singer 2.0 活動,是注入音樂圈的一股新力量。在 Singer 2.0 精神之下,將音樂的根源與感動,從唱片公司交還給創作者與聽眾。
    或許這只是一小步,但是愚公移山,也是ä

  12. 初來此板,先和大家打個招呼。
    說到數位音樂下載的價格,訂為30元一首的原因,恐怕真去問唱片公司相關從業人員也少有人回答的出來吧。即使曾有過可以追溯到當初CD定價300多元台幣或10多元美金的定價理由,今天也少有人會重新拿出來考據一番吧。若單純以一個企業追求利潤成長,或像是唱片產業近年蕭條得盡可能謀求利潤緩跌的思路來看,30元這個定價是不值得大家花太多精神討論、批評的,不去用就是了,反正多得是更好的取得音樂的管道。
    我的想法是,價格問題還在其次,DRM才是最大的障礙。例如花了錢在蘋果商店買的音樂,卻不能在許多不相容的設備上播放,這其實也非常不合理,只是還沒形成被具體討論的議題,因為買過的人暫時都還能滿足於ITunes與iP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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